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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職教儀和祝福


「聖職教儀和祝福」,家庭指導手冊(2006年),第18-25頁

「聖職教儀和祝福」,家庭指導手冊,第18-25頁

聖職教儀和祝福

聖職教儀是主所賜予,由聖職權柄所執行的神聖儀式。藉著聖職權柄,可給予治病、安慰及鼓勵的聖職祝福。執行教儀和賜予祝福的弟兄,應依循福音原則生活、力求聖靈的指引來準備自己。他們應以莊嚴的態度執行各項教儀及祝福,且務必符合下列條件,教儀應:

  1. 奉耶穌基督的名執行。

  2. 藉聖職的權柄執行。

  3. 執行時應符合每項必要的程序,例如使用特定詞句,或使用聖化膏油。

  4. 如有必要,應獲得持有適當權鑰的指定聖職領袖授權。

必須經聖職領袖授權方可執行的教儀有:兒童的命名與祝福、為人施洗和證實、授予聖職和按立聖職職位、祝福和傳遞聖餐以及奉獻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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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會傳遞聖餐

當數位弟兄參與一項教儀或祝福儀式時,每一位弟兄要將他的左手輕放在他左邊的弟兄肩上。教會並不鼓勵邀請多位聖職持有人一同參與協助的作法。

本節說明的教儀及祝福,將有助於父親擔任家中的教長。

兒童的命名與祝福

「基督教會中每位有小孩的成員,應在教會成員面前把小孩帶到長老那裡,長老要奉耶穌基督的名按手在小孩頭上,奉祂的名祝福他們」(教約20:70)。依照本啟示,唯有配稱的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才能參與兒童的命名與祝福。兒童命名與祝福的教儀必須得到主領持有權柄人員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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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孩的祝福

祝福嬰孩時,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要圍成一個圈子,用手托住嬰孩的身體。在祝福較大的兒童時,弟兄們要把手輕輕放在兒童頭上。賜予祝福的人要:

  1. 稱呼天父。

  2. 說明該項祝福是藉著麥基洗德聖職的權柄而執行。

  3. 給兒童一個名字。

  4. 在聖靈引導下給予聖職祝福。

  5. 奉耶穌基督的名結束。

洗禮

在主領持有權柄人員的指導下,一位配稱的祭司或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可以執行洗禮儀式。執行教儀時,他要:

  1. 與受洗者一同站在水中。

  2. 為方便及安全起見,要用左手握住受洗者的右手腕;受洗者則以其左手握住施洗者的左手腕。

  3. 把右手臂舉成直角形。

  4. 稱呼受洗者全名,說:「我蒙耶穌基督的委派,奉父的,和子的,和聖靈的名,為你施洗。阿們」(教約20:73)。

  5. 為方便起見,請受洗者用右手捏住鼻子;然後施洗者將其右手放在受洗者的上背部,將他(她)整個人連同衣服全部浸沒於水中。

  6. 幫助受洗者從水裡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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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接受洗禮的人

每個洗禮都要有兩位祭司或是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見證,確認教儀正確執行。如果沒有正確講出教義和聖約20:73的文字,或是受洗者的身體或衣服未完全浸入水中,則必須重新執行洗禮。受洗者與執行教儀者都必須穿著遇水不會變透明的白色衣服。

證實

九歲以上(包括九歲)及父母皆不是成員的八歲歸信者,要在聖餐聚會中接受證實(見教約20:41)。父母雙方至少有一人是成員,並且雙方都同意孩子接受洗禮與證實的八歲兒童,可以在洗禮之後立刻在洗禮地點接受證實。在主教或分會會長的指示下,由一位或多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執行此項教儀。他們將手輕放在接受證實者的頭上。執行教儀的人要:

  1. 說出當事人的全名。

  2. 說明該教儀是藉麥基洗德聖職權柄執行的。

  3. 證實當事人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

  4. 藉著說出:「接受聖靈」來賜予聖靈的恩賜。

  5. 在聖靈引導下給予聖職祝福。

  6. 奉耶穌基督的名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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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實一名姊妹

授予聖職和按立聖職職位

主教或分會會長要督導亞倫聖職的授予,以及執事、教師和祭司等職位的按立。教會成員在被按立到亞倫聖職的一項職位之前,必須與主教或分會會長面談,確定其配稱。他也必須在聖餐聚會中接受支持。在主教或分會會長的授權之下,祭司可以授予他人亞倫聖職並按立他人到亞倫聖職職位。

支聯會會長或傳道部會長要監督麥基洗德聖職的授予以及長老和大祭司職位的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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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立一名弟兄

授予聖職或按立某人至某一聖職職位時,一位或多位持有必要聖職的成員,在獲得主領持有權柄人員的授權之下,將手輕放在該成員頭上,執行教儀的人要:

  1. 稱呼當事人的全名。

  2. 說明執行該項按立所憑藉的權柄(亞倫聖職或麥基洗德聖職)。

  3. 授予亞倫聖職或麥基洗德聖職,除非該聖職已授予過了。

  4. 按立當事人到亞倫或麥基洗德聖職的某個職位,並賜予該職位的權利、能力和權柄。

  5. 在聖靈引導下給予聖職祝福。

  6. 奉耶穌基督的名結束。

聖餐

聖餐是一項非常神聖的教儀。領用聖餐讓我們有機會記念耶穌基督的生平、教訓和贖罪,這也是更新我們在受洗時與主所立聖約的時刻(見摩賽亞書18:8-10)。

教師與祭司可以準備聖餐,祭司可以祝福聖餐,而執事、教師與祭司可以傳遞聖餐。持有麥基洗德聖職的弟兄可以準備、祝福及傳遞聖餐,但通常只有在場的亞倫聖職弟兄人數不足時,才由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來執行。若有某位成員嚴重違誡,在此人悔改並與主教或分會會長解決事情之前,不應準備、祝福或傳遞聖餐。

每位參與此教儀的人,不論是準備、祝福或傳遞聖餐,都是代表主來為人執行這項教儀。每位聖職持有人在執行這項指派時,態度都應莊嚴虔敬。他應穿著端莊,儀容整潔;個人的儀表應當反應出此教儀的神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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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受聖餐

準備聖餐的弟兄應在聚會開始前準備就緒。他們要將未擘開的麵包放在乾淨的麵包盤中,並將裝聖餐杯的水盤放在聖餐桌上,聖餐杯內盛有新鮮的水。他們要用乾淨、白色的布來覆蓋麵包和水。

唱聖餐聖詩時,在聖餐桌旁的人掀開覆蓋在麵包盤上的布,將麵包擘成小塊。唱完聖詩之後,祝福麵包的人跪下,獻上祝福麵包的聖餐祈禱文。隨後弟兄們以虔敬、井然有序的方式將麵包傳遞給在場會眾。聚會中的主領持有權柄人員先領用聖餐。在場所有的會眾都領用到麵包之後,傳遞者才將麵包盤放回聖餐桌。傳遞完之後,祝福聖餐的人要隨即用布覆蓋麵包盤。

在聖餐桌旁的人掀開覆蓋在水盤上的布,祝福水的人跪下,獻上祝福水的聖餐祈禱文,隨後弟兄們將水傳遞給在場的會眾。之後水盤要放回聖餐桌並再次用布蓋好,然後祝福及傳遞聖餐的弟兄再回到會眾當中就座。

聖餐是為教會成員準備的,包括兒童。主持聚會的人不應宣布聖餐只傳遞給成員,也無須阻止非教會成員領用聖餐。

聖餐祈禱文要清楚、正確、莊嚴地唸出來。如果祝福聖餐的人唸錯字句,且未自行更正,主教或分會會長應要求他正確地重述祈禱文。

祝福麵包的祈禱文如下:

「神啊,永恆的父,我們奉您子耶穌基督的名,祈求您為所有領受此餅之人的靈魂,祝福並聖化此餅,讓他們食用,以記得您子的身體,並向您,神啊,永恆的父,證明他們願意承受您子的名,一直記得祂,並遵守祂賜給他們的誡命,使他們能一直有祂的靈與他們同在。阿們」(教約20:77摩羅乃書第4章)。

祝福水的祈禱文如下:

「神啊,永恆的父,我們奉您子耶穌基督的名,祈求您為所有飲用此水之人的靈魂,祝福並聖化此水,讓他們飲用,以記得您子為他們所流的血;使他們能向您,神啊,永恆的父,證明他們確實一直記得祂,使他們能有祂的靈與他們同在。阿們」(教約20:79摩羅乃書第5章)。

聚會結束後,應儘快地收拾桌上的聖餐,剩餘的麵包可作為食物使用。

祝福和傳遞聖餐要有主領持有權柄人員的授權。

聖化膏油

一位(或多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可以聖化純淨的橄欖油,其神聖用途是作為膏抹病人或受苦者之用。聖化膏油者要:

  1. 手握已打開瓶蓋的橄欖油瓶。

  2. 呼求天父。

  3. 說明他是藉麥基洗德聖職權柄行事的。

  4. 聖化膏油(而非容器),作為膏抹病人及受苦者之用。

  5. 奉耶穌基督的名結束。

施助病人

唯有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可以施助病人或受苦之人。通常是由兩位或多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一起施助病人。不過,一個人也可以執行。如果沒有聖化膏油,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仍可藉著聖職權柄給予祝福。

持有麥基洗德聖職的父親應當施助生病的家人。他可以請另一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來協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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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助病人

祝福病人有兩個部分:(1)用油膏抹,和(2)印證膏抹。

用油膏抹

由一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來膏抹病人,執行教儀時,他要:

  1. 把一滴聖化的膏油滴在當事人頭上。

  2. 把手輕輕放在當事人頭上,稱呼當事人的全名。

  3. 說明他是藉著麥基洗德聖職的權柄執行膏抹。

  4. 說明他用已被聖化來膏抹和祝福生病或受苦者的油來膏抹的。

  5. 奉耶穌基督的名結束。

印證膏抹

通常由兩位或多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將手輕放在病人頭上,由其中一人印證膏抹,執行教儀時,他要:

  1. 稱呼當事人的全名。

  2. 說明他是藉麥基洗德聖職權柄印證膏抹。

  3. 在聖靈的引導下,給予祝福。

  4. 奉耶穌基督的名結束。

父親的祝福及其他安慰勸勉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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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為兒子祝福

父親的祝福及其他聖職的祝福應在聖靈的引導下賜予,以提供指引和安慰。

持有麥基洗德聖職的父親可以給兒女父親的祝福。這些祝福在子女離家,例如:就學、傳教,或是當他們開始工作、結婚、入伍服役,或面臨特殊個人挑戰時,特別有幫助。這些祝福將會是家裡的一大支柱。家人可將父親的祝福記錄下來,作為家庭紀錄,但並不保存於教會紀錄中。父母應鼓勵子女在有需要時尋求父親的祝福。

配稱的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也可以為妻子、親人和其他提出請求者,給予安慰勸勉的祝福。

給予父親的祝福或其他安慰勸勉的祝福時,一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獨自或協同一位或多位配稱的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將手輕放在那人頭上,這樣的祝福不須抹油,給予祝福的人要:

  1. 稱呼當事人的全名。

  2. 說明該項祝福是藉著麥基洗德聖職的權柄執行。

  3. 在聖靈的引導下,給予祝福。

  4. 奉耶穌基督的名結束。

奉獻墓地

奉獻墓地者應持有麥基洗德聖職,並得到主持該儀式之聖職職員的授權。

奉獻墓地時,他要:

  1. 稱呼天父。

  2. 說明他是藉著麥基洗德聖職的權柄奉獻該墓地。

  3. 奉獻並聖化該埋葬地點,作為死者遺體的安息之所。

  4. 適當時,祈求該地得以聖潔,並受到保護,直到復活之時。

  5. 求主安慰死者家屬,並在聖靈的引導下表達其他的想法。

  6. 奉耶穌基督的名結束。

如果家屬選擇作墓地祈禱,而非奉獻祈禱,最好由一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