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2009
我的靈魂因主的事而喜樂
2008年4月


我的靈魂因主的事而喜樂

因主的事而喜樂,......會「提振」我們的心,使得我們有理由「歡欣」。

在摩爾門經裡,尼腓經常談到喜樂。他因「主的事」、「經文」,以及天父的「偉大永恆計畫」而喜樂。(見尼腓二書4:15-16;11:2-8)。值得注意的是,尼腓在遭逢苦難時,經常想起他喜樂的來源,藉以提振他的靈性,使他的靈能專注於永恆的祝福。

我們也應該因主的事而喜樂,因為這會「提振」我們的心,使得我們有理由「歡欣」(尼腓二書11:8)。請容我來談讓我感到喜樂的幾件事。

我因救主耶穌基督而喜樂。就像尼腓一樣,「我以我的耶穌為榮」(尼腓二書33:6),我以祂在世上施助和拯救的任務為榮。祂提供光和希望,也賜予聖靈在我們應走的道路上進一步指引、安慰我們。唯有透過祂,我們才能回到天父身邊。「〔唯有〕奉靠和經由基督......的名......,人類兒女〔才〕可藉以得到救恩」(摩賽亞書3:17)。

我因耶穌基督的復興福音而喜樂。這福音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基礎上,我蒙福有機會與他們一起服務。我見證多馬·孟蓀會長是主今日在世上的先知。我因他確實是基督般的領袖,親切有愛心地對待每個人而喜樂。

我因聖職權鑰和聖殿而喜樂。聖殿如今遍佈全球,使得人人都有機會接受永恆的教儀和聖約。我最近最神聖美好的時光是看到自己的子女舉行聖殿婚姻,而且是由家父執行此神聖的教儀。

我因青少年的力量而喜樂。我看到他們大批湧入聖殿,代替死者接受洗禮。我愛他們能配稱地固守標準,藉此引領他們進入聖殿,準備好成為忠信的傳教士和正義的父母親。

我因自己是天父的女兒、祂愛我而喜樂。我小時候就從家母那裡得知自己的神聖身分。最近我看到三歲的外孫女從她母親那裡學習自己的身份為何。依萊莎很不高興地上床睡覺,唯一能安撫她的方法是媽媽再說一次她愛聽的真實故事,說天父在一個特別的夜裡很清楚明白地在媽媽的心中輕聲地告訴她,依萊莎是一個很特別的靈,有神聖的使命等著她。

我因自己擔任教養者的角色而感到極大的喜樂,這角色使我能將女性身份發揮到淋漓盡致。無論是婦女、女青年、甚至是小女孩似乎都對教養一事有著與生俱來的興趣和能力,這點一直都讓我很感動。教養不僅是母親的主要責任,也是我們「每個人前生、今生和永恆身份及目的」(「家庭:致全世界文告」,2004年10月,利阿賀拿,第49頁)的一部分。教養就是教導、促成發展、促進成長、餵養及滋養。獲得這項備受祝福的角色,誰能不歡呼呢?

教養一詞在經文中只提到兩次,而且兩次都談及父母有責任按照「主教養、告誡的方式」(以弗所書6:4;以挪士書1:1)養育子女。

興格萊會長也勸誡男人和女人都要成為教養者。他說:「要是每個父親......〔和〕母親都把〔他們的〕孩子......當作是來自天上......之神的恩賜,並在主的智慧與訓誡中以真愛養育他們,那麼這......社會將是何等美麗」(「這些是我們的小孩」,2007年12月,利阿賀拿,第7頁)。

我因家庭而喜樂。最近我因某個家庭的新孫女誕生而喜樂,這個家庭了解,父母有神聖的職責,要在愛與正義中教養兒女。那家庭中較年長的孩子對剛來到這世上的小妹妹自然而然感到好奇。他們慈愛的雙親於一次神聖的家庭場合中、在伴隨著新靈魂誕生到世上的高榮氣氛下,以天父的偉大永恆計畫為架構,針對這項神聖的主題給予這幾個孩子啟蒙教育。形成強烈對比的是,隔天我的小孫女從幼稚園回家後,說那天她在學校上課時學到「一個重要的新詞彙:性虐待」。我很擔憂,前一晚才討論的優美主題,如今為了安全起見,必須在兒童這樣稚嫩的年齡就告訴他們這個主題的反面教材。我因家庭是以耶穌基督的教導為基礎來提供教養,而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喜樂。

雅各教導,主因「婦女的貞潔」(摩爾門經雅各書2:28)而喜樂。我因所有男人和女人的貞潔與純潔而喜樂。主看到這個邪惡的世界上充斥著違背道德、嘲笑端莊言行的情形,心裡必定非常悲傷。正如我的孫子女正在學習的,主已透過親密、相愛的關係,為祂的兒女提供極大的喜樂。我因「家庭:致全世界文告」裡明確的信息而喜樂,這份文告提出警告:「違反貞潔聖約、虐待配偶兒女或未克盡家庭職責的人,有一天要在神前為此負責。」

我因經文人物的榜樣而喜樂,他們憑著信心行走在塵世旅程上。每次讀到亞伯拉罕和以撒走在前往摩利亞山的路上,我都會流下眼淚,心裡明白亞伯拉罕事先並不知道在旅途終點會出現一位天使,樹叢裡會有一隻公羊。我們每個人都走在人生旅途中,對於自己人生的未來發展毫無所知。但是就像亞伯拉罕一樣,我們往往會蒙福獲得奇蹟。

我因主的「慈悲和奇蹟」(see “Bless Our Fast, We Pray,” Hymns, no. 138)而喜樂。我知道祂溫柔的慈悲和奇蹟,不論大或小,都是確實存在的。這些會按照祂的方式和時間表來到,有時候是在瀕臨絕境的時候才來。耶穌的門徒在加利利海上航行,一整晚奮力地逆風划槳,直到耶穌前來搭救他們。耶穌直到「四更天」才來,也就是接近黎明的時候。不過,祂終究來了。(見馬可福音6:45-51)我見證奇蹟終必出現,只是有時候必須等到四更天。

此時此刻我正在運用信心,為那些生病、精神上負擔沉重以及在靈性上迷失的親人祈禱,等待著奇蹟發生。我因主對祂每位兒女的愛而喜樂;我也因祂依智慧讓我們每個人都經歷祂特別安排的塵世經驗而喜樂。

最後,我因擔任總會女青年會長這幾年期間,外子永恆的愛與持續不斷的協助,以及我的子女和父母的祈禱、支持而喜樂,這種喜樂難以言喻。

「我的靈魂因主的事而喜樂」(尼腓二書4:16)──祂的律法、祂的一生、祂的愛。因祂而喜樂,就是承認祂在我們生活中的影響。我們的福音職責是行正義之事,愛正義之事並因正義之事而喜樂。當我們樂於事奉主,天父也會樂於祝福我們。「我,主,對敬畏我的人有憐憫和恩典,樂於推崇在正義和真理中事奉我到底的人」(教約76:5)。我希望永遠配稱,讓祂因我而喜樂。「我愛主;我的靈魂因祂而喜樂」(“I Love the Lord,” Jackman Music Corporation),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