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9
醫治病人
2010年4月


醫治病人

我們擁有這項聖職能力,我們都應作好準備,來適當地運用這項能力。

I.

II.

III.

膏抹

印證膏抹

信心

祝福的話

主的旨意

達林·鄔克司長老在這個全球充滿騷動的時代,越來越多有信仰的人都轉向主尋求安慰和醫治的祝福。我想和各位聖職持有人談談有關醫治病人的事──無論是藉著醫藥、信心的祈禱,或藉著聖職祝福醫病。

後期聖徒都相信要採用當前最好的科學知識和技術。我們使用營養、運動和其他方式來維護健康,也求助於內外科醫生等醫療人員來恢復健康。

使用醫藥,與運用信心祈禱、仰賴聖職祝福,彼此並不衝突。每當有人請求聖職祝福時,百翰·楊都會問:「你使用任何藥物了嗎?」如果對方說沒有,因為「我們希望長老們按手在我們頭上;我們有信心,相信我們會得到醫治。」對於這樣的人,楊會長都會回答說:「這跟我所知道的信心是有牴觸的。假如我們病了,求主醫治我們,為我們做一切必要的事,根據我對救恩福音的了解,這樣等於是我不耕地和撒種,就直接求主使我的小麥和玉蜀黍成長。我覺得使用每一種我所知道的藥物,和奉耶穌基督的名祈求天父聖化那項藥物來醫治我的身體,彼此間是毫無矛盾的。」1

當然,我們不必等到用盡其他一切方法後,才懷著信心祈禱或給予治病的聖職祝福。在情況緊急時,都要先行祈禱和祝福。更常見的情況是,我們同時嘗試一切努力。這正符合經文所教導的,我們應該「一直祈禱」(教約90:24),並且一切事都應該做得明智而得體。2

我們知道,信心的祈禱,無論是單獨祈禱,或是在家中或崇拜處所祈禱,都會有醫病的效果。許多經文談到在醫治病人時,信心所蘊含的力量。使徒雅各教導,我們應該「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又說,「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聖經雅各書5:16)。當一位婦女因摸了耶穌而得醫治後,耶穌告訴她說:「你的信救了你」(馬太福音9:22)3。同樣地,摩爾門經也教導,主是「按照人類兒女的信心,憑大能行事」(摩羅乃書10:7)。

最近在一項全國調查中發現,10個美國人中將近8個都「相信今日奇蹟仍在發生,就像古代一樣。」受訪的人當中有三分之一說,他們曾「經歷過或親眼目睹神的醫治。」4許多後期聖徒在醫治病人時都體驗過信心的力量,我們也在其他教會的信徒中聽過這類的例子。美國德州有位新聞記者曾經描述過這樣一件奇蹟。有位五歲大的女孩有一天呼吸困難,發起高燒。孩子的父母急忙把孩子送到醫院。這孩子抵達醫院的時候,腎臟和肺部都已衰竭,發燒高達攝氏41.7度,全身通紅,紫斑處處。醫生說這孩子得到原因不明的中毒休克症候群而瀕臨死亡。消息傳到親友那裡,一群敬畏神的人開始為那孩子祈禱,而他們德州瓦口的新教徒會眾也舉行了一場特別的祈禱會。孩子奇蹟似地瞬間從死亡邊緣回來,一週後就出院了。她的祖父寫道:「她是個活生生的證據,證明神的確回答禱告並行奇蹟。」5

的確,正如摩爾門經教導的,「凡相信祂的人,[神都]必藉著聖靈的力量,向他們顯現;是的,向各國、各族、各方、各民顯現,並依人類兒女的信心,在他們之中行各樣大奇蹟」(尼腓二書26:13)。

對於今天的聽眾──各位持有麥基洗德聖職的成人,以及即將接受此一能力的年輕人,我要將演講的重點放在與聖職能力有關的醫治祝福上。我們擁有這項聖職能力,我們都應作好準備,來適當地運用這項能力。由於天然災害和財務困境不斷增多,在在顯示出,未來我們會比以往更加需要這項能力。

許多經文教導,當主的僕人「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馬可福音16:18)。6運用聖職權柄祝福病人時,會有奇蹟發生。我就經歷過這些奇蹟。在我年幼時,以及長大成人後,我都見過醫治的奇蹟,就像任何記載在經文中的事蹟一樣神奇;你們許多人也都見過這樣的奇蹟。

在運用聖職權柄祝福病人方面,有五個部分:(1)膏抹,(2)印證膏抹,(3)信心,(4)祝福的話,(5)主的旨意。

舊約經常提到用油膏抹是藉著聖職權柄給予祝福的一部分。7經文上說,膏抹是為了聖化之用8,而在人們眼中這可能也象徵著,藉著此一神聖行動,祝福將從天上傾注而下。

我們在新約中讀到,耶穌的使徒「用油抹了許多病人,治好他們」(馬可福音6:13)。聖經雅各書教導,在藉著聖職權柄給予治病祝福的各項要素中,膏抹扮演的角色是這樣的:

「你們中間有病了的呢,他就該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為他禱告。 「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聖經雅各書5:14-15)。

接受到那藉著麥基洗德聖職權柄所作的膏抹後,也要藉著同樣的權柄印證該項膏抹。印證的意思是加以證實、使之切合其原意。長老膏抹病人並印證該項膏抹後,就為主敞開了天上的窗戶,使祂為病人安排的祝福傾注下來。

百翰·楊會長教導:「當我按手在病人的頭上時,我期望神的醫治力量及影響透過我到達病人,而消除疾病。……當我們準備好了,當我們在主前是神聖的器皿時,一股來自全能之神的力量,能經過施助者的軀體傳到病人身上,使病人痊癒。」9

雖然我們知道有許多例子,人們藉著聖職權柄獲得治癒,但我們卻很少在公開聚會中提到這些,因為現代啟示警告我們,「不可因這些事自誇,也不可在世人面前說這些事;因為這些事是為你們的益處和救恩而給你們的」(教約84:73)。

信心是藉著天上的能力治病的一個要素。摩爾門經甚至教導說,「人類兒女若沒有信心,神就無法在他們當中行奇蹟」(以帖書12:12)。10賓塞·甘會長在一次針對施助病人所作的知名演講中,曾說:「人往往低估了信心的必要。病者及其家屬往往似乎完全依賴聖職的力量,希望執行施助的弟兄們能具有治病的恩賜,其實大半的責任都在於接受祝福的人。……倘若患者是神志清醒,而且具備行為能力,則治病的主要因素乃在於當事人的信心。『你的信救了你』〔馬太福音9:22〕這句話,救主一再地重述,彷彿像一首曲子的副歌那般。」11

甘會長甚至認為:「過於頻繁的要求施助,可能就顯示出缺乏信心,或病者自己不肯承擔培養信心的責任,而把這責任推卸到長老們身上。」他談到有位忠信的姊妹接受了聖職祝福,第二天有人問她是否希望再次獲得施助,她回答說:「不,我已接受過膏抹和施助,這項教儀已執行過了,現在我應當藉著自己的信心來獲取我的祝福。」12

聖職祝福的另一個部分,是長老在印證過膏抹之後所說的祝福辭。這些話也許非常重要,但其內容卻不是此一祝福的必要部分,也不會記載在教會的紀錄中。對於某些聖職祝福,例如教長祝福,祝福時所說的話就是該項祝福的核心要素。但在治病的祝福上,該祝福的其他部分──即膏抹、印證、信心和主的旨意──才是核心要素。

理想的情況是,前來施助的長老與主的靈非常和諧,能夠得知主的旨意,並在祝福的話中說出主的旨意。百翰·楊教導聖職持有人說:「你們也有權利和義務去了解主何時對你們說話,何時向你們顯示祂的旨意。」13在這種情況下,所說出的祝福就會奇蹟般,絲毫不差地發生了。我曾在一些很特別的治病祝福中,接受到那樣確定的啟示,知道我所講的正是主的旨意。然而,和大多數要說出治病祝福的人一樣,我也經常掙扎著,不確定應該說些什麼話。由於各種不同的原因,每位長老在接受聖靈提示的敏銳度上,都有高低起伏的經驗,此外,我們往往還會因為對病人有所期望而受到影響。凡此種種以及其他肉身方面的不完美,都會影響到我們所說的話。

幸運的是,治病祝福的話並不是醫治效果的必要部分。只要信心夠,只要符合主的旨意,那麼患病痛的人就會得到醫治或祝福,無論施助的人是否講出了這樣的話。相反地,如果施助的人屈從於個人的願望,或因經驗不夠,而在提出勸誡或說出祝福的話時,超出了主依照那人的信心而選擇賜予的祝福,那樣的話也必不會實現。因此,弟兄們,任何長老都不應該因為害怕不知道要說些什麼,而遲遲不敢參與治病的祝福。治病祝福時所說的話能啟發並鼓舞聆聽者的信心,但祝福的效果則有賴於信心和主的旨意,而不在於施助的長老所說的話。

男青年和年長的男士們,請特別注意我現在要說的話。在我們使行神毋庸置疑的聖職能力時,在我們珍藏祂的應許,知道祂必垂聽並回答信心的祈禱時,我們必須永遠記住,信心和聖職的醫治能力是不能用來違反祂的旨意,因為這聖職是祂的。在指示教會的長老要按手在病人頭上的啟示中,就教導了這項原則。主的應許是:「凡對我有信心,相信會被治癒,而又不是指定要死的,必被治癒」(教約42:48)。同樣地,在另一項現代的啟示中,主宣告:「凡……按照神的旨意求[的],……就如他所求的成就」(教約46:30)。14

從這一切我們學習到,即使運用了祂的神聖能力,即使病人也有足夠的信心被治癒,但若非主的旨意,就算是主的僕人,也無法藉著給予聖職祝福,使病人得醫治。

身為神的兒女,我們知道祂愛我們,知道祂有完全的智慧,知道什麼對我們的永恆福祉才是最有益的;我們信賴祂。福音的首要原則是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而信心意謂著信賴。我曾經在一位重病死亡的女青年葬禮上,從我姪子所作的演講中,感覺到那樣的信賴。他說的這些話先是令我驚訝,隨後卻啟發了我。他說:「我知道她的死去是主的旨意。她受到很好的醫療照顧,接受了聖職祝福;她的名字擺在聖殿的祈禱名單中,有數以百計的人在為她祈禱,希望她恢復健康。而我知道,這個家庭也有足夠的信心,相信她會被治癒,除非主的旨意是要在此時帶她回家。」另外有個十來歲女孩死於癌症,而我在這位美好女孩的父親所說的話中,也感受到那同樣的信賴。他說:「我們一家人的信心是在耶穌基督身上,而非取決於結果。」在我看來,這些教導都是真實的。我們會竭盡所能地醫治我們的親人,然後將結果交託在主手中。

我為神的聖職能力、信心祈禱的力量和這些原則的真實性作見證,更見證耶穌基督是主,我們是祂的僕人,祂的復活使我們都能不死,祂的贖罪使我們有機會獲得神最大的恩賜,即永生。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1. 百翰·楊講演集,約翰·維特蘇編,第252-253頁。

  2. 見摩賽亞書4:27。

  3. 亦見馬可福音10:46-52,路加福音18:35-43

  4. U.S. Religious Landscape Survey: Religious Beliefs and Practices: Diverse and Politically Relevant (The Pew Forum on Religion and Public Life, June 2008), 34, 54, http://religions.pewforum.org/reports.

  5. See Steve Blow, “Sometimes, ‘Miracles’ Are Just That,” Dallas Morning News, Jan. 30, 2000, 31A.

  6. 亦見馬太福音9:18,馬可福音5:23,6:5,7:32-35,16:18,路加福音4:40,使徒行傳9:12,17,28:8;教義和聖約42:44,48,66:9。

  7. 例如,見出埃及記28:41;撒母耳記上10:1,16:13;撒母耳記下5:3。

  8. 見利未記8:10-12。

  9. 總會會長的教訓:百翰·楊,第253頁;亦見羅素·納爾遜,「也不要信賴肉臂」,2010年3月,利阿賀拿,第40頁; Teachings of Gordon B. Hinckley (1997), 474。

  10. 亦見尼腓一書7:12;教義和聖約35:9。

  11. 參閱「甘賓塞會長論及施助病人」,1982年8月,聖徒之聲,第38-39頁。

  12. 1982年8月,聖徒之聲,第38頁。

  13. 總會會長的教訓:百翰·楊,第2頁。

  14. 亦見約翰一書5:14;希拉曼書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