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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課:雅各書2:12-35


第44課

雅各書2:12-35

導言

雅各忠於他身為聖職領袖的責任,去呼籲他的人民悔改,並警告他們不要犯下驕傲、淫亂的罪行。他教導了這兩項普遍的罪行會招致的危險和後果。

教學建議

雅各書2:12-21

雅各指責他人民的驕傲

在白板上寫出以下幾個詞:金錢、智能、朋友、才能、福音知識。請學生想想主在這幾方面已經賜給他們的祝福。鼓勵他們在研讀雅各書第2章時,沉思他們對這些祝福有什麼感覺。

請一位學生讀出雅各書2:12-13。請其他學生跟著讀,並找出許多尼腓人在追求些什麼。

學生回答後,指出雅各告訴他的人民,他們已經透過神「保佑的手」獲得了許多財富。你可以解釋保佑的手就是指神。

  • 我們要記得所有的祝福都來自天父,這一點為什麼很重要?

  • 根據雅各書2:13,許多尼腓人為什麼驕傲自大?

教導這個部分時,請考慮使用摩爾門經影片中這個片段(見摩爾門經影片:給福音進修班教師的指示)。

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總會會長團迪特·鄔希鐸會長所說的話。請全班注意聽鄔希鐸會長對於驕傲自大的意思所提出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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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ident Dieter F. Uchtdorf

「在根本上,驕傲犯的是比較的罪,因為驕傲在剛開始的時候往往是:『你看,我有多好,我做了多少好事』,而結論通常就是『所以,我比你好。』……

「這是『感謝神讓我比你更特別』的罪。基本上,就是希望別人誇獎和羨慕他。這是自我美化的罪」(「驕傲與聖職」,2010年11月,利阿賀拿,第56頁)。

鼓勵學生靜靜地想想他們是否曾犯過這樣的罪,認為自己比別人好。

請一位學生讀出雅各書2:14-16。請全班一起找出哪些詞句說到驕傲的後果。請他們報告所找到的事。

  • 你認為,驕傲為什麼有力量「毀了〔我們的〕靈魂」?(雅各書2:16)。

請學生默讀雅各書2:17-21。請他們找找看有哪些詞句在教導我們如何克服驕傲以及對物質財富的不當態度。你可以建議他們把找到的詞句劃記下來。他們研讀了這些經文後,請他們從找到的話中選出一句。給幾位學生機會,說明他們所選的詞句能如何幫助我們克服驕傲或對物質財富的不當態度。(你也可以建議學生讀下列各段經文,當作這項活動的一部分:列王紀上3:11-13馬可福音10:17-27尼腓二書26:31阿爾瑪書39:14教約6:7。)

  • 在你看來,尋求神的國是什麼意思?經由基督獲得希望又是什麼意思?

  • 尋求神的國以及經由基督獲得希望,會如何影響我們對錢財和物質的態度?

請學生想想,他們會如何向今天沒有來上課的學生概述雅各書2:12-21的重點。給兩三位學生機會分享他們會怎麼說。學生們可能會說出不同的真實原則。要確定他們了解,我們應當先尋求神的國,再尋求任何其他的利益。給學生時間在經文研讀日記或隨堂筆記中寫出,他們可以用哪種方法運用主賜給他們的祝福和機會,來建立神的國度和造福他人的生活。

雅各書2:22-35

雅各譴責違反貞潔律法的人

在白板上寫出以下泰福·彭蓀會長所說的話:

「這個時代最猖狂的罪是……」

先請學生思考彭蓀會長會如何總結這句話,然後再讀以下這段話:

「這個時代最猖狂的罪是性犯罪。先知約瑟曾說,性犯罪將帶給以色列的長老們,比其他的罪更多的試探,更大的打擊和更多的困難」(The Teachings of Ezra Taft Benson〔1988〕,第277頁)。

請學生默讀雅各書2:22-23,28,找出雅各用哪些詞句來描述性罪的嚴重。(你可能需要說明淫亂一詞指的是性罪。)請學生分享他們找到的詞句。

讀出以下這段引自鞏固青年小冊子的話來幫助學生了解貞潔律法。請學生注意聽他們應避免哪些行為。

「主為性的純潔所訂下的標準很明確,而且不會改變,就是不能在婚前發生任何性關係,而婚後要對配偶完全忠貞。………

「不要做任何會導致性罪的事情。要尊重他人,不可視他人為滿足淫蕩私慾的工具。在結婚前不可以有激情的親吻,不要壓在他人身上,或觸碰對方身體神聖隱私的部分,無論該部分是否有衣服遮蓋都不可。不要做任何會激起性慾的其他事情。不要激起自己身體的慾望」(鞏固青年,〔小冊子,2011〕,第35-36頁)。

指出,根據雅各書2:23-24,雅各時代的一些人試圖為自己的性罪找藉口。

  • 今日的人們如何試圖為性罪找藉口?

  • 青少年可以做哪些事使自己能禁得起性的誘惑?(答案可能包括:祈禱尋求力量,結交良朋益友,選擇有益身心的娛樂,以及避開可能產生誘惑的情況或場所。)

你可以指出,尼腓人的罪行之一是實行未經許可的多重婚姻。請學生默讀雅各書2:27-30。在他們讀之前,你可能要先說明這個字指的是也和男子合法結婚的婦女,但她的地位不如妻子。

  • 根據雅各書2:27,關於有不只一個妻子,「主所說的話」是什麼?(務必清楚說明,主從太初起就命令男人應當娶一個妻子。亦見教約49:15-16。)

說明未經許可的多重婚姻是淫亂的一個例子,也是性罪。在神眼中,性罪是非常嚴重的罪。

  • 根據雅各書2:30,主的人民在什麼時候會獲准實行多重婚姻?(在主命令這麼做的時候。)

指出在歷史上的某些時期,主曾命令祂的人民實行多重婚姻。例如,在舊約時代,亞伯拉罕和撒拉(見創世記16:1-3教約132:34-35,37)以及他們的孫子雅各(見教約132:37)都實行了多重婚姻。在復興教會的早期,從先知約瑟·斯密開始,也實行過一段時間(見教約132:32-33,53)。

讀出雅各書2:31-35,強調性罪會造成家庭毀滅。請學生一邊讀,一邊找出淫亂有哪些後果。指出,雖然雅各的這些話只針對男人,但是貞潔律法對於女人而言同樣重要。

  • 根據雅各的看法,一個家庭成員違反貞潔律法會對整個家庭帶來什麼影響?這一點如何讓我們更明白違反貞潔律法為什麼是如此嚴重的罪?

  • 有些年輕人辯解他們可以違反貞潔律法,因為他們的行為並沒有傷害到其他人。一個人的淫亂如何可能影響到其他的人?

在結束討論有關性罪的後果之前,可考慮讀出以下十二使徒定額組李察·司考德長老的話。請學生注意聽性罪有哪些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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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der Richard G. Scott

「在婚姻永恆誓約以外的親密舉動則是主所禁止的,因為這會破壞神的目的。在神聖的婚約裡,這種關係是合乎祂的計畫的。任何其他的嘗試都有違祂的旨意,並且會在情緒上和靈性上造成嚴重的傷害。現在當事人或許還看不出,但他們以後會知道的。性的不道德阻礙了聖靈的影響,讓人無法得到聖靈鼓舞、啟發和授與權力的能力。性的不道德造成身體和情緒上強烈的刺激,遲早會變成一種不可遏制的慾望,使犯罪的人犯下更嚴重的罪」(參閱「作正確的選擇」,1995年1月,聖徒之聲,第42頁)。

請學生複習雅各書2:28開頭的部分,找出主喜悅什麼。(你可以建議學生將所找到的話劃記下來。要確定他們了解主喜悅貞潔。

  • 根據我們今天所討論的內容,你認為主為什麼喜悅貞潔?

考慮展示你的全家福照。見證因為你奉行主的貞潔律法,你和家人得到了哪些祝福。強調生育子女的能力是來自天父的一項奇妙恩賜,這種能力要在祂制定的關係中運用。鼓勵學生保持純潔、潔淨,讓主能「喜悅〔他們的〕貞潔」(雅各書2:28)。

為幫助學生分享他們對奉行貞潔律法的見證,可以問下列問題:

  • 要是有人表示貞潔律法是過時且多餘的,你會對這個人說什麼?(學生回答這個問題時,請他們多為遵守貞潔律法的祝福作見證,而不要只為不服從該律法的危險作見證。)

告訴學生,你有信心他們能在道德上保持潔淨。強調如果他們已違反了貞潔律法,應該去尋求主教或分會會長的幫助,來幫助他們悔改,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而變得潔淨。

注釋及背景資料

雅各書2:17。「慷慨分享你們的財產」

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我們繳付禁食捐獻來幫助生活窮困的人。教會領袖鼓勵我們要慷慨捐獻。十二使徒定額組的約瑟·胡適令長老對於要繳付多少捐獻,提出了忠告:

「我們應該繳付多少的禁食捐獻呢?弟兄姊妹們,我們奉獻出多少來造福貧困者,對天父的感激就有多少。在我們蒙受這麼豐盛的祝福後,我們還會去拒絕那些需要我們援助的人嗎?慷慨繳付禁食捐獻就表示我們願意奉獻自己,紓解他人的痛苦。

「墨林·羅慕義弟兄在我蒙召喚去傳教時,是我支會的主教,他後來成為總會會長團的一員。他曾勸誡我們:『慷慨給予,你們自己就能成長。不僅為了窮人,還要為自己的福祉而施予。慷慨分贈,好使你們能藉著奉獻金錢和時間,進入神國。』」(「禁食律法」,2001年7月,利阿賀拿,第91頁;引自墨林·羅慕義,「禁食的祝福」,1982年12月,聖徒之聲,第4頁)。

雅各書2:23-30。多重婚姻

在雅各的時代,有些尼腓人開始實行多重婚姻,說他們是在跟隨大衛和所羅門的榜樣。雅各譴責這種作法,至少是基於兩個理由:

  1. 主透過先知李海,命令過這些人民不可實行多重婚姻(見雅各書2:27,34)。

  2. 大衛和所羅門都不是配稱的榜樣。雖然他們遵從主在自己時代的命令而娶了幾個妻子,但他們也都犯了嚴重的性罪(見雅各書2:24教約132:38-39)。

關於多重婚姻,主說:「我若要為自己興起後裔,我會命令我的人民;否則他們就要聽從這些話。」(雅各書2:30)換言之,主一般下的命令是不可實行多重婚姻的。然而,祂可能在祂認為需要為祂「興起後裔」時,命令他的人民實行多重婚姻一段時間,也就是:祂希望祂的人民在一個短時間內帶領更多的子女來到世上,這些子女會在聖約中出生,並且在以福音為中心的家庭中長大。在賜給先知約瑟·斯密的一項啟示中,神給了祂的人民這個指示,一些後期聖徒服從了指示,在十九世紀實行了幾年的多重婚姻(見教約第132篇)。到了1890年,教會和美國法律的情況都有了改變,於是主給當時的總會會長惠福·伍一項啟示,不再同意實行多重婚姻(見教約,正式宣言一)。從那時起,多重婚姻就不再是主所允許,或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所許可的。任何後期聖徒若採取這樣的作法,就會喪失其教會成員的資格。戈登·興格萊會長教導我們:

「我希望能在此嚴正地聲明,本教會與實行一夫多妻制的那些人毫無關係。他們不是本教會的成員,他們大多數人從未加入本教會,他們觸犯民法,而且自知違法。他們理當受法律的制裁。……

「若我們有任何成員經發現實行一夫多妻制的婚姻,他們就會被開除教籍,這是本教會所能施行的最嚴厲懲罰。那些當事人的行為非但直接與民法牴觸,也同時違反了本教會的律法。我們受到本教會一則信條的約束,那就是:『我們信要服從國王、總統、統治者、和有執法權的長官,要服從、敬重和維護法律。』(信條1:12)。……

「一個多世紀以前,神已清楚地向祂的先知惠福·伍啟示,一夫多妻制應該停止。此即表示,此事現在已違反了神的律法。即使是在民法及宗教律法允許一夫多妻制的國家,本教會仍教導,婚姻必須由一夫一妻組成,並不允許一夫多妻制的實行者加入教會。」(「人們對我們有何疑問?」1999年1月,利阿賀拿,第84-8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