一步一步地

記錄有教籍紀錄之兒童的洗禮和證實

政策及原則

「在主領持有權柄人員的指導下,有教籍紀錄的兒童應該在滿8歲當天或之後盡快接受洗禮和證實。這些兒童都已經有教籍紀錄。「主教要特別關心支會裡的7歲兒童,確定他們的父母、初級會領袖和教師,以及家庭教導教師會幫助他們為洗禮和證實作準備。麥基洗德聖職和慈助會的領袖也要鼓勵父母教導兒女明白這些教儀,並且作好準備。兒童滿8歲時,主教要確定他們有各種機會來接受福音、洗禮和證實」(指導手冊第二冊:管理教會〔2010〕20.3.1)。文書印出洗禮和證實的表格,並要確保兒童的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在表格上簽名,授權教會收集並使用子女的個人資料。與兒童面談的主教或受指派與兒童面談的諮理也要在該表格上簽名。洗禮和證實的時候,主教或受指派的諮理要填妥教儀資料,並將表格交給文書作記錄。文書在記錄了洗禮和證實後,會準備了一份證書。主教要在證書上簽名,再由他或文書把證書交給新成員。

領袖及文書資源(LCR)程序

  1. 教籍頁籤上,按教儀連結或按此處前往LCR上的教儀頁面。
  2. 從下拉式選單中選取洗禮和證實,輸入欲接受洗禮和證實之兒童的名字,並列印洗禮和證實的表格。
  3. 執行洗禮和證實後,按記錄洗禮鈕,依循頁面上的步驟,然後儲存紀錄。
  4. 檢視證書鈕來檢視和列印證書。

註:前往兒童的成員簡介上的教儀頁籤或前往行動及面談清單,亦可記錄有教籍紀錄之兒童的洗禮和證實。

最後更新日期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