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一步地

將紀錄遷出

政策及原則

支會領袖、家庭教導或探訪教師、或文書,在得知成員有意搬家後,應儘快取得其新地址。 如果成員從支會遷出,沒有留下新地址,則應該盡一切努力來決定該成員的新地址,包括:

  1. 與居住於該成員最後所知地址的人聯絡,問他們是否有該成員的新地址。
  2. 利用郵政服務來找出新地址。
  3. 撥打最後所知的電話號碼。
  4. 寄電子郵件到最後所知的電子郵件地址。
  5. 聯絡認識的家庭成員和親戚。
  6. 聯絡認識的朋友、教會成員和全部時間傳教士。
  7. 與支會的聖職領袖和輔助組織領袖聯絡。
  8. 查看可取得的線上社交網絡。

如果按照這些步驟,文書仍找不出成員搬到哪裡,他要取得主教的核可,將該教籍紀錄傳送到「地址不詳」的檔案。

暫時離家之教會成員的紀錄

若有人搬離支會超過三個月,文書就要將該教籍紀錄遷至新的支會。 例外情況是,如果該成員只是暫時離開,打算不久之後回來,或因季節性工作離開三個月以上,打算之後會回來,就不需要把紀錄遷出。若有人搬離支會還不到三個月,並且打算回來,則其教籍紀錄要保存在原屬支會。 領袖如果不確定教籍紀錄(例如獄中的成員)應保存在何處,他們要確定該紀錄保存在最能符合當事人需求的支會。回到最上方

不在原屬支會服務之成員的紀錄

傳道部會長及聖殿會長傳道部會長及其妻子的教籍紀錄要留在其原屬支會,除非他們的子女陪伴他們到任。 如果子女陪伴他們到任,傳道部會長、他的妻子及子女的紀錄要遷到傳道期間居住地的支會。聖殿會長及其妻子的教籍紀錄要留在其原屬支會。教會其他指派任務如果成員的教會指派任務在原屬支會以外,其教籍與財務紀錄要保存在原屬支會。 如果成員因指派任務而需要從原屬支會遷出三個月以上,且其子女陪伴他們到任,則他們的教籍紀錄要遷到新的支會。全部時間傳教士的紀錄全部時間傳教士若是在傳道部會長、聖殿會長或區域會長的指示下服務,其教籍紀錄要保存在原屬支會。回到最上方

年輕單身成人的紀錄

年輕單身成人的教籍應在其目前所屬的支會中。 領袖及文書應特別注意保存最新紀錄。 為了避免延誤、紀錄不實,或追蹤不到某個人,文書也可以為經常遷居的年輕單身成人保存一份非正式的紀錄。回到最上方

住在醫院或養老院之教會成員的紀錄

住在醫院或養老院及療養院的教會成員,其紀錄要保存在最能為他們服務的支會內。 在大多數情況下,也就是該醫院或機構所在地的支會。 支會領袖要確定這些成員在可能的範圍內,能夠接受到教會的完整計畫。回到最上方

軍中服役教會成員的紀錄

教會成員入伍受訓時,其教籍紀錄要保存在原屬支會內,直到該成員被派駐到較長期的勤務基地為止。 屆時,該成員應與原屬支會聯繫,並提供新支會的名稱及地址,以便文書將其教籍紀錄遷出。如果成員長期在海上,或派駐戰區,或不在任何支聯會或傳道部疆界內,其紀錄通常保存在勤務所在地的支會內。回到最上方

無永久地址之成員的紀錄

經常旅行且沒有永久地址的教會成員,應與其主要居住地的主教商議,指定一個原屬支會。 該支會要保存其教籍紀錄,支會領袖也應與該成員保持聯繫。 其財務捐獻及什一奉獻之申報,應在該支會進行。回到最上方

領袖及文書資源(LCR)程序

  1. 點選這裡,前往「將紀錄遷出」畫面。
  2. 輸入成員的名字,按指示將紀錄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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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