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的教訓
第19章:我們對神的獻身承諾


第19章

我們對神的獻身承諾

「成功的生活……需要獻身承諾──全心全意、深刻執著、永遠珍視的獻身承諾,要忠於神所賜的誡命裡,我們知道是真實的那些原則。」

豪惠‧洪德的生平

豪惠‧洪德在被召喚成為十二使徒定額組的一員時聲明:「我毫無保留地接受這項……對我的召喚,也願意為此服務奉獻一生及我所有的一切。」1

洪德長老實現了自己的承諾。在接受按立為使徒之後,他回到加州完成教會和工作上的職責,並開始準備移居到鹽湖城。對洪德長老和洪德姊妹來說,要離開加州的家人和朋友是很難的一件事;要洪德長老放棄法律事業也不容易。他在結束律師的事業時寫道:

「我今天完成了辦公室裡的大多數工作。幾乎所有的待辦事項都處理完了。今天我一個人在辦公室裡,領悟到我的律師事業已經結束。我在幾個檔案夾上註記,然後留在桌子上。……離開辦公室時,我的心情非常難受。我很喜歡律師的工作,這工作是我過去幾年的生活重心,儘管如此,我還是愉快、高興地接受了教會給我的這項重大召喚。」2

洪德長老從個人經驗中得知,「順服天父的旨意不一定都很容易」。3然而,他知道全心對神獻身承諾的重要。針對這樣的獻身承諾,他寫道:「大多數的人都不了解我們這個宗教信仰的成員為什麼要接受服務的召喚,或為什麼要承諾付出一切。我十分喜歡律師的工作,但是這項給我的召喚遠比追求事業或賺取金錢來得重要。」4

圖像
婦女抱著一袋食物

顯示我們「完全獻身承諾」和「徹底忠誠」的方式之一,就是服務窮困之人。

豪惠‧洪德的教訓

1

我們在天上的父要求我們完全獻身承諾,而不只是有所貢獻而已。

回想神所賜的祝福,以及耶穌基督福音的奧妙,我意識到我們在這其中也被要求有所貢獻,像是貢獻時間、金錢或其他資源等,以為報答。這些雖然都很重要而且是必須的,不過卻不能算是對神作出了完整的奉獻。到了最後,天父要求我們的將不只是有所貢獻而已,而是要我們完全獻身承諾、徹底忠誠,奉獻出我們現在的一切,和將來可能享有的一切。

各位要了解,我指的不只是對教會及教會活動的獻身承諾而已,雖然這點向來都需要加強。不是的;我談的是更特定的承諾,就是在個人的行為、品格操守,以及對家庭、對社會、對教會都忠實等方面,所表現出的獻身承諾。……

我想簡單講述經文中一個了不起的例子,那是三位年輕人為了堅守原則,固守正義,而甘冒生命危險的故事。

主前約586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攻佔了耶路撒冷城。他對以色列兒女的教養和學識印象深刻,便派人帶了其中幾個到〔巴比倫的〕王宮。

尼布甲尼撒造了一座金像,命令巴比倫省的人都要敬拜這金像後,苦難臨到了以色列人,但這三位以色列青年:沙得拉、米煞和亞伯尼歌,卻默默地拒絕聽從。於是王「沖沖大怒」,吩咐人把他們帶到他面前。(但以理書3:13)他告訴他們,要是他們不在指定的時間向金像跪拜,「必立時〔將他們〕扔在烈火的窯中」。他還有點自滿地說:「有何神能救你們脫離我手呢?」〔但以理書3:15

這三位青年毫不猶豫,禮貌地回答說:

「〔即使你用死來威脅我們〕,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祂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

「即或不然〔如果祂有任何理由不救我們脫離火窯〕,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以理書3:17-18

當然,尼布甲尼撒更加憤怒,便吩咐手下把窯燒得比平常熱七倍。然後,他吩咐人把這三位勇敢的青年和衣丟入火中。由於王執意把火燒得如此炙熱,那些抬起沙得拉、米煞和亞伯尼歌的士兵在把俘虜扔進火窯時,自己都先被燒死了。

然後,一件大奇蹟按神的旨意發生在這些配得的忠信者身上。這三位青年起身,在火窯中鎮定地行走,卻未被燒著。王十分詫異,把他們從火窯中叫出來。他們的衣裳沒有變色,皮膚沒有燒傷,連一根頭髮也沒有燒焦。這些勇敢獻身的年輕人身上甚至聞不出一絲煙味。

王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神是應當稱頌的!祂……救護倚靠祂的僕人,他們不遵王命,捨去己身,在他們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別神。』

「那時王在巴比倫省,高升了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但以理書3:28,30

有能力堅持自己的原則,並照著自己的信仰正直、忠信地生活,才是最要緊的,這也正是有所貢獻與獻身承諾的差別所在。在我們的個人生活中,在我們的家庭和親人中,在我們與人晤面並影響別人的所有場合,都要獻身於真實的原則,這才是神最終要求我們的奉獻。……

無論是成功的生活、良善的生活,或正義的基督徒生活,需要的都不僅是有所貢獻,雖然每一項貢獻都很寶貴。我們最終都需要獻身承諾──全心全意、深刻執著、永遠珍視的獻身承諾,要忠於神所賜的誡命裡,我們知道是真實的那些原則。……

如果我們對我們的原則忠誠信實,立志過誠實正直的生活,則國王、競爭或火窯都無法使我們妥協。為了神在地上國度的成功,願我們「隨時隨地,在所有的事上作神的證人,直到死亡」。(摩賽亞書18:95

2

無論其他人決定怎麼做,都要承諾服從主。

約書亞受到指示要摧毀擋在〔以色列眾支派〕面前的耶利哥城。那城的城牆高聳堅固,是以色列人完全不可能成功突破的障礙──至少看起來是這樣的。約書亞不知方法為何,但卻對結果信心十足,於是執行了主的使者給予的指示。他的承諾是要完全服從。他只在乎如何精確地按照指示去做,使主的應許能實現。他受到的指示無疑有點奇怪,但他對結果的信心促使他前進。當然,結果是以色列人又經歷了一次奇蹟;就如他們多年來在摩西、約書亞,及其他眾先知的領導下,曾經經歷過一連串奇蹟一般;而那些先知都是獻身承諾,要跟隨主的誡命和指示的人。

約書亞與他的人民接近耶利哥城,精確地依照主的指示去行後,根據經文記載,「城牆就塌陷,百姓便上去進城,各人往前直上,將城奪取。」(約書亞記6:20)。

紀錄說到,以色列與敵人停戰後,年邁的約書亞要以色列民集合起來。他在告別演說中提醒他們,由於神為他們爭戰,他們才能獲勝;如果他們停止事奉主、不遵守祂的律法,他們就會滅亡。……

這位偉大的軍事和靈性領袖之後敦促他們作出承諾,並且也代表他自己和家人作出承諾,說:「你們……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約書亞記24:15

這句偉大的話說出了人對神的全心獻身承諾;說出了一位先知對順服主旨意的承諾;也說出了約書亞本人對神的獻身承諾,這位神先前已多次因他的服從而祝福了他。他是在告訴以色列民,無論他們如何決定,他都會做他知道是正義的事。他的意思是:他事奉神的決心與他們的決定毫無關係;他們的行為不會影響到他;他承諾要實行主的旨意,不會因任何事物或任何人的行為而改變。約書亞堅定地掌控著自己的行為,眼光也專注於主的誡命。他承諾要服從。6

圖像
亞伯拉罕和以撒

「看到亞伯拉罕在受到指示……之後,沒有疑問也不躊躇地按照指示去做,主該是多麼喜悅。」

3

現在就決定,選擇絕對服從的道路。

藉著閱讀和研究經文和先知的話語,了解了福音律法及主的旨意之後,就會進一步了解服從之所以經常被稱為天國首要律法的原因,也會知道為什麼一定要服從才能得救。然後我們就會面臨到這項最艱難的考驗:我們是否願意完全服從神的律法?我們今生都必須在某個時刻作出明確的決定。7

當然,主最喜愛的莫過於我們有堅定不移的決心去服從祂的勸告。當然,舊約時代偉大先知們的經驗被記錄下來,是要幫助我們了解,選擇絕對服從的道路有多重要。看到亞伯拉罕在受到指示要奉獻他的獨生子以撒之後,沒有疑問也不躊躇地按照指示去做,主該是多麼喜悅。紀錄提到神對亞伯拉罕說:

「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世記22:2

下一節只說: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他兒子以撒,……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創世記22:3

多年後,利百加被問到是否願意跟亞伯拉罕的僕人走,成為以撒的妻子,她無疑知道那僕人的這項使命帶著主的祝福,於是她只說:「我去。」(創世記24:58

一個世代之後,雅各受指示回到迦南地,也就是要放棄他多年工作的成果,於是他召拉結和利亞到田野他的羊群那裡,向她們解釋主說了什麼。拉結〔和利亞〕的回答簡單而又直接,顯示出〔她們的〕獻身承諾:「凡神所吩咐你的,你只管去行吧!」(創世記31:16

我們有經文中的榜樣告訴我們應如何考慮及評估主的誡命。如果我們選擇像約書亞、亞伯拉罕、利百加、拉結〔和利亞〕那樣回應,我們的反應就只會是去做主吩咐我們的事。

我們有很好的理由現在就決定事奉主。在〔總會大會〕這個星期日早上,當世俗的煩囂及引誘似乎離我們較遠,當我們有時間也較有意願選擇永恆的觀點時,我們能更清楚地衡量哪些事物會帶來生命中最大的喜樂。現在,在晨光中,我們就應該決定在黑暗的夜晚和誘惑的風暴來臨時,應如何去做。

我祈求我們會有力量現在就決定應該怎樣做。我祈求我們會現在就決定事奉主。8

4

光是相信並不夠,我們也必須遵行天父的旨意。

夫子對眾人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馬太福音7:21

聽到這些話,我認為主像是在說:「一個人光是承認我的權力或相信我的神性,或光是表達對我的教導或贖罪犧牲的信心,並不代表他就可以因此進入天國,或是得到較高程度的超升。」祂的言外之意就是:「光是相信並不夠。」然後祂又明確地說:「……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而那指的是那些努力工作、修剪葡萄園,使之長出好果子的人。……

在整個自然界,也就是在神的領域中,似乎都展現了這同樣的原則。那些既不「遵行」、也不工作的蜜蜂都會很快被逐出蜂巢。我在觀察路上和蟻丘旁忙碌的螞蟻時,深刻體會到一個事實,那就是牠們會做事,不只是空想。母雞無法靠咯咯叫找到種子,她必須用爪子扒。一池滿佈綠藻和浮垢的死水是沼澤疾病的溫床,但流過岩石、沿著峽谷蜿蜒而下的清澈山泉卻使人不禁想掬而飲之。

救主所說的沒有根基的房子,在我看來指的是,人不可以膚淺、輕率地以為有自己就足夠了,就可以在任何恰巧很安適的基礎上建構自己的人生〔見馬太福音7:26-27〕。只要天氣不錯,他的愚昧可能就不明顯;但總有一天,他會碰上洪水,碰上某些突如其來的激情泥水,以及那無法預期、洶湧而來的誘惑浪潮。如果他的品格只是空談,沒有穩當根基,那他的整個道德結構便可能會因此崩潰瓦解。9

雅各說:「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聖經雅各書1:27)。

換句話說,虔誠不僅僅是知道有神,或是宣告自己有信仰就夠了,更不只是一種神學理論。虔誠指的是遵行神的話。此外,也要看顧我們的弟兄(姊妹)。……

我們可以在安息日虔誠地崇拜,也可以在一週的其他六天裡虔誠地履行我們的職責。……我們所有的思想、言語、行為、舉止、和鄰人的交往、生意上的往來,以及日常的所有事務,都要虔誠,以符合自己的宗教信仰,這該是〔多麼〕重要的一件事啊。保羅這樣說:「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哥林多前書10:31)。因此,我們是否可以將宗教排除於平日的事務之外,而只在安息日表現虔誠呢?如果我們聽從保羅的訓誡,當然就不會這樣做。10

5

「活著的成員」會努力做到完全的獻身承諾。

主在教義和聖約的序言中啟示說:本教會是「整個地面上唯一真實而活著的教會。」祂接著說:「我,主,對……〔這〕教會極為喜悅,這是對教會整體而非對個人說的」(教約1:30)。這句話應該會在我們心中引發出一個深具永恆意義的問題:我們都知道這是真實而活著的教會組織,但我個人是不是個真實而活著的成員呢?

……當我問:「我是不是個真實而活著的忠信成員」時,我的問題其實是:我是否確實地、全心致力於遵守我與主所立的各項聖約?我是否完全獻身承諾要實踐福音,做個行道的人而不只是聽道?我是否力行我的信仰?我能否保持忠信?我是否堅決抵抗撒但的誘惑?……

如果能對「我是不是活著的成員?」這問題提出肯定的答覆,就證實了我們的獻身承諾。這表示我們現在和永遠都會愛神並愛人如己,表示我們的行為都能反映出我們的身分和我們的信仰,更表示我們每天都是基督徒,行事為人都會按照基督要求的去做。

活著的成員會努力做到完全的獻身承諾。……

活著的成員會知道自己有責任努力前進。他們的洗禮是走向活著的旅程的第一步,是他們向神、向天使以及向上天表示願意遵從神旨意的一種表徵。……

活著的成員會聽從那能活化內在生命的聖靈,不斷地尋求靈的指示,並祈求有力量、能克服困難。他們的心不是放在今生的事物,卻關注永恆。他們絕不會為了肉體或物質上的滿足,而捨棄靈性的更新。

活著的成員會將基督放在生活的首位,因為他們知道什麼是生命和進步的本源。人很容易把自己看作宇宙的中心,希望別人遷就自己的需要和願望。但是大自然並不按照這個錯誤的假設運行。人生應以神為中心。我們不但不應要求神遷就我們,反而應該讓自己符合祂的旨意,得以成為活著的成員,繼續進步。……

活著的成員一旦歸信之後,就會履行誡命,去鞏固弟兄姊妹〔見路加福音22:32〕。他們會急切地想跟別人分享自己的喜悅,也永遠不會失去這樣的願望。……

活著的成員知道自己必須將信仰付諸行動。這些聖徒會憑自己的自由意志,熱心促成許多善事義舉〔見教約58:27〕。……

活著的成員彼此相愛。他們會看顧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見聖經雅各書1:27〕。……

我們深信,這是真實而活著的教會,屬於那位真實而活著的神。而我們都還必須回答的問題是:我自己是個忠貞不二、信守承諾、真實而活著的成員嗎?

願我們都堅定站立,做個真實而活著的教會成員,得到應許的酬賞,能像教義和聖約中提到的那些人一樣,「來到錫安山,來到活神之城……;那是天上的地方,至聖之所」(教約76:66)。11

研讀與教導的建議

問題

  • 複習洪德會長的教訓中有關「有所貢獻」和「完全獻身承諾」的不同(第1部分)。對神完全獻身承諾之後,我們的生活會有什麼不同?沙得拉、米煞和亞伯尼歌的故事當中有哪些我們可以應用的原則?

  • 複習第2部分中洪德會長敘述的約書亞的故事。這個故事讓你對「對神完全獻身承諾」有什麼認識?我們要怎樣培養出獻身承諾的精神,不論他人行為如何,仍然去服從神?我們要如何幫助兒童和青少年培養這樣的獻身承諾?

  • 複習第3部分的經文故事讓你有什麼感想?經文中還有哪些服從的例子影響了你?你認為主為什麼「喜愛……我們有堅定不移的決心去服從祂的勸告」?

  • 思考洪德會長在第4部分的教導。為什麼光是相信「並不夠」?遵從天父的旨意怎樣幫助我們為困難的時候作好準備?我們要如何應用洪德會長有關力行宗教的教導?

  • 複習第5部分中洪德會長對「活著的成員」所作的每個描述。我們要如何培養「活著的成員」的這些特質?想想看你可以如何更加成為教會中的「真實而活著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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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輔助說明

一起讀這章中的幾段引文。在讀完每段引文之後,請班員從經文或自己的經驗中,舉出和該段引文中的教導相關的例子,和大家分享。

註:

  1.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59, 121.

  2. See Eleanor Knowles, Howard W. Hunter (1994),153.

  3. 「塞翁失馬」,1988年1月,聖徒之聲,第53頁。

  4. In Knowles, Howard W. Hunter, 151.

  5. 參閱「做神的證人」,1990年7月,聖徒之聲,第58-59頁。

  6. 參閱「與神之承諾」,1983年1月,聖徒之聲,第78頁。

  7. “Obedience” (address given at the Hawaii Area Conference, June 18, 1978), 5, Church History Library, Salt Lake City.

  8. 參閱「與神之承諾」,第78-79頁。

  9.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67, 11, 12-13.

  10. The Teachings of Howard W. Hunter, ed. Clyde J. Williams (1997), 111–12.

  11. 參閱「我是『活的』成員嗎?」1987年7月,聖徒之聲,第13-1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