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冊與召喚
18.執行聖職教儀和祝福


「18.執行聖職教儀和祝福」,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2020)。

「18.執行聖職教儀和祝福」,總指導手冊

圖像
家庭在聖殿附近散步

18.

執行聖職教儀和祝福

18.0

導言

教儀和祝福是藉由聖職權柄,並奉耶穌基督的名所執行的神聖行為。聖職持有人在執行教儀和祝福時,要效法救主祝福他人的榜樣。聖職教儀和祝福讓人們有機會體會神的能力(見教義和聖約84:20)。

要憑著對天父和耶穌基督的信心並依照聖靈的指引,來執行教儀和祝福。領袖要確定教儀和祝福已獲得適當的核准(必要時),由配稱的參與者,持有必要的聖職權柄,以適當的方式執行(見18.3)。

有關聖職教儀和祝福的政策,見38.2

18.1

救恩和超升的教儀

聖職具有權柄,可執行獲得救恩和超升所必需的福音教儀。人們接受這些教儀時,即與神訂立神聖的聖約。救恩和超升的教儀列舉如下:

  • 洗禮

  • 證實和聖靈的恩賜

  • 授予麥基洗德聖職,並按立到某個職位(男性)

  • 聖殿恩道門

  • 聖殿印證

有關為智能障礙者執行這些教儀的資料,見下列指示:

在聖約中出生的孩子若在8歲前死亡,則不需要也不會為他們執行教儀。如果這位孩童不是在聖約中出生的,則唯一需要的教儀是印證給父母。由於救主的贖罪,所有在8歲前死亡的兒童,都「在天上的高榮國度中得救」(教義和聖約137:10;亦見摩羅乃書8:8-12)。

18.2

其他教儀和祝福

其他教儀和祝福讓神的兒女能夠獲得祂的能力、醫治、安慰和指引。這些教儀和祝福列舉如下:

  • 兒童的命名與祝福

  • 聖餐

  • 授予亞倫聖職,並按立到某個職位(男青年和成年男子)

  • 按手選派成員在召喚上服務

  • 聖化膏油

  • 施助病人

  • 安慰與忠告的祝福,包括父親的祝福

  • 奉獻家宅

  • 奉獻墓地

  • 已按立的教長所給予的教長祝福

圖像
接受祝福的嬰兒

18.3

參與教儀或祝福

執行或參與教儀和祝福的人,必須持有必要的聖職權柄,並且配稱。一般而言,配稱的標準與持有聖殿推薦書的標準相同。然而,藉著聖靈的指引並依照本章的指示,主教和支聯會會長可以允許持有必要聖職職位的父親和丈夫,執行或參與某些教儀和祝福,即使他們未完全達到聖殿配稱標準。有嚴重罪行尚未解決的聖職持有人,不應參與教儀和祝福。

通常,只有聖職領袖和屬於近親好友的其他聖職持有人,才參與教儀或祝福。

接受教儀者和家人要與聖職領袖一起商議,決定哪些人和多少人會參與。應早在執行教儀之前,就作好這項決定。

只有一位或兩位聖職持有人參與時,他們每一位要把雙手輕輕放在當事人的頭上。當有多位聖職持有人參與時,他們要在接受教儀或祝福者的身邊圍成一圈。每個人把右手輕輕放在當事人的頭上(或托住嬰孩身體),左手放在左邊弟兄的肩膀上。由一個人擔任主按者或發言者,執行該項教儀或給予祝福。

某些教儀和祝福必須取得持有必要聖職權鑰的主領領袖的核准,才能執行或接受(見3.4.1)。必要時,他授權的諮理可以核准教儀的執行。請見以下圖表。提到支聯會會長時,也適用於傳道部會長;提到主教時,也適用於分會會長。

哪些領袖持有核准執行或接受救恩和超升教儀的權鑰?

教儀

持有權鑰者

教儀

洗禮

持有權鑰者

主教(針對8歲兒童,以及9歲以上因智能障礙而延遲洗禮的有紀錄的成員)

傳道部會長(針對歸信者)

教儀

證實和聖靈的恩賜

持有權鑰者

主教(針對8歲兒童,以及9歲以上因智能障礙而延遲洗禮的有紀錄的成員)

傳道部會長(針對歸信者)

教儀

授予麥基洗德聖職,並按立到某個職位(男性)

持有權鑰者

支聯會會長

教儀

聖殿恩道門

持有權鑰者

主教和支聯會會長

教儀

聖殿印證

持有權鑰者

主教和支聯會會長

哪些領袖持有核准執行或接受其他教儀和祝福的權鑰?

教儀或祝福

持有權鑰者

教儀或祝福

兒童的命名與祝福

持有權鑰者

主教

教儀或祝福

聖餐

持有權鑰者

主教

教儀或祝福

授予亞倫聖職,並按立到某個職位(男青年和成年男子)

持有權鑰者

主教

教儀或祝福

按手選派成員在召喚上服務

持有權鑰者

30.8

教儀或祝福

聖化膏油

持有權鑰者

不需要核准

教儀或祝福

施助病人

持有權鑰者

不需要核准

教儀或祝福

安慰與忠告的祝福,包括父親的祝福

持有權鑰者

不需要核准

教儀或祝福

奉獻家宅

持有權鑰者

不需要核准

教儀或祝福

奉獻墓地

持有權鑰者

主領葬禮的聖職領袖

教儀或祝福

教長祝福

持有權鑰者

主教

18.4

為未成年子女執行教儀

關於未成年子女在接受教儀和祝福時,教會如何取得其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下列各小節提供了指導方針

關於父母或監護人的法定權利問題,主教或支聯會會長要向教會的法律總顧問辦公室,或向區域辦公室尋求法律諮詢(見38.8.23)。

18.5

為身心障礙者執行教儀,以及由身心障礙者執行教儀

38.2.438.2.5

18.6

兒童的命名與祝福

「基督教會中每位有小孩的成員,應在教會成員面前把小孩帶到長老那裡,長老要奉耶穌基督的名按手在小孩頭上,奉祂的名祝福他們」(教約20:70)。

兒童一般都在其父母居住地的支會,於禁食見證聚會中接受命名與祝福。無論孩子的父母是否結婚,都是一樣。如果父母沒有住在一起,這項教儀通常是在孩子的主要居所的支會中執行。

祝福兒童的常見時間和地點若出現例外的情況,必須得到主教的核准。可能的例外情況包括:不在禁食主日給予祝福,特別是在有許多新生兒的支會裡;以及在孩子的祖父母或許多家庭成員居住的其他支會裡給予祝福。主教也可以授權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在家中祝福兒童。主教團的一員要主領這項教儀。

有關在特殊情況下為兒童命名和祝福的資料,見38.2.7

18.6.1

由誰給予祝福

按照教義和聖約20:70,為兒童命名與祝福的教儀是由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來執行。聖職領袖要在成員的子女接受命名與祝福之前,告訴成員這一點。領袖應該盡一切努力,避免讓個人或家庭感到尷尬或受冒犯。

希望子女得到命名與祝福的人或家庭,要與主教協調此教儀。主教持有為支會中的兒童命名與祝福的權鑰。

主教可以允許一位持有麥基洗德聖職的父親為其子女命名與祝福,即使這位父親未完全達到聖殿配稱標準(見18.3)。主教要鼓勵父親們作好準備,來為自己的子女祝福。

若要在自己支會範圍以外,在兒童命名祝福時擔任發言者,則此人必須向主領的領袖出示有效的聖殿推薦書,亦可出示其主教團的一員所簽發的執行教儀推薦書

18.6.2

指示

在主教團的指示下,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圍成一個圓圈,為兒童命名與祝福。他們要用手托住嬰兒的身體,或把手輕輕放在較大的兒童頭上。然後擔任主按者要:

  1. 如同祈禱般稱呼天父。

  2. 說明該祝福是藉麥基洗德聖職權柄執行的。

  3. 給兒童一個名字。

  4. 稱呼兒童的名字。

  5. 藉著聖靈的指引給予兒童祝福。

  6. 奉耶穌基督的名結束。

18.6.3

孩童紀錄表格和祝福證書

在兒童接受祝福前,文書要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準備一份孩童紀錄表格。兒童接受祝福後,文書要在該系統中建立教籍紀錄並準備一份祝福證書。主教要在證書上簽名,再交給兒童的父母或監護人。

教籍紀錄和祝福證書上的姓名,應該與出生證明、戶籍出生登記或目前的合法姓名一致。

18.7

洗禮

藉由持有權柄的人所執行的浸沒洗禮,是一個人成為教會成員和接受聖靈的必要條件。所有追求超升的人都必須效法救主的榜樣,接受這些教儀。(見馬太福音3:13-17約翰福音3:3-7使徒行傳2:37-38尼腓二書31:5-21。)

有關在特殊情況下舉行洗禮的資料,見38.2.8

圖像
接受洗禮的男孩

18.7.1

核准某人可接受洗禮和證實

18.7.1.1

有教籍紀錄的兒童

在支會裡,主教持有為有紀錄之8歲成員舉行洗禮的聖職權鑰。這些兒童應在8歲生日當天,或滿8歲後儘快接受洗禮和證實(見教義和聖約68:27)。這些兒童是指已經有教會教籍紀錄的兒童(見33.6.2)。他們快8歲時,主教要確定他們有各種機會來接受福音、洗禮和證實。

有關為智能障礙者舉行洗禮和證實的資料,見38.2.438.2.8.1

主教或受指派的一位諮理,要與有紀錄的兒童作洗禮和證實的面談。相關指示見31.2.3.1

有關填寫洗禮和證實紀錄的資料,見18.8.3

主教要特別關心支會裡的7歲兒童,確定他們的父母、初級會領袖和教師,以及他們家庭的施助者,會幫助他們為洗禮和證實作準備。長老定額組和慈助會領袖也要鼓勵父母幫助其子女,為這些教儀作準備。

18.7.1.2

歸信者

傳道部會長持有為傳道部中歸信者施洗的聖職權鑰。因此,全部時間傳教士要與歸信者作洗禮和證實的面談。相關指示見31.2.3.2

有關填寫洗禮和證實紀錄的資料,見18.8.3

18.7.1.3

兒童的父母未婚(包括離婚)

有關為未成年子女施洗和證實的指導方針,見38.2.8.2

18.7.2

洗禮會

洗禮會應該簡單、簡短且能提升靈性。洗禮會可包括下列事項:

  1. 會前音樂

  2. 主持洗禮會的弟兄致簡短的歡迎詞

  3. 開會聖詩和祈禱

  4. 一兩個講述福音主題的簡短信息,例如洗禮和聖靈的恩賜

  5. 一首音樂曲目

  6. 洗禮教儀

  7. 參與洗禮者換上乾衣服的虔敬時段(這段時間可以彈奏或唱聖詩和初級會歌曲)

  8. 八歲有教籍紀錄兒童的證實;歸信者的證實,如果主教決定在此時進行(見18.8)。

  9. 新歸信者作見證,如果新歸信者有此渴望。

  10. 閉會聖詩和祈禱

  11. 會後音樂

有紀錄的兒童準備接受洗禮時,主教團的一員和初級會會長團的一員要和其家人一同商議,計劃和安排洗禮會。主教團的一員要主持這個洗禮會。如果在同一個月不只有一位兒童受洗,可以為他們共同舉辦洗禮會。

在有紀錄的兒童人數眾多的支聯會中,可以為多個支會的兒童共同舉辦洗禮會。在這種情況下,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支聯會初級會會長團的一員或一位高級諮議,要與即將受洗的兒童的家庭商議,計劃和安排洗禮會。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或被指派的一位高級諮議要主持這場洗禮會。支會或家庭可以在洗禮會中的某個時段分開聚會,讓每位兒童得以單獨受到關注。例如,分開的時段可以是洗禮教儀、證實,或是支會或家人的演講。洗禮會中分開的時段,要由主教團的一員主持。

歸信者的洗禮會應該在歸信者符合31.2.3.2的條件後,儘快安排。家庭成員的洗禮不應拖延到父親可以接受聖職,且能親自施洗時才舉行。

在主教團的指引下,支會傳道領袖(如有召喚)或領導支會傳道事工的長老定額組會長團一員要安排及主持歸信者洗禮會的事宜。他們要與全部時間傳教士協調這件事。

18.7.3

由誰執行教儀

洗禮的教儀是由一位祭司或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來執行。執行洗禮者必須得到主教的核准(若由全部時間傳教士執行洗禮,則必須得到傳道部會長的核准)。

主教可以允許一位身為祭司或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的父親為其子女施洗,即使這位父親未完全達到聖殿配稱標準(見18.3)。主教要鼓勵父親們準備好,為自己的子女施洗。

若要在自己支會的範圍外為人施洗,則此人必須向主領領袖出示有效的聖殿推薦書,亦可出示其主教團的一員所簽發的執行教儀推薦書

18.7.4

執行教儀的地點

若有洗禮池,則應在洗禮池中執行洗禮。若沒有洗禮池,則可使用安全的水域。水域應該夠大,足以讓執行教儀者和受洗者站在水中。洗禮會用的水不需要經過奉獻。

若要使用洗禮池,則需透過經管主教的支會所指派的成員進行安排。

為安全起見,洗禮池在注水時,必須有一位負責可靠的成人在場,並留在那裡,直到洗禮池的水排乾、清理乾淨且安全無虞為止。每次洗禮會一結束,應立即將水排乾。洗禮池不使用時,洗禮池的門應該上鎖。

18.7.5

服裝

施洗者和受洗者要穿著浸水後不會透明的白色服裝。接受過恩道門的人在施洗時,要在洗禮服裝內穿著聖殿加門。當地單位要用預算經費購買洗禮服裝,且不收取使用費。

18.7.6

見證人

經主領領袖核准的兩位見證人要觀察每次洗禮,確保教儀正確執行。接受過洗禮的教會成員可以擔任見證人,包括兒童和青少年。

如果沒有一字不差地說出教義和聖約20:73裡的字句,則必須重新執行洗禮。如果受洗者身體的一部分、頭髮或衣服未完全浸沒水中,也必須重新執行洗禮。

18.7.7

指示

執行洗禮教儀時,一位祭司或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要:

  1. 和受洗者站在水中。

  2. 左手握住受洗者的右手腕(為方便和安全起見)。受洗者用左手握住聖職持有人的左手腕。

  3. 把右手臂舉成直角形。

  4. 稱呼受洗者全名,說:「我蒙耶穌基督的委派,奉父的,和子的,和聖靈的名,為你施洗。阿們」(教義和聖約20:73)。

  5. 讓受洗者用右手捏住其鼻子(為方便起見);然後把右手放在受洗者的後背上,將受洗者連同衣服完全浸沒在水中。如果受洗者彎曲膝蓋,會更容易浸沒。

  6. 幫助受洗者從水裡起來。

18.7.8

洗禮紀錄

有關記錄洗禮的資料,見18.8.3

18.8

證實和聖靈的恩賜

一個人在接受洗禮之後,要藉著按手禮被證實為教會成員,並接受聖靈(見教義和聖約20:41使徒行傳19:1-6)。這兩個教儀皆已完成且正確地記錄下來之後,當事人即成為本教會的成員(見約翰福音3:5教約33:11尼腓三書27:20)。

有關在特殊情況下舉行證實的資料,見38.2.8

支會裡的主教持有為8歲有教籍紀錄的兒童證實的聖職權鑰。傳道部會長持有為歸信者證實的聖職權鑰(關於歸信者洗禮的定義,見31.2.3.2)。

主教要督導證實的執行。八歲兒童通常在受洗當天接受證實。歸信者通常在居住地所屬支會的任何一個聖餐聚會接受證實,最好是在受洗後的那個星期日。然而,主教可以允許例外情形,在洗禮會上進行證實。

主教團的一員在介紹新成員時,要按照29.2.1.1裡的指導方針進行。

圖像
女青年接受證實

18.8.1

由誰執行教儀

證實的教儀是由一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來執行。主按者必須得到主教的核准(若由全部時間傳教士執行證實,則必須得到傳道部會長的核准)。

唯有配稱進入聖殿的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才能擔任證實的主按者。然而,主教可以允許一位持有麥基洗德聖職的父親在其子女證實時站在圈子裡,即使這位父親未完全達到聖殿配稱標準(見18.3)。

主教團至少要有一位成員參與此項教儀。如果教導歸信者的是傳教士長老,主教要邀請他們參與證實。

若要在自己支會範圍以外擔任此項教儀的主按者,則此人必須向主領領袖出示有效的聖殿推薦書,亦可出示其主教團的一員所簽發的執行教儀推薦書

18.8.2

指示

一位或多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在主教團的指導下,可以參與證實教儀。他們要把手輕輕放在當事人頭上。然後擔任主按者要:

  1. 稱呼當事人的全名。

  2. 說明該教儀是藉麥基洗德聖職權柄執行的。

  3. 證實當事人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

  4. 說「接受聖靈」(而不是「接受聖靈的恩賜」)。

  5. 藉著聖靈的指引說出祝福的話。

  6. 奉耶穌基督的名結束。

18.8.3

洗禮和證實的紀錄與證書

有教籍紀錄的兒童在接受洗禮面談之前,文書要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準備一份洗禮和證實紀錄表格。主教或受指派的一位諮理要主持面談及簽署表格。在洗禮和證實之後,文書要用此表格來更新該兒童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中的教籍紀錄。

全部時間傳教士在與準備接受洗禮的歸信者面談時,要用區域手冊計畫表(ABP)應用程式,填妥洗禮和證實紀錄表上的資料。在洗禮和證實後,傳教士要在區域手冊計畫表中記錄資料,並以電子方式提交給支會文書。支會文書要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中審閱資料,並建立教籍紀錄。

教籍紀錄建立後,文書要準備一份洗禮和證實證書。主教要在證書上簽名,再交給當事人。

教籍紀錄和祝福證書上的姓名,應該與出生證明、戶籍出生登記或目前的合法姓名一致。

18.9

聖餐

教會成員在安息日聚會,崇拜神並領用聖餐(見教約20:7559:9摩羅乃書6:5-6)。他們在這教儀中領用麵包和水,記念救主所犧牲的身體與血,並更新所立的聖約(見馬太福音26:26-28約瑟·斯密譯本,馬可福音14:20-25路加福音22:15-20尼腓三書第18章摩羅乃書6:6)。在祝福和傳遞聖餐的過程中,每個人都應當保持虔敬。

18.9.1

核准主理聖餐

主教持有在支會裡主理聖餐的聖職權鑰。所有參與準備、祝福和傳遞聖餐的人,都必須獲得主教或在其指示下的人核准。

如果支會成員因行動不便無法外出、住在安養中心或醫院而無法領受聖餐,主教可以授權聖職持有人為這些成員主理聖餐。即使他們暫時不在其支會的疆界內,主教也可以作此項授權。然而,在其他的情況下,他不可授權送聖餐給自己支會疆界以外的成員。

在罕見的情況下,聖餐聚會可能有很長的一段時間無法舉行。在這種情況下,主教可以授權支會裡配稱的聖職持有人,每個安息日在家中準備和主理聖餐。主教也可以授權他們,為家中沒有聖職持有人的支會成員準備和主理聖餐。

主教授權在教會常規的聚會以外準備和主理聖餐時,18.9.2中有關由誰執行教儀的指示依然適用。

18.9.2

由誰執行教儀

  • 教師、祭司和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可以準備聖餐。

  • 祭司和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可以祝福聖餐。

  • 執事、教師、祭司和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可以傳遞聖餐。

當有足夠的亞倫聖職持有人時,他們通常要履行這些職責。如果沒有足夠的執事來傳遞聖餐,執事定額組會長要和主教商議,可以邀請誰來協助。一般而言,他要先請教師和祭司幫忙,然後再請長老和大祭司。

18.9.3

聖餐的指導方針

由於聖餐的神聖本質,聖職領袖應當審慎地準備,以確保聖餐過程中井然有序和虔敬。聖餐桌布應該是白色、乾淨且熨燙平整。聖餐盤應當保持乾淨。聖餐盤和聖餐杯應提前訂購。

主理聖餐的人應當以莊嚴的態度執行,明白他們是在代表主。主教團要鼓勵他們在準備、祝福及傳遞聖餐時,沉思救主的贖罪。

主理聖餐的人儀容服裝要整齊乾淨。他們不應穿戴會使人分心的服裝或首飾,而偏離崇拜和訂立聖約這兩項聖餐目的。如果主教需要就這類事情勸導某位聖職持有人,他要懷著愛心去做。他也要考慮到當事人在教會的成熟度。

傳遞聖餐應當自然,不過於刻板。例如,不應要求特定的動作(例如把左手放在背後)或外觀(例如穿著相同的服裝)。

在擘麵包時,會眾要唱聖餐聖詩。不可用獨唱或樂器演奏來取代聖餐聖詩。傳遞聖餐或傳遞剛結束時,不可彈奏音樂。

如果成員對食物過敏或有麩質不耐症,他們要與主教團的一員討論聖餐可以作哪些調整。必要時,主教團可以為他們調整主理聖餐的程序。

一般而言,擘麵包必須是聖餐教儀的一部分。然而,為了確保特定成員的健康和安全,該成員可以用密封的塑膠袋或杯子提供無過敏原的麵包,或其他類似破碎麵包的替代品。他們要將這些東西交給聖職持有人,以便放到另一個托盤。主教團要幫助傳遞聖餐的人明白,無過敏原的麵包要傳遞給哪些成員。

與食物過敏有關的指示,見disability.ChurchofJesusChrist.org

雖然聖餐是為教會成員準備的,但不應採取任何行動來阻止其他人領用。

圖像
男青年傳遞聖餐

18.9.4

指示

  1. 準備、祝福或傳遞聖餐的人,要先用肥皂或其他清潔用品清洗雙手。

  2. 教師、祭司或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在聚會前要確定麵包盤中有未擘開的麵包,水盤上的杯子裝有乾淨的飲用水,乾淨的桌布也已鋪好。

  3. 支會成員唱聖餐詩歌時,祝福聖餐的人要虔敬地站起來,掀開蓋在麵包盤上的桌布,把麵包擘成小塊。

  4. 唱完聖詩後,祝福麵包的人要跪下,說出祝福麵包的聖餐祈禱文(見教義和聖約20:77)。

  5. 主教要確定聖餐祈禱文被清楚、正確且莊嚴地唸出來。若有人唸錯字句且自行更正,就不需要另外糾正。若那人未更正錯誤,則主教要和善地要求他重唸一遍祈禱文。主教要審慎決定是否要重唸祈禱文,他要確保這樣做不會造成不必要的尷尬,或使人無法專注於教儀。聖餐桌旁的另一個人可以視需要提供幫助。

  6. 唸完祈禱文後,聖職持有人要虔敬地將麵包傳遞給成員。主領的領袖要先領用,隨後沒有固定的傳遞順序。將聖餐盤傳遞給成員後,成員可以相互傳遞聖餐盤。

  7. 成員要盡可能地用右手領用聖餐。

  8. 麵包傳遞給所有的成員後,傳遞聖餐的弟兄要把聖餐盤拿回聖餐桌。祝福聖餐的人要用布蓋住聖餐盤,然後掀開水盤上的蓋布。

  9. 祝福水的人要跪下,說出祝福水的聖餐祈禱文(見教義和聖約20:79),要用字來代替字。

  10. 唸完祈禱文後,聖職持有人要虔敬地將水傳遞給成員。主領的領袖要先領用,隨後沒有固定的傳遞順序。

  11. 水傳遞給所有的成員後,傳遞聖餐的人要把水盤拿回聖餐桌。祝福聖餐的人要用布蓋住水盤,然後祝福和傳遞聖餐的人再虔敬地回座。

  12. 聚會結束後,準備聖餐的人要清理桌面、摺好桌布,並收走任何未使用的麵包。

18.10

授予聖職並按立到某個職位

聖職有兩個部分:亞倫聖職和麥基洗德聖職(見3.3教義和聖約107:1,6)。當一個人被授予聖職時,他也會被按立到該聖職的某個職位。一個人若已被授予這其中一項聖職,則只需被按立到該聖職的其他職位。

有關在特殊情況下舉行聖職按立的資料,見38.2.9

18.10.1

麥基洗德聖職

支聯會會長持有授予麥基洗德聖職,及按立長老和大祭司職位的聖職權鑰。然而,被按立的人選通常是由主教推薦。

18.10.1.1

長老;

配稱的弟兄要年滿18歲以上,才可以接受麥基洗德聖職,並被按立為長老。主教要根據個別的情況,決定一位男青年在18歲生日過後,應儘快被推薦按立為長老,或是在祭司定額組待久一點。這些情況包括男青年的:

  • 見證和成熟度。

  • 從學校畢業的時間。

  • 繼續與同儕在一起的渴望。

  • 進大學就讀的時間。

作此決定時,主教要先與這位男青年及其父母或監護人商議。配稱的男性應在滿19歲前,或離家上大學、從事全部時間傳道服務、到軍中服役或接受全職工作之前,被按立為長老。

最近受洗、滿18歲以上的男性,若有以下的情形,就要被按立為長老:

  • 已接受亞倫聖職且為祭司。

  • 對福音有充分的了解。

  • 展現出個人配稱。

沒有教齡方面的限制。

18.10.1.2

大祭司

被召喚進入支聯會會長團、高級諮議會或主教團的男性,要被按立為大祭司。支聯會會長透過祈禱審慎考慮並獲得靈感後,也可以決定在其他時間按立弟兄為大祭司。

18.10.1.3

面談和支持

經支聯會會長團核准後,主教要按照麥基洗德聖職按立紀錄表上的指示,與該弟兄面談。然後,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也要與他面談。經傳道部會長核准後,區會會長可與弟兄面談有關按立為長老的事宜(見6.3)。有關這些面談的指示,見31.2.6

面談後,支聯會會長團要請高級諮議會支持按立該弟兄的決議。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要在支聯會大會的全體大會上,提出他的姓名請求支持(見18.10.3)。經傳道部會長核准後,區會會長可提出弟兄的姓名,針對他被按立長老一事請求支持(見6.3)。

18.10.2

亞倫聖職

主教持有授予亞倫聖職,以及按立到執事、教師和祭司職位的聖職權鑰。一般而言,配稱的弟兄是在下列年齡被按立到這些職位,但不可提早:

  • 執事,滿12歲那年年初

  • 教師,滿14歲那年年初

  • 祭司,滿16歲那年年初

主教或受指派的一位諮理,要與將被按立為執事或教師的弟兄面談,判斷他們是否在靈性上作好準備。主教要與將被按立為祭司的弟兄面談。

在與男青年進行聖職按立的面談之前,主教要取得父母或監護人的口頭同意。對於沒有法律依據而反對該行動的父母或監護人,則不需要取得他們的許可。

如果這位弟兄在面談中被判定為配稱,主教團的一員要在聖餐聚會中,提出他的姓名請求支持(見18.10.3)。

有關按立最近受洗的弟兄的資料,見38.2.9.1

18.10.3

在成員被按立前提請支持

在一位弟兄接受面談,並被判定配稱可按立到某個聖職職位後,就要提出他的姓名請求支持(見教義和聖約20:65,67)。要被按立為長老或大祭司的弟兄,由支聯會會長團的一員在支聯會大會的全體大會上提出(有關給區會會長的指示,見6.3)。要被按立為執事、教師或祭司的弟兄,由主教團的一員在聖餐聚會中提出。

主持這項支持程序的人,要請這位弟兄站起來。他要宣布此項提議,說明將授予這位弟兄亞倫聖職或麥基洗德聖職(如需要),並按立到該聖職職位。他接著邀請成員支持該提議。例如,若要提名一位弟兄被按立為長老,他可以使用類似以下的詞句:

「我們提議〔姓名〕接受麥基洗德聖職,並被按立為長老。凡贊成者請舉手表示。〔暫停一下。〕如有反對者,也請表示。〔暫停一下。〕」

被提名者也應當參與舉手支持。如果不只一人被提名,可以一起接受支持。

如有信譽良好的成員反對這項按立,主領領袖或另一位被指派的聖職領袖,要在聚會後私下與那人會面。這位領袖要設法了解該成員反對的原因。他要了解該成員是否知道當事人有任何行為,使其失去被按立到該聖職職位的資格。

只有信譽良好的成員可以參與舉手支持。然而,如果不是信譽良好的成員或不是教會成員的人反對這項行動,主教或支聯會會長可以在聚會外的私下場合,聽聽他(她)的疑慮。

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需要在支聯會大會中提名某位弟兄之前,先按立他為長老或大祭司。當這種情況發生時,會先在支會的聖餐聚會中,提出他的姓名請求支持。然後,會在下一次的支聯會大會中提出他的姓名,追認此項按立(如上所述,調整支持的程序)。這樣可讓支聯會的成員有機會支持或反對這項行動。

圖像
男子接受按立

18.10.4

由誰執行教儀

支聯會會長或在其指示下的一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可以按立一位男性到長老的職位。經傳道部會長核准後,區會會長或在他指導下的人,可以執行按立(見6.3)。唯有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才可以站在圈子中。

支聯會會長或在其指示下的一位大祭司,可以按立一位男性到大祭司的職位。唯有大祭司才可以站在圈子中。

按立某人到麥基洗德聖職職位的人,應當具備配稱進入聖殿的資格。支聯會會長或他所指派的人必須在場。

祭司或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可以按立一位弟兄到執事、教師或祭司的職位。他必須得到主教的授權。主教或他所指派的某個人必須在場。

參與亞倫聖職按立的人,必須是祭司或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

主教可以允許一位持有祭司職位或麥基洗德聖職的父親,按立其兒子到執事、教師或祭司的職位,即使這位父親未完全達到聖殿配稱標準(見18.3)。主教要鼓勵父親們準備好自己,以按立自己的兒子。

若要在自己支會範圍以外擔任此項教儀的主按者,則此人必須向主領領袖出示有效的聖殿推薦書,亦可出示其主教團的一員所簽發的執行教儀推薦書

18.10.5

指示

要授予聖職和按立一個人到某個聖職職位時,一位或多位被授權的聖職持有人要把手輕輕放在當事人頭上,然後擔任主按者要:

  1. 稱呼當事人的全名。

  2. 說明他個人所持有的權柄,來執行這項教儀(亞倫或麥基洗德聖職其中一種)。

  3. 授予亞倫或麥基洗德聖職,除非該聖職已經授予。

  4. 按立當事人到亞倫或麥基洗德聖職的某個職位,並賜予該職位的權利、能力和權柄。(聖職權鑰不在授予聖職或按立到某一職位時賜予,除非是按立主教。)

  5. 藉著聖靈的指引說出祝福的話。

  6. 奉耶穌基督的名結束。

一個人如果已經被授予適當的聖職,若要按立此人到某個聖職職位,則執行按立的人要省略步驟3。

按立是給予祝福的機會。關於個人職責的詳細忠告和指示,會在按立之前和之後給予,這些不應該成為祝福的重點。為人按立時,不需要祈禱、作見證或給予指示。

18.10.6

按立的紀錄和證書

在一個人接受面談以被按立到麥基洗德聖職的某個職位之前,文書要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準備一份麥基洗德聖職按立紀錄表。支聯會會長或被指派的一位諮理要主持面談,如果所有的配稱條件都符合,就在表格上簽名。

在按立之後,支聯會會長或他指派的代表要填妥此表格,並把表格交給文書。文書要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中,將按立資料記錄下來,並準備一份按立證書。支聯會會長要在證書上簽名,再交給當事人。

在一位弟兄接受面談以被按立到亞倫聖職的某個職位之前,文書要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準備一份亞倫聖職按立紀錄表。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諮理要主持面談,如果所有的配稱條件都符合,就在表格上簽名。

在按立之後,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諮理要填妥此表格,並把表格的交給文書。文書要在領袖及文書資源系統中,將按立資料記錄下來,並準備一份按立證書。

按立紀錄和證書上應使用當事人目前的合法姓名。

18.11

按手選派成員在召喚上服務

被召喚和支持到大部分教會職位上服務的成員,都應該被按手選派在該職位上服務(見約翰福音15:16教義和聖約42:11;亦見本手冊3.4.3.1)。接受按手選派時,當事人被賜予(1)在召喚上行事的權柄,以及(2)在聖靈指引下的祝福話語。

支聯會會長、主教和定額組會長在接受按手選派時,會獲得會長團的權鑰(見3.4.1.1)。然而,在按手選派成員擔任其他事工召喚,包括會長團的諮理時,不可使用權鑰一詞。

有關召喚、按立和按手選派主教的資料,見30.7

18.11.1

由誰執行按手選派

按手選派是由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來執行,他必須得到持有適當聖職權鑰的領袖的核准。獲授權可執行按手選派的人,見30.8。按手選派某人到一個需由大祭司擔任的召喚時,長老不得擔任主按者或站在圈子中。

一位或多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在主領領袖的指示下,可以參與按手選派。要先按手選派會長,之後再按手選派其諮理。

主領領袖可以允許一位持有麥基洗德聖職的丈夫或父親,在其妻子或子女接受按手選派時站在圈子裡,即使他未完全達到聖殿配稱標準(見18.3)。

18.11.2

指示

一位或多位經授權的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將手輕輕放在當事人頭上。然後擔任主按者要:

  1. 稱呼當事人的全名。

  2. 說明他是藉麥基洗德聖職權柄行事的。

  3. 按手選派當事人擔任支聯會、支會、定額組或班級裡的召喚。

  4. 當事人若應獲得權鑰,則授予權鑰。

  5. 藉著聖靈的指引說出祝福的話。

  6. 奉耶穌基督的名結束。

按手選派不是一個加上祈禱或見證的正式聚會,也不是給予詳細指示的時機。那些指示是在訓練過程中給予的,不應作為祝福的一部分。

18.12

聖化膏油

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必須先聖化橄欖油,才能用這油來膏抹病人或受苦難的人(見聖經雅各書5:14)。不可以使用其他的油。

成員不應該服用聖化膏油,或是塗抹在身上疼痛的部位。

18.12.1

由誰執行教儀

一位或多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可以聖化膏油,他們不需要尋求聖職領袖的核准。

18.12.2

指示

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在聖化膏油時,要:

  1. 手握已打開瓶蓋的橄欖油瓶。

  2. 如同祈禱般稱呼天父。

  3. 說明他是藉麥基洗德聖職權柄行事的。

  4. 聖化膏油(而非容器),用來膏抹和祝福病人及受苦難的人。

  5. 奉耶穌基督的名結束。

18.13

施助病人

通常,施助病人應該在接受祝福者或其他關切者的請求下進行,好讓祝福得以按照他們的信心成就(見聖經雅各書5:14教義和聖約24:13-1442:43-44,48-52)。

「藉著按手」施助病人可分為兩個部分:用油膏抹和印證膏抹的祝福。沒有聖化膏油時,還是可以藉著麥基洗德聖職的權柄給予祝福,而不需膏抹。

人若為同一疾病,要求超過一次以上的祝福,就不需要再用油膏抹,聖職持有人只要把手放在當事人的頭上,藉麥基洗德聖職的權柄另給一次祝福即可。然而,要再作一次膏抹也可以。

聖職持有人到醫院探病時,不應主動要求施助病人。

圖像
接受聖職祝福的婦人

18.13.1

由誰給予祝福

只有配稱的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可以施助生病或受苦難的人。他們不需要尋求聖職領袖的核准。可能的話,由持有麥基洗德聖職的父親來施助患病的家人。

通常是由兩位或多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一起施助病人。然而,一個人也可以執行膏抹和印證。

18.13.2

指示

施助病人可分為兩個部分:用油膏抹和印證膏抹。

用油膏抹要由一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執行。他要:

  1. 把一滴聖化過的油滴在當事人頭上。

  2. 把手輕輕放在當事人頭上,稱呼當事人的全名。

  3. 說明他是藉麥基洗德聖職權柄行事的。

  4. 說明他是用已被聖化、用來膏抹和祝福生病或受苦難者的油,來膏抹。

  5. 奉耶穌基督的名結束。

在印證膏抹時,一位或多位麥基洗德聖職聖職持有人要把手輕輕放在當事人頭上。然後印證膏抹的人要:

  1. 稱呼當事人的全名。

  2. 說明他是藉麥基洗德聖職權柄來印證膏抹。

  3. 藉著聖靈的指引說出祝福的話。

  4. 奉耶穌基督的名結束。

18.14

安慰與忠告的祝福,包括父親的祝福

18.14.1

由誰給予祝福

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可以給家人或其他請求者安慰和忠告的祝福。這些祝福通常是由家人、弟兄施助者或聖職領袖給予的。

持有麥基洗德聖職的父親,可以給子女父親的祝福。這些祝福在子女就學、傳教、結婚、入伍或面臨特殊挑戰時,特別有幫助。父母要鼓勵子女在有需要時尋求父親的祝福。父親的祝福可以記錄下來供個人使用。

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不需要尋求聖職領袖的核准,便可給予安慰與忠告的祝福或父親的祝福。

18.14.2

指示

在給予安慰與忠告的祝福或父親的祝福時,一位或多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要把手輕輕放在當事人頭上。然後擔任主按者要:

  1. 稱呼當事人的全名。

  2. 說明該祝福是藉麥基洗德聖職權柄執行的。

  3. 藉著聖靈的指引,說出祝福、安慰和忠告的話。

  4. 奉耶穌基督的名結束。

圖像
傳教士給予一名婦女祝福

18.15

奉獻家宅

教會成員可藉由麥基洗德聖職的權柄來奉獻家宅。家宅不需要是自有的,或等到債務償清後才奉獻。家宅不同於教會建築物,不需要獻納給主。

18.15.1

由誰執行奉獻教儀

奉獻家宅要由一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執行。家中若無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

  • 家人可以邀請一位持有麥基洗德聖職的摯友、親戚或弟兄施助者來奉獻家宅,此人不需要尋求聖職領袖的核准。

  • 家人可以聚在一起,按照聖靈的指引獻上祈禱。可以在祈禱中涵蓋18.15.2,第3點的內容。

18.15.2

指示

奉獻家宅時,一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要:

  1. 如同祈禱般稱呼天父。

  2. 說明他是藉麥基洗德聖職權柄行事的。

  3. 奉獻這所家宅為神聖的處所,讓聖靈可以居住其中,並按照聖靈的指引說出其他的話。例如,他可以祝福這所家宅,讓家人可以在其中崇拜,在世上找到安全,在靈性上成長,並為永恆的家庭關係作準備。

  4. 奉耶穌基督的名結束。

18.16

奉獻墓地

18.16.1

由誰奉獻墓地

奉獻墓地的人應當持有麥基洗德聖職,並且得到主持葬禮之聖職領袖的授權。

如果死者家屬希望的話,也可以作墓旁祈禱,而不是奉獻祈禱。可以由死者家屬所選擇的任何人來作祈禱。

若要在自己支會範圍以外擔任奉獻墓地的主禱人,則此人必須向主領葬禮的聖職領袖出示有效的聖殿推薦書,亦可出示其主教團的一員所簽發的執行教儀推薦書

18.16.2

指示

奉獻墓地時,一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要:

  1. 如同祈禱般稱呼天父。

  2. 說明他是藉麥基洗德聖職權柄行事的。

  3. 奉獻並聖化該埋葬地點,作為死者遺體的安息之所。

  4. 祈求該地能成為神聖之地,並受到保護,直到復活之時(適宜的話)。

  5. 祈求天父安慰家屬,並按照聖靈的指引表達想法。

  6. 奉耶穌基督的名結束。

教會成員的遺體若火化,主領領袖要運用判斷力,決定是否要奉獻存放骨灰的地點。他要將家屬的願望、當地的習俗和法令列入考慮。擔任主禱人的弟兄可將奉獻墓地的指示略加修改。

18.17

教長祝福

每位已受洗的配稱成員都有資格接受教長祝福,這項祝福提供來自天父的靈感指示(見創世記48:14-16第49章尼腓二書4:3-11)。父母和教會領袖要鼓勵成員在靈性上作好準備,以接受自己的教長祝福。

主教或被指派的一位諮理要與渴望接受教長祝福的成員面談。該成員如果配稱,主持面談者就要準備一張教長祝福推薦書,並透過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的教長祝福系統提交推薦書。

簽發教長祝福推薦書的人,要確定該成員足夠成熟,能了解這項祝福的重要意義和神聖性。在理想的情形下,成員應當在年紀還輕,需要面對人生中許多重大抉擇之前,接受教長祝福。然而,教會也鼓勵年紀較長的成人接受教長祝福。聖職領袖不應該設定成員接受教長祝福的最低年齡。

新歸信者在接受教長祝福前,應先了解基本的福音教義。

有關在特殊情況下接受教長祝福,見38.2.10

18.17.1

接受教長祝福

取得推薦書後,成員要聯絡教長,預約接受教長祝福的時間。在約定的日期當天,成員應當以虔誠的態度,穿著安息日服裝去見教長。成員可以禁食,但這並非必要。

每個教長祝福都是神聖、機密且屬於個人的,因此不對外公開,只有少數家人可以在場。

接受教長祝福的人應將祝福辭的話語珍藏在心中。要加以思考、遵行,以配稱在今生和永恆獲得應許的祝福。

成員不應該比較祝福辭的內容,除了親近的家人外,也不應該與別人分享。教長祝福辭不應該在教會聚會或其他的公開聚會中宣讀。

教長祝福辭裡若未宣告家系,教長可在事後補遺,宣告家系。

圖像
接受聖職祝福的婦人

18.17.2

取得教長祝福辭的副本

接受過教長祝福的人應該謹慎保管書面副本。然而,如果該副本遺失或損毀,當事人可以重新申請一份。當事人可以在ChurchofJesusChrist.org上的教長祝福,提出此項申請。如果無法這麼做,當事人要聯絡其主教,以取得協助。

18.17.3

其他資料

有關教長祝福的更多資料,見38.2.10和「教長祝福」。

18.18

聖殿恩道門和印證

有關聖殿恩道門和印證的資料,見第27章

18.19

按立一覽表

職位

由誰推薦

核准者

由誰支持

由誰面談與按立

職位

教長

由誰推薦

支聯會會長團

核准者

十二使徒定額組

由誰支持

參加支聯會大會的成員

由誰面談與按立

支聯會會長(獲得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核准後);或是總會會長團或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成員

職位

大祭司

由誰推薦

主教和支聯會會長團

核准者

支聯會會長團和高級諮議會

由誰支持

參加支聯會大會的成員

由誰面談與按立

由主教,以及由支聯會會長或受指派的諮理面談;在支聯會會長的指示下按立

職位

長老

由誰推薦

主教

核准者

支聯會會長團和高級諮議會

由誰支持

參加支聯會大會或區會大會的成員

由誰面談與按立

由主教,以及由支聯會會長或受指派的一位諮理面談(在區會中,由傳道部會長團的一員面談,或由受到指派的區會會長面談;見6.3

在支聯會會長的指導下按立(在區會中,在傳道部會長的指導下,或在受到指派的區會會長的指導下按立)

職位

主教

由誰推薦

支聯會會長團,使用LCR

核准者

總會會長團及十二使徒定額組

由誰支持

參加聖餐聚會的成員

由誰面談與按立

支聯會會長(在獲得總會會長團的核准後,見30.7

職位

祭司

由誰推薦

主教

核准者

主教團

由誰支持

參加聖餐聚會的成員

由誰面談與按立

主教面談;在主教的指導下按立

職位

教師或執事

由誰推薦

主教

核准者

主教團

由誰支持

參加聖餐聚會的成員

由誰面談與按立

由主教或受指派的一位諮理面談;在主教的指導下按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