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主藉由先知和使徒來帶領祂的教會
2020年3月


主藉由先知和使徒來帶領祂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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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會長團和十二使徒在基督像前

主的事工須由一個組織來推動,這個組織由主透過所揀選和授權的領袖來領導,祂則指導這些人來實現祂的目的。從經文的歷史來看,這樣的領袖可以是一位先知,也可以是多位的先知和使徒。這是在聖約時期的以色列和全盛時期所採用的模式,在耶穌基督復興的教會也持續採用。

主透過一個組織來帶領祂的人民

我們天父的目的是「促成」祂兒女的「不死和永生」(摩西書1:39)。在本福音期,祂透過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來做這件事,本教會的目的就是「協助個人和家庭有資格獲得超升」。1

「教會肩負著偉大且令人讚嘆的三重責任,」戈登·興格萊會長(1910-2008)教導說,「那就是,第一,把耶穌基督的福音帶給世上居民;第二,把福音落實到教會成員的生活中;第三,透過替代的工作將福音的祝福擴及於在死亡幔子另一邊的人。」2

在我們這時代,許多人似乎要追求靈性或宗教,卻認為自己不需要宗教組織也能得到所求。凡以為遠離正式組織還能達到這一點的人,都忽略了歷史上詳盡記載主耶穌基督建立教會,是為了保證其福音與教導能夠延續,也能發揮作用。五年前,十二使徒定額組的陶德·克理斯多長老在一篇重要的總會大會演講中提醒我們:「在全盛時期,耶穌組織了祂的事工,使福音得以同時在數個國家和不同人民當中建立起來。」3在這個組織裡,有新約中提到的使徒和其他職員。

為什麼需要有一個組織來實現主的目的呢?我們的救主雖然愛我們每一個人,也會幫助我們每一個人,但為了達成祂為神的全體子女——尤其是祂的聖約子民——所設立的各項目的,祂要透過由先知和使徒所帶領的組織來行事。

唯有透過一個組織,保羅稱為「基督的身子」(哥林多前書12:27)裡的個別成員才能獲得必要的機會,在靈性上有所成長,而這正是他們被創造的目的。只有一個廣納不同人才和多元貢獻的組織,才能做到必要之事,達成主的事工。

一些唯有透過有組織的信徒團體才能完成的事,包括集中主力去幫助窮人,向全世界傳揚福音,以及建造並維護聖殿。約瑟·斯密曾說,神聚集其人民的目的,是「為主建立一所屋宇,使祂能〔啟示〕……祂屋宇的教儀及祂國度的榮耀……,並教導人民救恩的道路。」4

我們也需要一個組織,來達成主的這條誡命:「要合一;你們若不合一就不是我的」(教義和聖約38:27)。總會會長團亨利·艾寧會長教導說,我們個人是無法達成那種合一的。「我們必須和他人一起努力尋求,一起有資格獲得這項祝福。難怪神催促我們要聚集起來,」他說,「這樣祂才能把祝福賜給我們。」5

個別的信徒也需要透過一個宗教組織來體驗宗教,唯有如此,有權柄的人才能譴責或懲戒我們所犯的罪行和錯誤。這樣的懲戒對我們的靈性成長很重要(見教義和聖約136:31101:4-5;亦見摩賽亞書23:21-22)。

尼爾·麥士維長老(1926-2004)談到信教之人或追求靈性之人需要組織起來的另外一個原因是:「因為個人偶爾為之的良善不足以對抗邪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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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按立十二使徒

基督按立十二使徒,哈利·安德生繪

復興的耶穌基督的教會由先知和使徒管理

耶穌基督的教會組織必須有蒙祂揀選的領袖,被授予權力和權柄,向祂的人民宣告祂的旨意。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救主教導說,「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約翰福音15:16)聖經清楚說明是誰揀選了先知和使徒。我們在舊約的摩西和撒母耳的召喚中清楚看到這一點,在新約的十二使徒及使徒保羅的召喚中也看到這一點(見出埃及記,第3章撒母耳記上,第3章馬可福音,第3章使徒行傳,第9章)。這些領袖並不是自行提議擔任這些職位,也不是由信徒選出來的。

聖經也顯示宗教領袖必須持有神的聖職權柄,並且該權柄必須由一位已經持有權柄的人授予。聖經談到亞倫、十二使徒成員及七十員的召喚與授權,說明了此一原則(見出埃及記28:1-4馬可福音3:14-15路加福音10:1,17)。聖職權柄不是靠著閱讀經文,也不是靠著有渴望服務就能得到的。授予聖職權柄的按立儀式要由教會的領袖進行,而且要讓大眾知道(教義和聖約42:11)。

在舊約時代,靈性領袖都是先知。經文寫到三種不同身份的先知:有些是聖人,對自己的後代說預言、執行先知的任務,例如亞伯拉罕。有些是既有政治權力也有聖職權力的領袖,例如摩西和約書亞。但大部分都只是履行先知的任務,既不是教長也不是政治領袖,例如撒母耳和以賽亞。摩爾門經同樣提到三種不同身份的先知,如李海(教長)、便雅憫王(政治領袖)和小阿爾瑪(在他辭去首席法官的職務後)(見尼腓一書,第1-2章摩賽亞書,第1-6章阿爾瑪書,第4-5章)。不過,在耶穌基督以前的所有先知顯然都在呼籲人民悔改,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們都預言彌賽亞的到來。7

第一次提到使徒這職稱是在新約,當時救主召喚使徒,組織起祂的聖工,去傳道、施洗和醫治。使徒保羅寫到,耶穌基督的教會「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以弗所書2:20)。耶穌也召喚七十員,差他們出去施助(見路加福音10:1,17),祂也授權他們召喚牧師和教師等其他職員(見以弗所書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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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會長團揮手

在耶穌建立的教會裡,使徒最主要的作用就是持有聖職權鑰。救主答應給使徒彼得「天國的鑰匙」,祂說這是「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的那個權力(馬太福音16:19)。換句話說,這些權鑰保證了世上經過授權的聖職權柄行動是有天上效力的。持有聖職權鑰的使徒,有權力也有責任去主領並指導神的聖職的各項活動,以及耶穌基督在世上的教會。8這包括了執行並督導福音的各項重要教儀。

先知和使徒因為職責所在,擁有預言的任務與恩賜,要教導福音真理,並要以「在全世界作基督之名的特別證人」的身份作見證(教義和聖約107:23)。他們能辨別真理與錯誤,並有權威地說:「主如此說。」總會會長團第一諮理小路賓·克拉克會長(1871-1961)說,使徒「有權力、能力和權柄向人們宣告神的意念和旨意,但他們都隸屬於總會會長的全部能力和權柄」。9

使徒和先知身為父與子的僕人,在聖靈的指示下教導並勸告,只想說出真理,並鼓勵所有的人跟隨正道來得到神的祝福,包括神為祂所有兒女所訂的終極目標:永生,那「神一切恩賜中最大的」(教義和聖約14:7)。他們的聲音是值得信賴的。

十二使徒定額組代理會長羅素·培勒長老說過:「在今日的世界,電視與廣播的評論者24小時不停地播出互相矛盾的觀點,從你的錢到你投的票——行銷商每一樣都競相爭取;但有一個清晰、未受污染、沒有偏見的聲音,是可以一直依靠的,那就是活著的先知及使徒的聲音。他們唯一的動機就是為了『你們靈魂的永恆幸福』(尼腓二書2:30)。」10

能獲得使徒和先知的教訓,既是祝福,也是重大的責任。祝福是能隨時聽到主希望我們聽到的事。責任是既然能夠得到主的教訓,就有責任去聆聽並留意這些教訓。只可惜有些信徒沒有盡到這項責任。我們並不訝異世上有許多人並不相信神確實給了使徒和先知權柄及靈感,去奉祂的名說話。還有更多的人拒絕先知和使徒,是因為他們不相信神的存在,也不相信有絕對的對錯。

還好有很多人選擇相信並跟隨先知的教導。他們得到了應許的祝福。羅素·納爾遜會長教導說:「長久以來,神透過先知教導祂兒女的這個模式,向我們保證了祂會賜福給每位先知,也會賜福給那些需要先知勸告的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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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瑟·斯密與使徒

約瑟與使徒,但·貝爾繪

先知和使徒透過議會行事

主透過眾先知和眾使徒來帶領祂的教會,他們則透過議會行事。有許多例子可以說明這一點。

主召喚一位先知來開啟一個新的福音期。等新的復興成長且成熟之後,主就會透過使徒和先知所領導的一個組織,向該團體啟示並教導教義和政策。於是,當這復興的教會在這最後福音期成長並成熟時,主就啟示說,教會最重要的事務和最困難的問題應當由總會會長團和十二使徒所組成的議會來決定(見教義和聖約107:78-79)。在該議會中,每個決定「都必須經……一致的同意」(見教義和聖約107:27)。若非如此,他們「就不配得到古代三位會長定額組的決定所得到的同樣祝福」(教義和聖約107:29)。

這一切都說明了主指示祂的教會必須由使徒和先知組成的議會來管理。這也是在主的教會中保護合一、促成合一的必要條件。

約瑟F.·斯密會長(1838-1918)在蒙支持為總會會長的總會大會上教導說:「主在開始這事工時,即啟示說要有三位大祭司來主領本教會的高級聖職,並主領整個教會。」12他申明會長團中有三位大祭司的重要性,說:「一個人獨自運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總會會長團的一切權柄和權力就是錯的。」13又說:「主從未打算讓一個人擁有全部的權力。因此,祂在祂的教會中設置了會長、使徒、大祭司、七十員〔等等〕。」14

這裡所提的先知使徒,英文都是複數形,這點在約瑟·斐亭·斯密會長(1876-1972)以下這個熟悉的教導中,也是很重要的:「我們心裡需要非常清楚一件事,那就是不論是總會會長、總會會長團,還是總會會長團與十二使徒聯合一致的聲音,都絕對不會帶領聖徒走入歧途,也絕對不會給予世人違背主心意和旨意的勸告。」15

使徒或甚至先知個人的教導,如果要成為耶穌基督教會的正式教義,都必須經過其他使徒和先知的同意才會生效。聖經談到彼得報告了要把福音傳給外邦人的啟示後,使徒們都表示同意(見使徒行傳11:1,18)。同樣地,當有人到使徒們面前爭論割禮有無必要時,彼得提醒他們要記得他所接受那項啟示的重要涵意,議會於是同意了,也給教會寫了一封確認的信,解決了該項爭論(見使徒行傳第15章)。

同樣地,在復興的教會裡,教會整體在尚未藉一致同意律法接受一項教義以前,該教義不會成為正式的教義(見教義和聖約26:228:13)。在1830年啟示的這項原則,此後便沿用至今。16在我們稱為叛教的那段期間,當時的教會並未採用這個做法,但這個做法能夠保護福音真理,不致因個別想法或個人意見而受到改變或影響。

最後一點,不同領袖之間能對教義保持一致看法的原因,在於長久以來有個慣例,就是若有人向個別使徒或其他有權柄人員提出問題,關係到經文或手冊沒有明確界定的教義或政策,都要轉呈給總會會長團(見教義和聖約124:126)。17

先知和使徒為耶穌基督作見證

先知約瑟·斯密在任內曾教導過這一點:「正如神治理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家庭及以色列兒女的國家,我們這教會也必須接受祂的引導才能繁榮、保全和持久。」18

本文敘述了主長久以來的行事方法,也談到這個模式和程序如何在我們這時代持續下去。誠如使徒彼得所說,「眾先知」也為基督「作見證」(使徒行傳10:43)。在我們這個時代,主持續透過先知和使徒來做祂的事工;他們都經過授權,奉主的名行事,做祂的事工,來促成人的永生。■

註:

  1. 指導手冊第二冊:管理教會(2010),2.2。

  2. Teachings of Gordon B. Hinckley (1997), 118.

  3. 陶德·克理斯多,「為什麼要有教會」,2015年11月,利阿賀拿,第108頁(這篇演講是本文第一部分的重要資料來源);亦見大衛·愛德華茲,「我們需要基督的教會」,youth.ChurchofJesusChrist.org

  4. 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2007年),第416頁。

  5. 參閱亨利·艾寧,「我們的心交織合一」,利阿賀拿,2008年11月,第69頁。

  6. 參閱尼爾·麥士維長老,「為什麼現在不立刻行動?」,1975年4月,聖徒之聲,第41頁。

  7. 見經文指南,「先知」。

  8. 指導手冊第二冊,2.2。

  9. 參閱培道·潘,「十二使徒」,1997年1月,聖徒之聲,第6頁。

  10. 羅素·培勒,「支持先知和使徒」,ChurchofJesusChrist.org; see also “Here Am I, Send Me”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devotional, Mar. 13, 2001), 5, speeches.byu.edu

  11. Teachings of Russell M. Nelson (2018), 305.

  12. 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F.·斯密(1998),第223頁。

  13. 引述自豪惠·洪德,「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1995年1月,聖徒之聲,第8頁。

  14. 引述自豪惠·洪德,「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1995年1月,聖徒之聲,第8頁。

  15. 參閱奧丁·波特,「上天的啟示」,1995年1月,聖徒之聲,第68頁。

  16. 見教義和聖約第138篇;正式宣言二的說明;and Boyd K. Packer, The Holy Temple (1980), 202.

  17. See James E. Faust, Reach Up for the Light (1990), 28–29;亦見教義和聖約68:4,以及約瑟·斐亭·斯密,救恩的教義,布司·麥康基編,(1954),第一卷,第180-181頁中對此一經文的解釋。

  18. 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第16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