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尼腓一書6


第6章

尼腓寫屬神的事——尼腓的目的在勸服世人歸向亞伯拉罕的神而得救。約主前600年至592年。

1現在我,尼腓,不在我紀錄的這一部分記載我祖先的族譜;以後也不會記載在我正鐫寫的頁片上;因為這些都已列在父親所寫的紀錄中,因此,我不寫在此書裡。

2我只要說我們是約瑟的後代就夠了。

3對我來說,特別把父親所有的事情詳細記載下來是不重要的,這些事不能寫在這些頁片上,因為我要留出篇幅好寫屬神的事。

4我全部的意向是我能勸服世人歸向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和雅各的神,因而得救。

5因此,取悅世人的事我不寫,我只寫取悅神和取悅不屬世界之人的事。

6因此,我要命令我的後裔,不可用對人類兒女沒有價值的事佔據這些頁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