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放棄我的傳道基金
2017年02月


放棄我的傳道基金

圖像
支票本

約書亞·丹尼斯繪

我是在過21歲生日前加入教會的,那時我非常想去傳教,但處境卻十分艱難。由於父親棄家不顧,我需要在經濟上負起照顧母親和三個弟弟的責任。我所有的錢幾乎都用在家計上。那時,在申請傳教以前至少要有500英鎊(660美元)。我存了兩年,才存到250英鎊。

經濟上的打擊接二連三地發生。弟弟惹了麻煩,被罰了240英鎊。家裡的人要我把錢借給他,那幾乎是我所有的錢。雖然弟弟答應只要有錢就會還我,但是看來我還是得在傳教和弟弟之間作個選擇。我忖度著,還去尋求主教的忠告。他勸我幫弟弟的忙。我聽他的話去繳了罰款。我知道這麼做是對的,但我還是非常渴望能去傳教。

我想可能還要好幾年才能存到那筆錢,但是我謙卑地作過禱告後,對未來有了新的想法。聖靈告訴我不要期待弟弟會還錢,來年我會去傳教的。我花了兩年的時間才存到給弟弟的那筆錢,但主現在告訴我,在年底以前,我會存到兩倍的錢。

我雖然心裡懷疑,不過還是繼續存錢,這樣過了10個禮拜後,奇蹟終於發生了。支會裡有個年輕單身成人聽說我失去了我的傳道基金就給了我100英鎊去傳教。第二個星期,另外一個年輕成人也為同樣的理由給了我100英鎊。我不得不謙卑下來,開始為自己的不信而悔改。

後來,雇主提出自願裁員辦法(給自願者的離職獎金),我自願離職,但是未被批准,因為他們投資了很多錢讓我去受訓。經理問我為什麼想被解雇,我說是因為傳教的關係。他於是給了我從幾個星期前算起的一筆加薪,而且接受了我的離職申請,又在我的資遣費中加了一筆津貼。

我後來找到一份臨時工作,不料在兩個星期後變成了正職,還讓我可以在週末加班,所以我每個星期六都去加班。不久,我提出傳道申請書,被召喚到英國倫敦布里斯托爾傳道部服務。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裡,我存了2,500英鎊,得到的比付出的整整多了10倍。路加福音6:38說:「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我知道,因為聽取了主教的忠告,我在服從與信心上得到了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