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民數記30


第30章

許願和起誓都必須遵行——父親可不應承女兒所許的願;丈夫可不應承妻子所許的願。

1 摩西曉諭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領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

2 人若向耶和華許或起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

3 女子年幼,還在父家的時候,若向耶和華許願要約束自己,

4 她父親也聽見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卻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

5 但她父親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她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就都不得為定;耶和華也必赦免她,因為她父親不應承。


6 她若出了嫁,有願在身,或是口中出了約束自己的冒失話,

7 她丈夫聽見的日子,卻向她默默不言,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

8 但她丈夫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就算廢了她所許的願和她出口約束自己的冒失話;耶和華也必赦免她。


9 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所許的願,就是她約束自己的話,都要為定。

10 她若在丈夫家裡許了願或起了誓約束自己,

11 丈夫聽見,卻向她默默不言,也沒有不應承,她所許的願並約束自己的話就都要為定。

12 丈夫聽見的日子,若把這兩樣全廢了,婦人口中所許的願或是約束自己的話就都不得為定,她丈夫已經把這兩樣廢了;耶和華也必赦免她。

13 凡她所許的願和刻苦約束自己所起的誓,她丈夫可以堅定,也可以廢去。

14 倘若她丈夫天天向她默默不言,就算是堅定她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因丈夫聽見的日子向她默默不言,就使這兩樣堅定。

15 但她丈夫聽見以後,若使這兩樣全廢了,就要擔當婦人的罪孽。

16 這是丈夫待妻子、父親待女兒、女兒年幼還在父家,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