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義主題
1.神組
神組裡有三位人物:永恆的父神、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及聖靈。父與子有可觸摸的、榮耀的骨肉身體,而聖靈則是一位有靈體的人(見教約130:22-23)。祂們目的一致,完全地合一,促成天父的救恩計畫。
父神
父神是我們崇拜的至高者。祂是我們靈體的父親(見希伯來書12:9)。祂完美、全能,也通曉萬事,祂也公正、慈悲和仁慈。神對祂每一個兒女的愛是完全的,我們對祂而言都是一樣的(見尼腓二書26:33)。祂的事工和榮耀是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
耶穌基督
耶穌基督是父在靈體中的長子,也是父在肉身中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在父的指示下創造了天地。祂是舊約中的耶和華,新約中的彌賽亞。
耶穌基督在一切事上都按照父的旨意去做。祂的一生完美無罪,祂為全人類贖罪(見尼腓三書11:10-11)。祂的一生乃是完美的典範,教導我們該如何生活(見尼腓三書12:48)。祂是天父的兒女中第一位復活的人。從古至今,祂一直都是祂的教會的元首。耶穌基督會在權能和榮耀中再次來臨,在千禧年間統治大地(教約29:10-11)。祂會審判全人類。
因為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和與父之間的中保,所以所有的祈禱、祝福、和聖職教儀都必須奉祂的名執行(見尼腓三書18:1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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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
聖靈是神組的第三位成員。祂是一位只有靈體,沒有骨肉身體的人物,祂常被稱為靈、聖靈、神的靈、主的靈和保惠師。
聖靈為父和子作證,啟示一切事情的真實性,並聖化那些悔改和接受洗禮的人。透過聖靈的力量,我們能獲得屬靈的恩賜,這些恩賜是主為了我們的益處,也為了幫助我們服務和造福他人,而賜給我們的祝福或能力。
2.救恩計畫
前生時,天父提出了一個計畫,讓我們能夠變得更像祂,並得到不死和永生(見摩西書1:39)。若要實現這項計畫,並且變得像我們的天父,就必須要認識祂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並且對祂們的特質和品格,有正確的認識(見約翰福音17:3)。
經文將天父的計畫稱為救恩計畫、偉大的幸福計畫、救贖計畫和慈悲計畫。這計畫包括創造、墜落、耶穌基督的贖罪,以及福音的一切律法、教儀和教義。道德選擇權──即為自己作選擇與行動的能力──也是天父計畫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我們的永恆進步取決於我們如何使用這項恩賜(見約書亞記24:15;尼腓二書2:27)。
耶穌基督是天父的計畫中的核心人物。救恩計畫讓我們有能力變得完全,獲得完全的喜樂,在永恆中享受我們家人之間的關係,並且永遠住在神面前。
前生
我們誕生到世上之前,住在天父的身邊,是祂的靈體孩子(見亞伯拉罕書3:22-23)。在前生的時候,我們和天父其他的靈體兒女參加了一場會議。在那次會議中,天父提出了祂的計畫,而前生時期的耶穌基督則立約要成為救主。
我們運用了選擇權去遵從天父的計畫。跟隨天父和耶穌基督的人獲准來到世上,經歷死亡、進步而邁向永生。神的另一位靈體兒子路西弗,背叛了這計畫。他成為撒但,他和他的追隨者被趕出天庭,因此沒有機會獲得骨肉身體和經歷塵世生命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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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
耶穌基督在父的指示下,創造了天與地。(見教約76:22-24)地球的創造是神的計畫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它提供了一個地方,讓我們可以獲得骨肉身體、接受考驗和試探,並培養神性的特質。
亞當是地球上第一個被創造出來的人。神以祂自己的形像創造亞當和夏娃。全人類,不論男女,都是照著神的形像所造(見創世紀1:26-27)。性別是每個人前生、今生和永恆身份及目的之基本特徵。
墜落
在伊甸園的時候,神參與了亞當和夏娃的婚姻。亞當和夏娃還在園裡的時候,他們當時仍住在神的面前,並且能永遠活著。祂們處於天真爛漫的狀態,神提供他們一切所需。
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裡時,神就給了他們選擇權。祂命令他們不可吃禁果—即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服從這項命令,表示他們就能一直留在伊甸園裡。不過,當時亞當和夏娃並不知道他們若留在伊甸園裡,就無法藉著體驗塵世間的對立而進步。他們不知喜樂,因為他們無法經歷憂傷和痛苦。再者,他們不會有子女。
撒但誘惑亞當和夏娃吃禁果,而他們也選擇這麼做。由於這項決定,他們從神的面前被逐出,墜落後變成必死。亞當和夏娃的違誡以及因此經歷的變化,包括屬靈的和肉體的死亡,就稱為墜落。屬靈的死亡是指與神隔絕。肉體的死亡是靈體與必死的身體分開。
墜落是天父的救恩計畫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墜落使得亞當和夏娃能生養子女。亞當、夏娃及他們的後裔能經歷喜樂和憂傷、能分辨善惡,並且進步(見尼腓二書2:22-25)。身為亞當和夏娃的後裔,我們在今生繼承了墜落的狀態。我們都從神面前被隔絕,並且受制於肉體的死亡。我們也要經歷塵世生活的種種艱苦和敵對者的各樣誘惑,以此考驗我們。雖然我們不必為亞當和夏娃的違誡負責,但我們要為自己所犯的罪負責。我們可以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克服墜落帶來的負面效應,並且蒙得我們罪的寬恕,最終體驗到完全的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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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
今生是學習的階段,我們在今生證明我們會用自己的選擇權去做主所吩咐的任何事,並且藉著培養神性的品格為永生作準備。我們運用對耶穌基督和祂贖罪的信心,悔改,接受拯救的教儀和聖約,如洗禮和證實,並且效法耶穌基督的榜樣,忠信地持守到我們塵世生命結束的時候,我們就是在證明自己和為永生準備。
我們的靈體和身體在今生已結合在一起,使我們有機會以前生無法辦到的方式來成長和發展。由於我們的天父有可觸摸的骨肉身體,我們也必須擁有身體,才能進步,並且變得像祂一樣。我們的身體很神聖,是來自天父的恩賜,應予以尊重(見哥林多前書6: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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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後的生命
我們死亡的時候,我們的靈體進入靈的世界等待復活,義人的靈會被接到一種幸福的狀態中,那裡叫作樂園。那些未曾認識真理就死去,和那些在世時沒有服從的人會在死後暫時進入一個地方,稱為靈監。
每個人最終都會有機會學習福音的原則,並且接受其教儀和教義。許多忠信的人會向靈監裡的人宣講福音。選擇接受福音,悔改,和接受為他們在聖殿所執行的救恩的教儀的人會住在樂園直到復活(見彼得前書4:6)。
復活是指我們的靈體和完美的骨肉身體重新結合。復活後,我們就會變成不死,靈和身體再也不會分開。由於耶穌基督克服了肉體的死亡,因此每個出生到世上的人都會復活(見哥林多前書15:20-22)。義人會比惡人早復活,在第一次復活中出來。
最後的審判會在復活後發生,那時耶穌基督會審判每一個人,以決定他們將配得怎樣的永恆榮耀。這項審判會根據每個人的渴望和對神誡命的服從情形而定(見啟示錄20:12)。
有三種不同榮耀的國度:高榮國度、中榮國度和低榮國度。(見哥林多前書15:40-42)那些勇於為耶穌作見證且服從福音原則的人,會住在高榮國度,在父神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的面前,並且與他們正義的家人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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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耶穌基督的贖罪
耶穌基督在前生的議會中就已被預立為我們的救主和救贖主。祂來到地面上,自願為全人類受苦和死亡,好救贖我們脫離墜落所帶來的負面效應,並且為我們的罪償還代價。耶穌基督藉著受苦、死亡,和復活,戰勝了屬靈和屬世的死亡,這件事稱為贖罪。祂的犧牲使我們每個人都受益,並且彰顯出天父的每個兒女都有無限的價值(見教約18:10-11)。
唯有透過耶穌基督,我們才能得救,因為祂是唯一有能力為全人類完成這項無限而永恆贖罪的人(見阿爾瑪34:9-10)。只有祂有克服屬世死亡的力量。祂從凡人母親馬利亞的身上繼承了死亡的能力,祂從不死的父神身上繼承了永遠活著的能力,或捨下生命再取回生命的能力。唯有祂能救贖我們脫離罪。祂過了完美的一生而且沒有犯罪,公道的要求無法束縛祂,所以祂能為悔改的人償還罪的債。
耶穌基督的贖罪包括祂在客西馬尼園為人類的罪受苦、流下寶血,在十字架上飽受折磨而死去,以及祂確實地復活,祂是第一位復活的人。祂從墳墓起來,並且擁有榮耀、不死的骨肉身體(見路加福音24:36-39)。由於祂的贖罪,全人類都將復活,擁有完美不死的身體,並被帶到神的面前接受審判。耶穌基督的贖罪犧牲提供我們唯一一個能被潔淨,並蒙得罪的寬恕的方法,我們好能因此永遠住在神的面前(見以賽亞書1:18;教約19:16-19)。
耶穌基督贖罪不只是為我們的罪受苦,祂也藉著贖罪承擔了所有人的痛苦、誘惑、疾病和軟弱(見以賽亞書53:3-5;阿爾瑪書7:11-13)。由於祂經歷過這一切,祂十分了解我們所受的苦。我們若懷著信心接近救主,祂會增加我們背負重擔的能力,並且幫助我們能完成我們光靠自己無法完成的任務(見馬太福音11:28-30;以帖書12:27)。
耶穌基督雖然為我們的罪受罰,但是祂並沒有免除我們個人的責任。我們若要接受祂為我們作的犧牲,使自己能脫離罪變得潔淨,並繼承永生,我們必須運用對祂的信心、悔改、受洗、接受聖靈,並忠信地持守到生命的結束。
對耶穌基督有信心
福音的首要原則是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我們的信心只有以耶穌基督為中心,才能帶領我們獲得救恩(見希拉曼書5:12)。
對耶穌基督有信心包括具有一種堅定的信念,相信祂是神的獨生子以及世界的救主。我們知道能回去與天父同住的唯一方法,就是仰賴祂的兒子的無限贖罪,並且信賴耶穌基督,跟從祂的教導。真正對耶穌基督有信心並非僅是被動的相信,而是要去行動,以我們的生活方式來展現我們的信心(見聖經雅各書2:17-18)。我們祈禱、研讀經文、服從神的誡命時,信心就會增強。
悔改
對耶穌基督的信心和對祂及天父的愛會引導我們去悔改。悔改是天父為祂所有的兒女制定的計畫中的一環,他們都需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我們才有可能獲得這項恩賜。悔改是心思和意念的改變。這包括脫離罪,將我們的思想、行為,和慾望轉向神,並且讓我們的心意與祂的旨意和諧一致(見摩賽亞書3:19)。
悔改包括:認罪;因犯罪而感到懊悔,或依神的意思憂愁;向天父認罪以及在必要時向其他人認罪;棄絕罪;盡力彌補因自己的罪造成的所有傷害;以及在生活中服從神的誡命(見教約58:42-43)。主應許會在洗禮時寬恕我們的罪,每當我們真誠地領受聖餐,心裡想著記念救主和遵守祂的誡命時,我們就更新了洗禮聖約。
藉著真誠的悔改以及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而來的恩典,我們能獲得神的寬恕,並且感受到平安我們會大大豐盛地感受到聖靈的影響,也會更準備好永遠與天父和祂的兒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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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經文出處:以賽亞書1:18;約翰福音14:15;尼腓三書27:20;教約19: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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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主題:教儀和聖約
4.復興
神已於後期時代透過在地上重新建立祂的真理、聖職權柄和教會,來復興祂的福音。古代先知早已預言了福音會在後期時代復興(見以賽亞書29:13-14;使徒行傳3:19-21)。
復興從1820年開始。父神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回答了約瑟‧斯密的祈禱,向他顯現,祂們召喚他為復興的先知(見約瑟‧斯密—歷史1:15-20)。神召喚約瑟‧斯密為後期時代的證人,為活著的基督作見證。身為復興的先知,約瑟‧斯密藉著神的恩賜和大能,翻譯了摩爾門經(見教約135:3)。摩爾門經和聖經一起為耶穌基督作見證,摩爾門經蘊含圓滿的福音(見以西結書37:15-17)。摩爾門經也見證了約瑟‧斯密的先知召喚,和復興的真實性。
復興的過程中,神派遣了天上的使者復興了亞倫聖職和麥基洗德聖職。祂接著指示,祂的教會要於1830年4月6日再度在世上成立。因為這教會是由神親自建立的,所以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是「整個地面上唯一真實而活著的教會」(教約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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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經文出處:阿摩司書3:7;以弗所書2:19-20;以弗所書4:11-14;教約13:1;教約76:22-24;教約107:8
叛教
由於叛教,我們需要在後期時代復興神的真理、聖職權柄和教會。當一個人或更多人背離福音真理的時候,叛教就發生了。
救主被釘十字架後,祂的使徒也去世了,許多人背離了救主所建立的真理(見帖撒羅尼迦後書2:1-3)。福音的原則和一部分的神聖經文遭到篡改或遺失,並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人們改變了教會組織及聖職教儀。由於邪惡遍佈各地,主便從世上收回聖職權柄及權鑰。雖然當時仍有許多善良誠實的人,依照自己僅有的光來崇拜神,並且獲得祈禱的答案,但是整個世界並沒有了從活著的先知而來的神聖啟示。這段時期稱為大叛教。
綜觀世界歷史,曾發生過幾次大型叛教的時期。
福音期
當神的兒女墮入叛教狀態的時候,神會慈愛的對他們伸出援手,祂召喚先知開啟福音期,透過祂的先知讓人民能再次享有福音的祝福。主啟示祂的真理、聖職權柄、和教儀的一段時期稱為一個福音期。在這段時期內,主在地上至少會有一位持有神聖聖職且蒙得授權的僕人,在神的委派下,向世上居民傳講福音以及施行祂的教儀。
各福音期分別以亞當、以諾、挪亞、亞伯拉罕、摩西和耶穌基督和其他先知為首。神透過先知約瑟‧斯密,按照以前的福音期的模式,開啟一個福音期,促成後期時代福音的復興。
在每個福音期裡,主和祂的先知都著手建立錫安。錫安指的是與主立約的人民,他們心地純潔,在正義中合一,並彼此照顧(見摩西書7:18)。錫安指的也是那些心地純潔的人所住的地方。
今日我們生活在最後一個福音期,稱為圓滿時代的福音期。這是唯一不會在叛教中結束的福音期。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終有一天將遍滿大地並永久屹立(見但以理書2:44)。
5.先知和啟示
先知是一位由神召喚,為神代言的人(見耶利米書1:4-5;阿摩司書3:7;約翰福音15:16;教約1:37-38)先知為耶穌基督作見證並教導祂的福音。他們使世人了解神的旨意和祂真正的特質,祂們譴責罪,警告犯罪會有何後果,並且幫助我們避免受騙(見以西結書3:16-17;以弗所書4:11-14)。有時他們也會預言未來的事情。由於先知是從神那裡接受權柄和啟示,他們才有能力履行這些職責。
啟示是神向祂的兒女傳遞的信息。大多數的啟示是透過聖靈而來的提示、想法,和感覺。啟示也會透過異象、夢境和天使造訪而來。
主在塵世傳道的時候,以及在我們現在這個時代,都以先知和使徒為基礎,組織了祂的教會(見以弗所書2:19-20)。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總會會長是神今日在地面上給所有人的先知。我們支持教會的總會會長為先知、先見和啟示者,他是世上唯一接受啟示來指導整個教會的人。我們若忠信地接受並遵從總會會長的教導,神就會祝福我們,幫助我們抵抗謊言和邪惡(見教約21:4-6)。我們也支持總會會長團的諮理和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成員為先知、先見、啟示者。
經文──聖經、摩爾門經、教義和聖約及無價珍珠──包含了神藉著古代和近代眾先知所賜予的啟示。只要我們研讀眾先知的話語,就能學到真理且得到指引。
儘管神是藉著給予先知們啟示,來引導祂所有的子女,但是每個人都可以接受啟示,在一些特殊的需要、責任和問題方面獲得協助,並且使他們增強見證。然而,從主而來的個人啟示絕不會與神透過先知們所給的啟示互相衝突。
6.聖職和聖職權鑰
聖職是神永恆的能力與權柄。神透過聖職創造和管理諸天和大地。祂透過這項權能救贖祂的兒女,使他們獲得超升。
神將聖職權柄賜給教會中配稱的男性成員,使他們能奉祂的名,為祂所有兒女的救恩和啟廸行事。(見教約121:36,41-42)。
聖職權鑰是會長團的權利,或是神賜給人管理和指導神在這世上的國度的能力(見馬太福音16:15-19)。我們需要聖職權鑰才能指導傳播福音的事工和施助救恩的教義。
耶穌基督持有祂教會中所有的聖職權鑰,祂已將神在世上國度的一切權鑰授予祂的每一位使徒。總會會長是這世上唯一被授權能行使所有聖職權鑰的人。聖殿會長、傳道部會長、支聯會會長、主教、定額組會長也同樣擁有聖職權鑰,好使他們能主領並指導他們被委派的事工。
在教會中服務的人—無論男女—都是在持有聖職權鑰的人指導下被召喚的。因此,他們有權獲得所需的能力去服務,履行各項召喚的職責。(見教約42:11)。
蒙按立到亞倫聖職和麥基洗德聖職的人,就進入了聖職的誓約和聖約。他們若光大他們的召喚,忠信地接受主和祂的僕人,他們就會獲得超升的祝福。婦女若忠於自己和主訂立的聖約,她們也同樣蒙應許能獲得超升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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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經文出處:約翰福音15:16;以弗所書2:19-20
亞倫聖職
亞倫聖職通常稱為預備的聖職。亞倫聖職「持有天使的施助、悔改的福音,和……洗禮的權鑰」(教約13:1)。弟兄透過行使這項聖職來準備、祝福、和主理聖餐。亞倫聖職的職位有執事、教師、祭司和主教。
麥基洗德聖職
麥基洗德聖職是高級,或較大的聖職,並且「持有會長團的權利,在世上每個時代,有管轄教會中一切職位的能力和權柄,主理屬靈的事務。」(教約107:8)教會中所有的祝福、教儀、聖約和組織,都是在總會會長,即麥基洗德聖職會長的權柄之下施助的。主將這聖職賜給了亞當,並且只要主仍啟示祂的福音,就會繼續存在於世上。麥基洗德聖職的職位有長老、大祭司、教長、七十員、及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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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經文:以弗所書4:11-14
7.教儀和聖約
教儀
教儀是藉由聖職權柄所執行的神聖行為。每項教儀都是神所制定的,為要教導屬靈的真理,通常會透過象徵的方式教導。
有些教儀是超升所不可或缺的,稱為救恩的教儀。唯有接受救恩的教儀和遵守相關的聖約,我們才能獲得因耶穌基督的贖罪而來的所有祝福。沒有這些救恩的教儀,我們就無法成為像天父一樣,或回去永遠住在祂的面前(見教約84:20-22)。救恩的教儀是在持有聖職權鑰的人的指示下執行的。
福音的首要救恩教儀,是藉由一位持有權柄的人執行水中的浸沒洗禮。洗禮是個人成為耶穌基督教會的成員和進入高榮國度的必要條件(見約翰福音3:5)。
當一個人受洗以後,一位或以上的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就會證實他或她為教會的成員,並且賜予他或她聖靈的恩賜(見尼腓三書27:20)。聖靈的恩賜有別於聖靈的影響力。在洗禮之前,一個人可以感受到聖靈的影響力,並藉此獲得對真理的見證。接受到聖靈的恩賜後,只要他或她遵守聖約,就有權利經常擁有聖靈為伴。
其他的救恩教儀包括麥基洗德聖職的按立(男性)、聖殿恩道門和婚姻印證。在聖殿中,也可以代替已逝者執行這些救恩教儀。唯有已逝者在靈的世界接受代理教儀並遵守相關聖約,代理教儀才具有效力。
其他教儀,像為病人施助以及為嬰孩命名與祝福,也都對我們的靈性發展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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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經文出處:瑪拉基書4:5-6;馬太福音16:15-19;彼得前書4:6;教約1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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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主題:神組:聖靈;救恩計畫:死後的生命;耶穌基督的贖罪;聖職和聖職權鑰
聖約
聖約是神與人之間的神聖約定。在聖約中神給我們條件,我們同意去做祂叫我們做的事;神於是因我們的服從而應許我們某種祝福。(見出埃及記19:5-6;教約82:10)我們若沒有遵守我們的聖約,就不會獲得應許的祝福。
聖職的所有救恩教儀都附帶著聖約。舉例來說,我們透過洗禮與主訂立聖約(見摩賽亞書18:8-10),接受麥基洗德聖職的弟兄則進入聖職的誓約與聖約。我們藉著領受聖餐,更新我們的聖約。
我們在接受恩道門和聖殿的婚姻印證的救恩教儀時,更進一步地立下聖約。我們藉著奉行主所設立的配稱標準,準備自己在聖殿中參與教儀和訂立聖約(見詩篇24:3-4)。我們要配稱進入聖殿是非常重要的,因為聖殿真的是主的屋宇。聖殿是一切崇拜處所中最神聖的。
8.婚姻與家庭
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是神所制定的,而家庭是神救恩計畫及我們的幸福的核心所在。(見創世記2:24;教約49:15-17)只有進入和忠於高榮婚姻的聖約,男女才能發揮自己神聖永恆的潛能(見哥林多前書11:11;教約131:1-4)。
神已命令祂的兒女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見創世記1:28)。只有已合法結婚、成為夫妻的一男一女,才能運用此神聖的生育能力。(見創世記39:9;阿爾瑪書39:9)。夫妻肩負神聖的責任要彼此相愛、彼此照顧,也要愛護和照顧他們的兒女。父母要在愛與正義中教導兒女,提供他們屬世和屬靈所需。
以主耶穌基督的教訓為基礎,最有可能獲得家庭生活的幸福;在神的計畫中,父親應在愛與正義中主領家庭,並負責提供生活所需。母親的主要責任是養育兒女。父母有義務在這些神聖責任中互相協助,是平等的夥伴,
這項神聖的幸福計畫使家人的關係可以超越死亡而永遠延續。之所以創造大地、揭示福音,都是為了要使家庭得以組成、印證,並在永恆中得到超升。透過家譜和聖殿事工,我們能使自己的祖先有能力接受福音的教儀和聖約(見瑪拉基書4:5-6)。
(改編自「家庭:致全世界文告」,2010年11月,利阿賀拿,第129頁。)
9.誡命
誡命是神給我們的律法和要求,為的是幫助我們成長和變得像祂一樣。神的誡命展現出祂對我們的愛。我們透過遵守誡命來表達對神的愛(見約翰福音14:15)。遵守誡命總是會帶來幸福和主的祝福(見摩賽亞書2:41;阿爾瑪書41:10)。神不會給我們誡命卻不為我們準備道路,來履行那條誡命(見尼腓一書3:7)。
最基本的兩項誡命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並且〕要愛人如己」(見馬太福音22:36-39)。我們可以選擇去愛人和為人服務來愛神和為神服務(見摩賽亞書2:17;摩羅乃書7:45,47-48)。
神最早賜給世人的誡命之一就是要守安息日為聖。神命令祂的兒女要在安息日遵行祂的旨意,而非自己的意思,以尊崇祂,而祂應許,守祂的日為聖的人,能獲得極大的祝福(見以賽亞書58:13-14)。
十誡是福音中很重要的部分,也是我們超升所不可或缺的永恆原則(見出埃及記20:3-17)。主在古代將十誡啟示給摩西,祂也在近代的啟示中重申這些誡命。
神的誡命包括每日祈禱,研讀神的話語,悔改,遵守貞潔律法,繳付十足的什一奉獻(見瑪拉基書3:8-10),禁食(見以賽亞書58:6-7),寬恕他人(見教約64:9-11),遵守智慧語(見教約89:18-21),向他人教導福音(見馬太福音5:14-16;教約18:15-16)。
若想進一步了解這些主題,請前往gospeltopics.lds.org或見忠於信仰:福音參考資料(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