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019年
教導我們的子女了解
4月 2012


教導我們的子女了解

教導子女了解,這不光只是把資訊傳遞給他們就夠了,還要幫助孩子把教義放進心中。

當歲月流逝,生命中許多細節漸漸變得越來越模糊難辨,然而存留在我的記憶中最鮮明的部分,就是家中每個孩子的誕生。天堂似乎近在咫尺;只要我努力嘗試,幾乎都能重溫這些寶貴的小嬰兒被放到我懷裡時我所感受到的那份虔敬和驚奇。

我們的「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篇127:3)。祂認識每個人,用完全的愛來愛每個人(見摩羅乃書8:17)。天父賦予父母何等神聖的責任,祂讓我們和祂一起合作,幫助祂精選的靈發揮祂深知他們能夠發揮的潛力。

養育兒女的這份神聖殊榮,是一份超乎我們自身能力所及的莫大責任,如果沒有主的幫助,我們無法獨力完成。天父深知我們的兒女必須知道哪些事、做到哪些事、成為怎樣的人才能夠回到祂的面前;祂經由經文、先知和聖靈給予父母明確的指示和引導。

主在經由先知約瑟‧斯密所賜予的一則後期時代啟示裡,指示父母要教導子女了解悔改、對基督的信心、洗禮以及聖靈恩賜的教義。請注意,主不只是說我們要「教導教義」,祂的指示是:教導子女「了解教義」。(見教約68:25,28。)

我們在詩篇中讀到「求您賜我悟性,我便遵守您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詩篇119:34)。

教導子女了解,這不光只是把資訊傳遞給他們就夠了,還要幫助孩子把教義放進心中,使之成為他們內在的一部分,並且表現在其一生的態度和行為上。

尼腓教導,聖靈的角色是將真理「帶到人類兒女心上」(尼腓二書33:1);為人父母者的角色則是盡其所能地營造環境,讓兒女在其中可以感受到聖靈的影響力,接著再幫助兒女辨認當時的感受。

這讓我想起了幾年前我接到女兒蜜雪兒打給我的一通電話。當時她充滿柔情、感動地說:「媽,我剛才和艾希莉有一段很美好的相處經驗。」艾希莉是她的女兒,當時五歲。蜜雪兒說那天早上艾希莉和三歲的安得烈如往常一樣爭吵不休,一個想霸佔、另一個想打人;蜜雪兒幫他們排解紛爭之後就去查看小嬰兒了。

沒多久,艾希莉跑進房間,因為安得烈不跟她分享而生氣。蜜雪兒提醒艾希莉,他們曾經在家庭晚會上答應要更和善地對待彼此。

她問艾希莉是否想作禱告、請天父幫忙,可是艾希莉還是很生氣,回答說:「不要。」蜜雪兒又問她是否相信天父會回答她的禱告,艾希莉說不知道。於是,媽媽請她試試看,同時輕輕牽起她的手,和她一起跪下來。

蜜雪兒提議,艾希莉可以請天父幫助安得烈,讓他願意分享──同時也幫助艾希莉自己變得和善。「讓天父幫助弟弟願意分享」這個想法必定讓艾希莉大感興趣,她開始作禱告,一開始就請天父幫助安得烈願意與她分享;但是當艾希莉請天父幫助自己和善一點時,卻開始哭了起來。艾希莉作完禱告後把頭靠在媽媽肩上,蜜雪兒抱著她,問她為什麼哭,艾希莉說她不知道。

媽媽說:「我想我知道妳為什麼哭。妳心裡有沒有舒服的感覺?」艾希莉點點頭,媽媽又說:「這是聖靈幫助妳有這種感覺;這就是天父用祂的方式在告訴妳:祂愛妳、祂會幫助妳。」

她問艾希莉是否相信這件事,是否相信天父能夠幫助她。艾希莉小小的雙眼噙滿了淚水,說她相信。

有時候,教導子女了解教義的最佳方式,是用他們當下的經歷來教導。這些時刻會自然而然地出現,無需事先安排,而且會發生在日常家庭生活的活動裡;但是這樣的機會稍縱即逝,所以每當孩子有疑問或憂慮,或是和兄弟姊妹、朋友相處有困難,需要控制脾氣,犯了錯或需要作決定時,我們都要有所警覺,辨認出教導的時機(見教導,沒有更偉大的召喚:福音教導資源指南〔1999〕,第140–141頁;婚姻與家庭關係教師用本〔2000〕,第61頁)。

在這些情況下,只要我們準備好、並且讓聖靈來引導,孩子就可以在效果更佳、了解更多的情況下接受教導。

我們經由深思熟慮所規劃的例行事務,與這些教導良機同等重要,這些例行事務包括:家庭祈禱、家庭經文研讀、家人家庭晚會以及其他家庭活動。

不論何種教導情況,只要有聖靈在場,而且氣氛溫馨、充滿愛心,那麼一切的學習和一切的了解都能夠獲得最佳的協助。

有一位父親會在子女即將滿八歲的前兩個月,每週特別挪出時間幫助子女為接受洗禮作準備。他的女兒說輪到她快洗禮時,她的父親送她一本日記,然後兩人坐在一起──就只有他們兩人,一起討論和分享對福音原則的感受。在過程中,父親要女兒畫一張視覺輔助圖片,描繪出前生、今生以及為了回去與天父同住所需要採取的每一個步驟。父親在教導她了解救恩計畫的每一個步驟時,也為那些步驟作見證。

這個女兒長大後回憶這段經歷時說:「我永遠不能忘懷與父親相處的那段時間,從他身上感受到的愛。……我相信這次經驗也是我受洗時對福音有見證的一個主要原因。」(見教導,沒有更偉大的召喚, 第129頁。)

為達到「了解」的目的而作的教導,需要有決心和恆心,必需靠言教和身教,還特別需要幫助子女實踐他們學到的事情。

海樂‧李會長曾經教導:「若沒有親自實踐某項福音原則,就很難去相信那項原則」(總會會長的教訓:海樂‧李〔2000〕,第121頁)。

我第一次學習祈禱,是和家人一起跪下來作家庭祈禱。在我聆聽父母祈禱、還有在他們幫助我說出頭幾次禱告時,我學到了祈禱的用語。我也學到,我可以跟天父說話,祈求祂指引我。

每一天的早晨,毫無例外地,我的母親和父親都會在早餐前召集我們圍在餐桌旁,一起跪下來作家庭祈禱。我們每一餐都會祈禱,晚上就寢前也會在客廳一起跪下來,以家庭祈禱作為一天的結束。

小時候雖然我對祈禱還有很多不懂的地方,不過祈禱後來成為我生命中極為重要的部分,我也始終保有這個習慣。現在我還在繼續學習,也越來越了解祈禱的力量。

傑佛瑞‧賀倫長老曾說:「我們都了解,福音信息的成效有賴於教導福音,之後了解福音,進而在生活中加以遵行,使得所應許的幸福及救恩能夠實現」(「教會中的教導與學習」〔全球領導人訓練會議,2007年2月10日〕,2007年6月,利阿賀拿,第57頁)。

學習去徹底了解福音的各項教義,乃是一生努力的過程,而且會以「律上加律,令上加令,這裡一點,那裡一點」(尼腓二書28:30)的方式獲得。當子女學習並且根據所學採取行動,他們的理解力會擴大;這麼一來,就能引領他們學得更多、採取更多行動,甚至引領他們獲得更偉大而持久的了解。

當我們看到子女在沒有外在威嚇或獎勵的情況下,在態度和行為上反映出教義的教導,我們這時候就可以知道,子女已經開始了解教義了。當子女漸漸學會去了解各項福音教義,就會變得更加自立、更有責任感。他們會在家庭面臨種種挑戰時協助提供解決之道,同時也能在營造家庭氣氛和使家庭成功方面,發揮正面積極的作用。

只要我們把握每一個教導的時機、邀請聖靈、樹立榜樣、幫助子女實踐學到的事情,就能夠教導子女真正有所了解。

當我們凝視小嬰兒的眼睛,便不由得會想起這歌:

我是神的孩子,

應學習許多事,

助我明白(了解)祂的教訓,

不至為時太遲。

領我,導我,與我同在,

助我行正路。

教我所有應做事,

他日與神同住。

(「我是神的孩子」,聖詩選輯,第187首。)

願我們都這樣做。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