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親密性關係的神聖目的
2020年8月


親密性關係的神聖目的

了解性慾是神在幸福計畫裡面所賜予的恩賜,有助於我們了解貞潔律法的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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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聖殿前的一對新人

猶他州滿地富聖殿前的夫妻合影,珍娜·賓翰攝

今生的目的是變得像天上的父母一樣。慎重地了解並運用親密的性關係,在這個成為神的過程中是至關緊要的。

貞潔律法是永恆的律法,是天父賜給祂各世代所有兒女的律法。它歷久彌新,適用於早先的時代,也適用於今日。誠如其他的誡命,天父用這項律法來造福並協助其兒女達到神聖的潛能。遵守貞潔律法意謂著婚前不發生任何性關係,婚後則對配偶完全忠貞。性關係僅限於一男一女的婚姻裡。1

天父的用意是,在婚姻裡的性關係是用來創造子女,表達愛意,使夫妻之間在情緒、靈性和身體上更緊密地連結在一起。在婚姻裡,親密的性關係把夫妻結合起來,彼此信任、忠誠,並且互相體諒。2婚姻中的性關係必須尊重配偶的選擇權,不能用來操控或壓制。

我們可能還是會納悶:「為什麼要遵守貞潔律法?神為什麼在乎我的道德行為?」神啟示了教義來回答這些問題,只要我們正確理解教義,這些教義就能激勵我們去遵守貞潔律法,決心在神設立的界線內表現性慾。3就像神所有的誡命一樣,要在天父的救恩暨超升計畫的背景下,才能真正了解貞潔律法(見阿爾瑪書12:32)。遵守貞潔律法能帶來非凡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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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夫妻和孩子在聖殿前

夏威夷州科納聖殿前的家庭合影,丹妮絲·柏德攝

特別的應許

全人類都是天上父母鍾愛的靈體兒女,有神聖的本質和永恆的目標。我們之所以有身體,就是要建構在那神聖的本質上,這樣最終才能實現我們的永恆目標。4天父希望我們獲得塵世經驗,向完美邁進,最後享有祂所擁有的圓滿幸福。祂知道,對我們來說,要享有這種永恆的喜悅,就必須遵守祂所賜的誡命,沿著祂所制定的道路前進。

那樣的家庭關係會在今生以後,遍及永恆而持續到永久,明白這一點是很重要的。過了今生,忠信者得到的應許是「他們將通過……眾天使……達到……超升和榮耀……那榮耀將是後裔的眾多與延續,永永遠遠。

「然後他們將成為神,因為他們沒有終止」(教義和聖約132:19-20)。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所信仰的永恆家庭教義,在基督教傳統當中是相當獨特的。我們不是單單被造來讚美、崇拜和服事一個不可理解的神。5我們由慈愛的天上父母所造,要成長得像祂們一樣。6男性和女性的靈體被造來互補。這就是為什麼性別在永恆中不會流動改變——因為這就是天父可以給予的終極恩賜,也就是過祂那種生活的基礎。7

為了讓我們獲得這項祝福,天父命令親密的性關係必須保留在一男一女的婚姻裡。8神屬意的婚姻是「男女兩人的心、希望、生活、愛、家庭、未來——在每件事上完全融合……在共同生活中『成為一體』」。9按照神的計畫,我們光靠自己,或在婚姻裡沒有完全忠誠於丈夫或妻子,都達不到天父所享有的那種生活。

神容許我們選擇要過怎樣的生活。祂知道祂所制定的道路能引領我們獲得最大的幸福,但是祂不會強迫我們。神的誡命和聖約就是那條道路,使我們得以充分繼承祂的國度,與耶穌基督同作後嗣(見羅馬書8:17)。我們透過正義的抉擇,培養那在我們裡面的神聖本質。性關係乃是「我們神聖本質……的一種極致表現」。10適當表現性慾,使神的計畫得以在世上和永恆中推展,11讓我們有資格變得像天父一樣。12神把永生應許給忠信的人,包括永恆婚姻、兒女,以及永恆家庭中其他所有的祝福。13

錯亂的道理和撒但的欺騙

謬誤的推論和撒但的欺騙產生出錯亂的道理,這些道理主張沒有必要遵守神的誡命——特別是貞潔律法。撒但反對的聲量很大,他的道理往往很誘人。在摩爾門經中,擁護這些道理的人蒙蔽了其他人,並且從欺騙中得到好處。例如,尼賀對尼腓人說:「到末日全人類都必得救,他們不必害怕也不用顫抖,卻可抬起頭來快樂,因為主……也救贖了所有的人;到最後,所有的人都必獲得永生」(阿爾瑪書1:4)。

我們要是採信尼賀的道理,就不會有動力去節制個人的性慾,因為不會有永恆的後果。違反了貞潔律法怎麼辦?不要擔心,因為那些跟隨尼賀的人「不相信自己需要悔改」(阿爾瑪書15:15)。這樣的道理充滿誘惑,會吸引許多人;反正怎麼做都不會有永恆的後果。

摩爾門經中還有其他的假教師鼓吹說,相信耶穌基督、祂的贖罪和遵守祂誡命的,都是用「愚蠢的事」來「加重自己的負擔」,都是來自「祖先的愚蠢傳統」(阿爾瑪書30:13,14)。他們甚至說,期望「你們罪的赦免」是一種心理或情緒問題,是「心智狂亂的結果」(阿爾瑪書30:16)。這些說詞必然會得到一個結論,即今生的成就靠的是「〔個人的〕才智」和「能力」,男人或女人不論做什麼都是「無罪」的(阿爾瑪書30:17)。這些錯誤的教導助長了不遵守貞潔律法的歪風,認為是非對錯的觀念已經過時。

難怪這些道理依然大行其道!無須對任何抉擇負責聽起來像是徹底的自由。如果我們小心謹慎,避掉大部分世俗的後果,那違反貞潔律法又有什麼害處呢?從這個角度來看,貞潔律法似乎是陳腐、假正經或不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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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滿笑容的家庭

梅波·赫伯攝

永恆的律法

神的律法不容妥協。神容許我們漠視祂的律法,但就像沒有人能夠自行制定物理法則那樣,我們也不能任意制定自己的永恆規則。神希望我們合格成為祂國度的繼承者。走在不同於祂所提供的道路上,卻期待繼承天國,是幼稚的想法。

我(瑞隆長老)被召喚全部時間在教會服務前,照顧的是嚴重心臟衰竭的患者。在心臟衰竭和心臟移植方面,要遵循明確且既定的程序,才能得到最好的結果:延長生命及更好的生活品質。不給病人這樣的醫療,就得不到最好的結果。令人驚訝的是,有些病人試圖對醫療程序討價還價。有些病人說:「我不喜歡吃藥」,或者「移植後,我不要作任何活體組織切片」。病人當然可以選擇想要的療程,但不能選擇較差的療程卻期待最好的結果。

對我們來說也是如此。我們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人生道路,卻不能自由選擇這麼做的後果,儘管總有人說「我們可以」。我們因為不服從而得不到和貞潔律法相關的祝福時,是不能怪罪天父的。

在本福音期,救主教導說,永恆的律法沒有討論的彈性和空間。祂說:「還有,我實在告訴你們,凡由律法管理的也由律法保全,並由律法成全和聖化。

「凡破壞律法,不遵守律法,卻企圖使自己成為律法……不能被律法聖化,也不能被慈愛、公道或公義聖化」(教義和聖約88:34-35)。我們不能拿自己的規則去替代永恆的律法,就像摸了紅通通的木炭卻認為不會燙傷一樣。

我們若是不服從,就只能「享有〔我〕們願意接受的,因為〔我〕們不願享有〔我〕們本來可以獲得的」(教義和聖約88:32)。我們可以用遵守貞潔律法這個方法,表達願意不惜任何代價去接受與永恆家庭有關的所有非凡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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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夫妻

丹妮絲·柏德攝

神的律法終究是公平的

不是神所有的兒女在今生都有機會,按照神的律法,去體驗婚姻關係中的親密性行為。有些人沒有機會結婚;有些人則堅信自己的情況特殊,要遵守貞潔律法是一大挑戰,也很不公平,因而選擇忽略不從。

不過,公平與否必須從永恆的觀點,從天父和耶穌基督的觀點來判定。14救主規勸祂的人民,在祂收集祂的珠寶之前,不要評斷什麼是公不公平的事(見瑪拉基書3:17-18)。救主所指的「珠寶」,是那些儘管在今生遭遇不公,或有其他障礙,卻仍然遵守祂誡命的人。

在情況對我們不公平時,最好能聽從便雅憫王的忠告。他說:「我希望你們想想遵守神誡命的人那種蒙福和快樂的狀態。因為看啊,他們無論在屬靈或屬世的事上都蒙福;如果他們忠信到底,他們必被接到天上,在無窮幸福的狀態中,與神同住」(摩賽亞書2:41)。

終究,沒有什麼比得過救主所忍受的無止盡的不公不義。然而,只要我們忠信,祂會補償我們所遭受的任何不公不義,我們能達到無窮幸福的境界。

我們選擇遵守神的誡命,包括貞潔律法在內,就能體驗到喜樂,以及「今世的平安和來世的永生」(教義和聖約59:23),15因為我們,連同祖先和子孫,都將成為永恆家庭中的一份子。16丈夫和妻子經由聖職權柄而永恆地印證在一起後,就能夠超升,擁有完全的榮耀和永恆的後裔。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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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與新郎

潔米·詹森攝

誘惑與悔改

神知道我們努力遵守貞潔律法時,會受到誘惑。這就是祂差遣祂的兒子成為我們救主及救贖主的原因。透過耶穌基督和祂的贖罪,我們能夠得到力量,抗拒誘惑。神所有的兒女在經歷任何誘惑時,都可以歸向救主,尋求幫助。18耶穌基督了解我們所受的煎熬,因為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並且鼓勵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希伯來書4:15,16)。

我們犯錯時,必須記住,對耶穌基督有信心,真誠悔改,就能變得潔淨。19悔改是可喜樂的,因為「〔我〕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以賽亞書1:18)。救主不僅寬恕,也會忘記我們的罪。20除了「在我們受誘惑時幫助我們,在我們悔改時寬恕我們」以外,我們還能多求什麼?不要害怕悔改,儘管撒但試圖「阻止我們仰望耶穌基督,因為耶穌站著張開雙臂,滿心希望而且非常願意,來醫治、寬恕、潔淨、強化、淨化和聖化我們。」21

見證

神的律法是為我們終極的幸福而制定的。祂希望我們用祂規定的方式運用我們的身體和性能力,這樣我們才能成為像祂一樣。我們因為遵守貞潔律法,而蒙福能夠在婚姻裡互相信賴。我們對彼此和對天父的信任,會隨著遵守這項誡命而增強。神的計畫是唯一能讓喜悅得以圓滿的途徑。我們向各位保證,你們也可以知道神愛你們,只要遵守祂的誡命,就能永遠得到祝福。■

註:

  1. 摩爾門經雅各書2:27-30宣講我的福音:傳道服務指南(2004),「第4章:誡命」,第77頁。

  2. 總指導手冊: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裡服務(2020),2.1.2,ChurchofJesusChrist.org;大衛·貝納,「我們信要……貞潔」,2013年5月,利阿賀拿,第41-44頁;羅素·納爾遜,「滋養婚姻」,2006年5月,利阿賀拿,第36-38頁;李察·司考德,「作正確的選擇」,1995年1月,聖徒之聲,第41-43頁。

  3. 見培道·潘,「小孩子」,1987年1月,聖徒之聲,第12-14頁。

  4. 見「家庭:致全世界文告」,2017年5月,利阿賀拿,第145頁。在宣言中,性別所指的是出生時的生物性徵。

  5. See Thomas Watson, “Man’s Chief End Is to Glorify God,” in A Body of Practical Divinity (1833), 8; Roger E. Olson, The Story of Christian Theology (1999), 506; The Catechism of Christian Doctrine: Prepared and Enjoined by Order of the Third Plenary Council of Baltimore (1885); all as quoted in Terryl L. Givens, Feeding the Flock: The Foundations of Mormon Thought: Church and Praxis (2017), 1.

  6. 見達林·鄔克司,「叛教和復興」,1995年7月,聖徒之聲,第89-92頁。

  7. 見「家庭:致全世界文告」。在永恆中,我們不會像某些神學家說的那樣是無性別的。See Givens, Feeding the Flock, 188–90.

  8. 教義和聖約42:22-24;亦見「家庭:致全世界文告」。

  9. 傑佛瑞·賀倫,「個人純潔」,1999年1月,利阿賀拿,第91頁。

  10. 大衛·貝納,「我們信要……貞潔」,2013年5月,利阿賀拿,第42頁。

  11. 見尼爾·安德森,「兒女」,2011年11月,利阿賀拿,第28-31頁。

  12. 見達林·鄔克司,「叛教和復興」,1995年7月,聖徒之聲,第89-92頁。

  13. 教義和聖約131:1-4132:19-20,24

  14. 見陶德·克理斯多,「人為何該結婚,組成家庭」,2015年5月,利阿賀拿,第50-53頁。

  15. 亦見摩賽亞書2:41總指導手冊,2.1.2。

  16. 瑪拉基書4:1

  17. 教義和聖約132:19

  18. 阿爾瑪書13:28

  19. 以賽亞書1:18教義和聖約58:42

  20. 教義和聖約58:42

  21. 羅素·納爾遜,「我們可以做得更好,變得更好」,2019年5月,利阿賀拿,第6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