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家庭:幸福的泉源
2018年3月


家庭:幸福的泉源

摘自2014年12月2日楊百翰大學祈禱會講辭,「你對生活有什麼願景?」如欲取得全篇英文講辭,請至speeches.byu.edu

沉思永恆家庭的教義,自己去發掘什麼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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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坐在餐桌旁

過去數十年來,家庭和家庭生活是幸福真正來源的這個概念一直大幅衰落。在世界各地,傳統的家庭都受到四面八方的攻擊。(在本期第18頁,昆丁·柯克長老談到了其中的一些攻擊。)但還有其他陷阱和風險,甚至會影響到我們當中一些已經知道家庭的重要、神聖及永恆命運的人。

我們受到這世界和其中誘惑的影響,越來越渴望滿足一己之私,越來越傾向舒適或輕鬆做事,因而使得家庭和我們的幸福都承受著壓力。我們往往用自己有多麼「無憂無慮」來定義生活是否幸福,都希望能達到一種「低投資、高報酬」的狀態,並維持下去。

但生活不是這樣過的,人生從來就不是容易的。主透過先知約瑟·斯密說:「因為許多苦難後祝福就來到。因此,日子一到,你們必被冠以許多榮耀」(教約58:4)。

神所制定的

主已清楚啟示要如何培養及維繫堅強的家庭。我們都應邀去研讀「家庭:致全世界文告」,並應用其中所述的原則。此外,我們還必須知道,要從家庭生活中獲得個人的力量和幸福,需要的是犧牲和信心。

家庭文告上說:「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是神所制定,而家庭是造物主為祂子女永恆目標所訂計畫的核心。」又說:「神要祂兒女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的誡命,至今仍有效。」1

許多人對家庭的觀念和目標都已大幅改變。社會越來越接納所謂的「靈魂伴侶」的婚姻模式,關注成人的需求和感受,而不是孩童的需求和感受。結果,許多人交往很久才結婚,而不是在適當交往後結婚。常見的是,許多人都先尋找完美的對象,在沒有婚姻的益處下以同居來試驗感情,或者用鉅細靡遺的婚前協議來保障奢華享受,最後才決定結婚。

經文和近代眾先知卻有不同的教導。我們將婚姻建立在貞潔和忠實的基礎上,用意是要建立家庭和撫養家人。賓塞·甘會長(1895-1985)教導:「有很多人在言談和寫作中反對婚姻。甚至我們有些成員也拖延婚姻,自我辯解。……我們呼籲所有的人要接受〔傳統〕婚姻,視之為真正幸福的基礎。……基本上,婚姻應以生養子女為前提。」2

我和妻子柯絲汀年輕時就聽到活著的先知說的這番話,而我們信賴他,服從他的忠告。我們跪在瑞士伯恩聖殿祭壇的兩邊時,一個20歲,一個22歲。我們都配稱訂立聖約,但是並不真正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我們沒有工作經驗,也還沒完成學業,而且很窮。

我們大量擁有的是對彼此的愛,以及滿腔天真的熱忱,就這樣一起開始建立我們的世界。我們沒有拖延生育,而且必須互相支持來完成學業。我們深信主的這項應許:「只要你們確實遵守祂的誡命,祂就會祝福你們,使你們昌盛。」(摩賽亞書2:22

祂確實祝福了我們。我們結婚時,柯絲汀正在就讀護理學校。我們的願景包括了讓她取得學位,但同時我們也作了一個清楚的決定,要開始實現生養子女的夢想。因此,我們的第一個孩子就在柯絲汀通過最後考試,取得護士執照之前兩週左右誕生了。

現在,過了將近40年後,我們很感激可以一起建立家庭。我們對神的信心,以及我們彼此之間的關係都變得堅定不移了,因為我們在今生建立自己國度的過程中,看到主的手一直在引導我們。這個國度將繼續成長,直到永遠。

願意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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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家庭散步

我們為了幸福的願景,兩人當時都已作好準備,而且願意犧牲。我們都接受了神所指定的角色,由父親「主領」和「供應」家庭,由母親負責「養育兒女」。3前任總會慈助會會長茱麗·貝克說:「父親的聖職任務是主領,並將聖職教儀傳承給下一代。母親的聖職任務是去影響。這些都是基本的、互補的,且交互影響的責任。」4

在婚姻和家庭中彼此幫助,成為平等的夥伴,並不代表雙方總是做同樣的事,或一起做每件事情,或分擔相同比例的家務。我們了解並接受在家庭文告中所列,神要分派給我們的不同角色。我們並不跟從世俗所描述的「解放」;那種情況中的夫妻只為滿足一己的私利而活。我們遵行的是福音原則:夫妻彼此互補,家庭要努力追求合一和無私。

有些人可能會說:「但我們情況不同,今日的世界並不理想,應該有容許例外的空間。」沒錯,但我是在試著在教導這個規則(或稱天上的理想模式),並讓各位自行處理人生旅途中的例外情況。

我們為自己家庭所定的願景,是希望柯絲汀留在家裡養育子女,這意謂著犧牲。柯絲汀一知道自己懷孕後,就提醒我,我們舉行婚禮之前已經決定,小孩一出生,她就立刻停止到外面工作。我提到她貢獻了我們家收入的三分之一,本想藉此逃避我會額外增加的責任。她的回應很簡單:「我會負責照顧孩子,你負責賺錢養家。」

我知道她是對的;很久以前我們就討論過了。這樣做正符合我們對家庭生活的願景,符合近代眾先知的話語,而且我們感覺這樣做是對的。因此她放棄了待遇優渥的護理工作,好就近照顧孩子,提供他們日常所需,我則必須為了食物和住所而努力工作。主祝福了我們,讓我們能夠完成願景中的這個部分。

其他重要的事情,例如親職、教養、指導、打掃,或甚至換尿布等,只要情況允許,我們都會一起做。之所以這樣分工,是因為這是我們家庭生活願景的一部分。

我和柯絲汀發現,只要我們懷著信心採取行動,並信賴主,祂就幫助我們用祂的方式,並按照祂的時間表,去行祂的旨意。現在,我必須說,用祂的方式去做,並不是說每一件事都會立刻變成我們所想的樣子。我們有時必須要有耐心,有時必須更加努力,而有時又似乎像是主在考驗我們有多認真。但我們的願景一直在鼓舞我們,而且是我們做出最重要決定的基礎所在。

我和柯絲汀向來都有個願景,就是想像著和孩子到聖殿的高榮室,希望以此作為序曲,有一天能體驗到那永恆的喜樂和榮耀。過去幾年來,我們在教導他們明白正義的原則後,便陸續帶著他們去接受聖殿教儀,象徵性地把他們送回天父那裡。我們已陪同三個孩子到聖殿祭壇邊,和他們心愛的人結婚;我們也預期會有更多的聖殿婚姻來到。

為我們生活帶來最多快樂和滿足的,莫過於我們在彼此身上,以及在後代子孫中發現到的喜樂。我們一旦了解這些都只是我們永恆進步的開端,因而也只是第一層的喜悅和幸福,我們——那時和現在——就願意犧牲我們所有的一切,來遵行家庭的教義,並看到我們的願景全然實現。

我邀請各位沉思這項教義,自己去發掘什麼才是最重要的。這樣的快樂正是我們生存的核心所在。那源自於夫妻與子女和諧關係的幸福會一直增長。

實踐你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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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在盪鞦韆

讀過有關家庭的教義又為幸福規劃了願景之後,就必須認真地去實踐這個願景。

我在和柯絲汀交往初期所受到的拒絕,曾讓我有點沮喪。我才剛決定要在教會裡作一個事業有成的年輕單身成人,但有一天,我得到了一個特別的靈感。那時我在瑞士聖殿參加教儀,聽到心裡有個聲音這樣說:「艾易希,如果你不認真想辦法結婚,訂立新永約,所有這些教導和應許的祝福對你一點用處也沒有。」獲得這項警訊時,我21歲,從那時起,我就更加努力嘗試,要配得上那項祝福。

我邀請各位針對自己的願景設立個人目標。我們在宣講我的福音中讀到:「目標反映出我們內心的渴望,以及我們對於所能成就之事的展望。透過目標和計畫,我們將希望化為行動。目標設立和計畫擬定是信心的表現。」5

不要輕視神聖的事物。一旦到達適婚年齡,就不要拿約會當樂趣。絕對不要做一些會使你無法到聖殿訂立最重要聖約的事,而危及了自己永恆的繼承權。你若將每個約會對象視為可能的永恆伴侶,就絕不會作出不適當的事,不會在身體或靈性上傷害對方,也不會拿你自己的配稱作妥協,來蒙蔽你的願景。你只要保持配稱,靈性的洞察力就永遠不會黯淡,永遠會有資格蒙得聖靈的低語。有時候即使你怕得要死,聖靈也會鼓勵你,向你證實生活中這些最重要的決定的正確性。

有關生活中的願景和目標,你要對主負責。如果你需要悔改任何事情,就立刻去做,一刻都不要猶豫。今生和永生都非常重要,不能「拖延你們悔改的日子」(阿爾瑪書13:2734:33)。請跟從以下這位神的先知提出的邀請,他鼓勵我們要「奉耶穌的名向父祈求你們需要的任何東西。不要懷疑,只要相信,開始像古時那樣,全心歸向主,在主前恐懼戰兢完成自己的救恩」(摩爾門書9:27)。

我知道,你們有些人礙於環境,可能需要調整理想家庭的願景,以符合個人的情況。但是我學到,只要我們懷著信心採取行動,並盡可能跟隨這理念,主就會幫助我們。

完成的原則

耶穌基督的福音含有最令人安慰的一個元素,就是在我們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中,有個結束完成的層面。摩羅乃勸告我們要一直走在正道上,「僅依賴基督的功勞,基督是〔我們〕信心的創始者和完成者」(摩羅乃書6:4)。

由於我們對耶穌基督的信心,我們可以追求需要採取的人生方向。我們要是因為弱點或錯過機會而犯錯,祂會向我們伸出援手,填補縫隙,成為我們信心的完成者。「因為我,主,會按全人類的行為,按他們心中的渴望,審判他們。」(教約137:9

我們在指導手冊第二冊讀到:「忠信的教會成員只要遵守與神所立的聖約,即使今生的情況使他們無法獲得永恆婚姻和為人父母的祝福,必會在永恆中得到神所應許的一切祝福。」6

我見證,主說的這些話是認真的。祂說:「那人獨居不好」(創世記2:18),而祂最大的願望是祂所有的孩子都能獲得「完全的喜樂」(摩西書7:67)。因此,永遠要將你的願景放在眼前,並「朝著過永恆家庭生活的理想去努力。這就是說,他們應該準備成為配稱的配偶和慈愛的父親或母親。對有些人來說,這些祝福要到來生才會實現,但是所有人的最終目標都是相同的。」7

我知道,全世界有多少人就會有多少不同的生活狀況,也知道各種文化、傳統和期望都有差異。然而,這些教義和原則是永恆且真實的,不論我們個人的生活情況為何,都是一樣。我深信,當你真誠地沉思,並透過祈禱審慎考量這些教義和原則,就能在自己的生活中規劃出令主喜悅的個人願景,引導你找到最大的幸福。■

註:

  1.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2010年11月,利阿賀拿,第129頁。

  2. Spencer W. Kimball, “Guidelines to Carry Forth the Work of God in Cleanliness,” Ensign, May 1974, 6.

  3.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第129頁。

  4. 茱麗·貝克,在2009年10月總會大會訓練期間的談話。

  5. 宣講我的福音:傳道服務指南(2004),第146頁。

  6. 指導手冊第二冊:管理教會(2010),1.3.3。

  7. 指導手冊第二冊,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