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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稽核例外情形都必須有更正行動。更正行動是由單位領袖所提出他或文書將會做什麼來更正問題,並判定及修正根本成因,使這問題不會再發生。單位領袖決定需要哪些更正行動,並記錄為稽核結果的一部分。比方說,如果一個支會的稽核例外情形是遺失收據,主教的更正行動可能包括以下的解釋:
單位領袖要指派一人跟進每個更正行動。領袖訂下更正行動的完成日期。此日期應在稽核的截止日期的30天內。支聯會稽核委員會評估各項更正行動的完整性。必要時,該委員需指導並訓練單位領袖,以確保該單位作出適當的更正行動。支聯會稽核委員會主席要指派一人來確認每一項更正行動都已完成。主席訂下完成確認的截止日期。
稽核的更正行動計畫包括給每稽核之例外情形的更正行動,受指派完成並確認完成更正行動之人的名字,以及需要完成並確認更正行動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