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019年
對耶穌基督贖罪的信心是否寫在我們心上?
10月 2012


對耶穌基督贖罪的信心是否寫在我們心上?

訂立聖約、遵守聖約並在聖約中歡樂,便是將耶穌基督的贖罪真正地寫在我們心上的明證。

親愛的姊妹們,我在思考這個充滿挑戰的責任時,好幾個月來,你們一直在我的心思意念中。雖然我覺得不能勝任這份重責大任,但我知道這召喚來自於主,並且是透過祂所揀選的先知而來的,如此來看,這就夠了。經文教導說:「無論是藉著〔主自己的〕聲音,或是〔祂〕僕人們的聲音,都是 一樣。」1

與這個召喚有關的珍貴禮物之一是天父愛祂所有女兒的確證。我感受到祂給我們每個人的愛。

我和妳們一樣喜愛經文!我非常喜歡耶利米書中的一段經文。耶利米生活在一個非常艱困的時代和地方,但主讓他預見了「在後期時代以色列的聚集」2,即我們的時代。耶利米預言道: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 ;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3

我們就是耶利米看到的那些人。我們是否有邀請主將律法或教義寫在我們的心上?我們是否相信藉由贖罪可以獲得寬恕,就如耶利米所說的適用於我們個人身上?

,傑佛瑞‧賀倫長老針對先驅者根深蒂固的信心分享了他的感觸,這些人在他們的孩子死後,依然朝著鹽湖谷邁進。他說:「他們這樣做並不是為了什麼計畫,也不是為了某項社交活動,而是因為在他們的靈魂和骨髓中,都懷著對耶穌基督福音的信心。」

他充滿情感地表示:

「正因如此,那些母親才會在把〔他們的嬰孩〕放進麵包箱裡埋葬、繼續向前邁進時說:『應許地就在前頭。我們就要到達那山谷了。』

「他們可以說,那是因為聖約、教義、信心、啟示及聖靈。」

他結束時說了這些發人省思的話:「只要我們把這些都留在家庭和教會裡,也許很多其他的事就會水到渠成。或許其他許多較不重要的事情會掉到篷車外。據我所知,手推車載不了多少東西。就像先驅者必須有所取捨一樣。也許21世紀會迫使我們作決定:『要把什麼裝在這手推車裡?』而那就是我們靈魂的精髓,那就是在我們骨髓裡的事物。」4或者換另一種說法,那就是寫在我們心上的事

身為新任的慈助會會長團,我們認真尋求主,想知道祂希望我們把哪些重要的事放入慈助會的手推車裡,繼續向前推進祂的事工。我們感受到天父希望我們,先幫助祂鍾愛的女兒明白耶穌基督的贖罪的教義。一旦我們明白贖罪的教義,我們知道我們的信心會增強,我們過正義生活的渴望也會增加。其次,當我們仔細思考鞏固家人和家庭的迫切需求時,我們感受到主希望我們鼓勵祂鍾愛的女兒,滿懷喜樂地固守她們的聖約。若能固守聖約,便能鞏固家庭。最後,我們感受到祂希望我們與其他的輔助組織及我們的聖職領袖團結合一,努力找出並幫助那些需要的人,幫助她們在這條邁向超升的道路上前進。我們熱切地祈求,希望我們每個人都會打開心扉,讓主將贖罪的教義、聖約和合一刻在我們的心上。

若非我們都已先在自己的心上寫下對耶穌基督和祂無限贖罪深刻且持久的信心,我們又怎能指望鞏固家庭或幫助他人?今晚,我想和大家分享三個贖罪的原則,如果我們將之寫在心上,那將會增強我們對耶穌基督的信心。這是我的願望,希望理解這些原則會造福我們每個人,不論我們是剛加入教會不久的成員或是資深的成員。

原則1:「生活中一切不公平的事都可以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而平復。」5

我們和妳們一起見證救主耶穌基督的贖罪。當我們經歷了種種使靈魂得以擴展的挑戰和逆境後,我們的見證和妳的見證一樣已經寫在心上。若不了解天父完美的幸福計畫,以及救主的贖罪是該計畫的核心,那麼這些挑戰看起來似乎是不公平的。我們皆處於生命的考驗中,然而忠信的心上寫著:「生活中一切不公平的事都可以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而平復。」

為什麼主允許痛苦和逆境在今生臨到我們身上?簡單地說,那是計畫的一部分,目的是為了我們的成長與進步!當我們知道我們將有機會來到世上體驗塵世生活時,我們「高聲歡呼」6。達林‧鄔克司老教導說:「苦難橫逆往往比舒適平順更能讓我們歸信。」7

一位忠信先驅者姊妹的故事說明了這個道理。瑪麗‧渥克17歲時嫁給住密蘇里聖路易的約翰‧莫里斯。1853年,也就是在他們結婚一週年後不久,他們和聖徒穿越平原,進入鹽湖谷。在旅途中,他們經歷了其他聖徒常見的困苦。但苦難和逆境在他們抵達鹽湖谷時並沒有結束。隔年,時年19歲的瑪麗寫道:「我們的兒子誕生了。……有個晚上,當時他約兩三個月大,……有聲音悄悄對我說:『你將失去這個孩子。』」

冬天時,寶寶的健康狀況變差。「我們竭盡所能,……但寶寶的健康每況愈下。……2月2日他離開人世。……我喝了那骨肉分離的苦杯。」但她的考驗還沒有結束。瑪麗的丈夫也患病,在她失去孩子三個星期後,他死了。

瑪麗寫道:「所以我十幾歲的時候,在短短的20天內喪失了親人,接連喪失了丈夫和唯一的孩子,在一個與親人相隔千里的陌生土地上,面對重重的困境。……我希望,我也可以死去,與我心愛的人會合。」

瑪麗繼續寫道:「一個星期天的晚上,我和我的朋友在散步。……我想起〔我的丈夫〕已經不在和我深沉的孤獨,而在我哀切哭泣時,我彷彿看到了心中有一個圖像,那是我需要攀爬的人生陡峭高山,我強烈感受到它的真實存在。深深的沮喪籠罩著我,因為敵人知道什麼時刻可以攻擊我們,但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有拯救的大能。透過……天父的協助,此刻我有能力對抗所有聯合起來與我作對的勢力。」8

瑪麗在19歲時領悟到贖罪帶給我們的保證,即生活中一切不公平的事都可以,也將得到平復,即使是最深切的悲傷。

原則2:贖罪蘊藏的力量可以讓我們克服自然人,成為耶穌基督的真正門徒。9

有個方法可以讓我們知道我們是否學到了某項福音教義或原則。當我們能夠以小孩子都懂的方式教導教義或原則,那就表示我們學到了。初級會課本中的一個比喻是一項寶貴資源,可以用來教導孩子了解贖罪。也許這也能用來幫助我們教導自己的孩子、孫子,或有渴望了解此一重要教義的其他信仰的朋友。

「有一個〔女人〕走在路上,掉進了一個大坑中,那個坑很深,所以〔她〕爬不出來。無論〔她〕怎麼試,都沒有辦法靠〔她自己〕的力量出來。這個〔女人〕大喊救命。有個好心的路人聽到了〔她〕的聲音,就把一個梯子放進了大坑,這個〔女人〕十分高興。這樣〔她〕就可以爬出大坑,重新獲得自由了。

「我們就像那個掉進大坑的〔女人〕,犯罪就像掉進了那個大坑,我們沒有辦法靠自己的力量爬出來。而就像那個好心的路人聽到這〔女人〕求救的聲音一樣,天父也派遣祂的獨生子來提供我們脫逃的方法。耶穌基督的贖罪就像是把梯子放進大坑中,讓我們有辦法爬出來。」10然而救主所做的事不只是把梯子放進大坑中,祂「下到坑裡,使我們能夠用梯子逃脫。」11「就像大坑裡的〔女人〕要自己爬上梯子一樣,我們也要悔改自己的罪,並服從福音的原則及教儀,才能爬出大坑,讓贖罪在我們的生命中發生作用。所以在我們盡力而為以後,贖罪就會讓我們變得配稱而回到天父的面前。」12

最近,我有幸認識了智利一位現代的先驅者,一位神鍾愛的女兒,她最近歸信加入教會。她是一位單親媽媽,有兩個年幼的兒子。藉由贖罪的力量,她已拋開過去,現在認真努力地想成為一個真正的基督耶穌的門徒。在我想著她的時候,大衛‧貝納長老教導的一個原則進入我的腦海中,他說:「基督教義的根本和基礎在於耶穌基督來到世上為我們而。然而,即使有這樣的認識,我們仍需了解,主渴望藉著祂的贖罪以及聖靈的力量在我們裡面──不僅要引導我們,而且要賜給我們力量。」13

當這位智利的姊妹和我討論如何留在通往永生的道路上時,她滿腔熱誠地向我保證,她決心繼續行走在這道路上。她的大半輩子都偏離道路,她表示,在道路「以外的地方」沒有她生命中想再擁有的事物。贖罪的大能正住在她心中,也寫在她的心上。

這種力量不僅可以使我們爬出大坑,同時也給我們力量繼續在這一條窄而小的路上行走,引領我們回到天父的面前。

原則3:贖罪是天父愛祂的兒女的最有力證據。

我們若能沉思鄔克司長老這項激勵人心的信息,我們必能受益:「想想看,天父差遣祂的子為我們的罪忍受了無以名狀的痛苦,祂是多麼傷心啊。這就是祂對我們每個人的愛最有力的證據!」14

至高無上的愛足以讓我們每一個人屈膝跪下來祈禱,感謝天父如此地愛我們,使祂派遣祂的獨生子和完美的兒子為我們的罪、我們心痛的事以及我們人生中一切看似不公平的事受苦。

還記得迪特‧鄔希鐸會長最近談過的那個婦人嗎?他說:「有位經歷多年考驗和苦難的婦人含淚說道:『我終於明白自己像一張舊的20美元紙鈔,皺了、髒了、破破爛爛,但還是一張20美元鈔票。我是有價值的。或許我看來不值那麼多錢,甚至破爛不堪,飽經風霜,但依然足足值20美元。」15

這個婦人知道她是天父鍾愛的女兒,她值得祂派遣祂的兒子來為她作個人贖罪。教會中的每位姊妹都應該知道這個婦人知道的事,即她是神鍾愛的女兒。知道我們對祂的價值,會如何改變我們遵守聖約的方式?知道我們對祂的價值,會如何影響我們施助他人的渴望?知道我們對祂的價值,會如何增加我們的渴望,想以更深入的方式幫助那些和我們一樣需要了解贖罪的人?當我們每個人都在內心深處寫下贖罪的教義,那麼我們會開始成為主再次來臨時,希望我們成為的樣子。祂會認得我們是祂真正的門徒。

願耶穌基督的贖罪造成的「巨大的變化」16能在我們的心中發揮功效。當我們領悟了這個教義,即神的天使所宣布的「大喜的好信息」17,我保證我們會感受到便雅憫王的人民所感受到的事。他們高聲呼求神,能讓贖罪在他們的生活中起作用,之後「他們充滿喜樂」18,並「願意與神立約,遵行祂的旨意,……在祂所命令的一切事上遵守祂的誡命」19。訂立聖約、遵守聖約並在聖約中歡樂,便是將耶穌基督的贖罪真正地寫在我們心上的明證。姊妹們,請記住這三個原則:

  1. 「生活中一切不公平的事都可以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而平復。」20

  2. 贖罪蘊藏的力量可以讓我們克服自然人,成為耶穌基督的真正門徒。21

  3. 贖罪是天父愛祂的兒女的最有力證據。22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23我邀請每個人都懇求主,請祂將這些贖罪的原則寫在我們心上。我見證這些事情是真實的,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教義和聖約1:38

  2. 舊約:福音教義教師用本(2001年),第198頁。

  3. 耶利米書31:33–34

  4. 傑佛瑞‧賀倫,「圓桌討論」,2008年2月9日,全球領導人訓練會議,第28頁。

  5. 宣講我的福音:傳道服務指南(2004年),第52頁。

  6. 約伯記38:7

  7. 達林‧鄔克司,「成為怎樣的人」,2001年1月第42頁。

  8. Autobiography of Mary Lois Walker Morris (copy in possession of Linda Kjar Burton).

  9. 見大衛‧貝納,「贖罪與塵世生命的旅程」,2012年4月,利阿賀拿,第12–19頁。

  10. 初級會7:新約(1997年),第104頁。

  11. Joseph Fielding Smith, Doctrines of Salvation, comp. Bruce R. McConkie, 3 vols. (1954–56), 1:123.

  12. 初級會7,第104頁。

  13. 大衛‧貝納,2012年4月,利阿賀拿,。

  14. 達林‧鄔克司,「愛與律法」,2009年11月,利阿賀拿,,第26頁。

  15. 迪特‧鄔希鐸,「你們是我的手」,2010年5月,利阿賀拿,,第69頁。

  16. 阿爾瑪書5:12–14

  17. 摩賽亞書3:3

  18. 摩賽亞書4:1–3

  19. 摩賽亞書5:2–5

  20. 宣講我的福音,第52頁。

  21. 見大衛‧貝納,2012年4月,利阿賀拿。

  22. 見達林‧鄔克司,2009年11月,利阿賀拿,第26頁。

  23. 耶利米書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