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2009
彼遠離羊圈者亦愛
2003年4月


彼遠離羊圈者亦愛

至於那些一向正義勤奮,且虔敬地教導兒女,卻因兒女不服從而傷心的父母,我們要說,那好牧人正在看顧著他們。

親愛的弟兄姊妹及朋友們,我今天早上的信息,是要將希望與安慰帶給那些已竭盡所能地在正義、愛和獻身中教養孩子,卻因為孩子的叛逆或誤入歧途走上罪惡與毀滅的路,而感到心灰意冷的父母。想到你們的椎心之痛,就使我想起耶利米的這句話:「在拉瑪聽見⋯⋯拉結哭她兒女,不肯受安慰。」主對這事提出了這項令人歡喜的保證:「你禁止聲音不要哀哭,⋯⋯因你所做之工必有賞賜;他們必從敵國歸回。」1

首先我必須見證,主賜給本教會為人父母者的話語就記載在教義和聖約第68章這段非凡的指示當中:「再者,假如在錫安或在組織起來的錫安支聯會中,父母們有兒女,而不教導兒女明白悔改的教義,對活神的兒子基督的信心,以及在八歲時的洗禮和藉按手禮的聖靈恩賜,則罪將落在父母們的頭上。」2父母受到指示,必須「教他們的兒女們祈禱,並且正直地行走在主面前。」3我以父親、祖父、曾祖父的身分,接受這些為主的話語;我也要以耶穌基督僕人的身分,鼓勵為人父母者要盡其所能,謹慎盡責地遵守這項忠告。

誰是好父母?好父母會慈愛、虔敬而認真地,藉著身教和言教,努力教導孩子「祈禱,並且正直地行走在主面前。」4即使他們有些孩子變得不服從或追求世俗之物亦然。孩子來到這世上時都帶著自己特有的靈性與人格特質。有些孩子會「在任何環境中,向任何一對父母挑戰;⋯⋯可能有些(孩子)是要成為幾乎任何父母的喜樂,並且祝福他們的生命。」5成功的父母是那些作出犧牲,並在自己家庭的情況下努力竭盡所能地去做的人。

父母對子女那種深厚的愛無法衡量,是別的關係無法比擬的,且遠甚於關心自己的生命。父母對子女的愛綿綿不絕,超越憂傷與失望。每一位父母都希望且祈求自己的孩子會做出明智的決定。服從而負責的孩子會讓父母非常引以為豪,感到十分滿意。

但若孩子雖受教於忠信慈愛的父母,卻仍反抗或被引入歧途會如何?還有希望嗎?父母因孩子叛逆所受的憂傷幾乎是無法安慰的。大衛王的第三個兒子押沙龍殺了自己的一個兄弟,又率人反叛自己的父親。但押沙龍被約押殺死時,大衛王一聽到押沙龍的死訊,便悲傷哭泣說:「我兒押沙龍啊!我兒,我兒押沙龍啊!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龍啊,我兒!我兒!」6

父母親的這種愛也表現在浪子的比喻中。當叛逆的兒子在外面任意遊蕩、花光繼承的產業後回到家來,他的父親就殺了肥牛犢,慶賀浪子歸來,並對他那位服從但有點不高興的兒子說:「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7

我相信惠特耐奧申長老所說的這段令人安慰的話:

「斯密約瑟先知教導過的教義中,再沒有比這更令人安慰的了。他說:『忠信父母的永恆印證,以及因他們勇於在真理中服務而賜給他們的神聖應許,不僅能使他們得救,也會使他們的後代得救。或許會有些羊迷失,但牧羊人的眼睛仍然看著他們,遲早他們都會感到神的手看顧著他們,帶領他們回到羊圈。不論在今生或來生,他們總會回來。他們必須償還債務來求得公平,必須為所犯的罪受苦,也或許必須走一段荊棘道,但如果這些最終可以把他們像悔改的浪子一般,帶回到充滿愛心,並樂意寬恕的父親心裡,及家裡,那麼所有的痛苦經驗就都不會白費了。為你們粗心而不服從的子女祈禱,對他們堅定地守著你們的信心,不停地希望、信賴,直到看到神的救恩。』」8

這段話中一個經常被忽略的原則是他們必須充分悔改,「為所犯的罪受苦」,並「償還債務來求得公平」。我知道現在就是為迎見神而作準備的時候。9任性的孩子如果不在今生悔改,印證之索是否還有可能堅固得足以促成他們的悔改?在教義和聖約中我們得知:「悔改的死者藉著服從主的屋宇的教儀,將被救贖。

「並且在他們償清他們違誡的懲罰,而且被洗潔凈以後,將按照他們的行為接受酬報,因為他們是救恩的繼承者。」10

我們記得那位浪子花光了他的繼承產業,身上不名一文時才回到他父親家裡。他們歡迎他回到家裡,但他的產業已花光了。11慈悲不會奪去公道,忠信父母的印證力量也只能在叛逆的孩子悔改,接受了基督的贖罪後,才有權利要求。叛逆的孩子在悔改後會享有救恩和附帶的一切祝福,但若要高陞就不止於此,高昇是必須一點一滴努力爭取來的。至於誰會獲得高陞的問題,無疑只有主的慈悲才能決定。

只有極少數的人會叛逆、邪惡至極,以致「犯罪到失去悔改力量的程度。」12那樣的判斷也應該留給主。主告訴我們:「我,主,寬恕我要寬恕的人,但是你們必須寬恕所有的人。」13

也許在今生中我們都不會全然了解,正義父母與其子女之間的印證之索有多強?。也許正在運作的各種有益資源比我們所知的還要多。14我相信,我們在帷幕另一邊心愛祖先的影響力仍繼續與我們同在,且是一股強大的家庭力量。

洪德豪惠會長曾說:「悔改就是靈魂在想家,而父母無休止地細心照顧,正是神永不止息的寬恕在世間的最佳詮釋。」家庭不正是救主的傳道使命中,努力想要建立的一種最接近的類比關係嗎?15

關於親職,我們大半都是從自己父母身上學來的。我對我父親的愛隨著他的仁慈、耐心和體諒而益發加深。有一次我撞壞了家裡的車子,他表現得很溫和,並且原諒了我。但如果沒說實話,或繼續違反規定,尤其是對我們母親有不尊敬的表現時,身為他的兒子可就會受到嚴厲的處分。我父親去世已將近半世紀,但我仍深深懷念著向他求取明智而慈愛忠告的時光。我承認我偶爾會對他的忠告有所懷疑,但我從未懷疑過他對我的愛。我從不想讓他失望。

身為父母需要竭盡所能去做的一件重要的事,就是要慈愛而堅定地管教孩子。我們若不管教孩子,社會可能就會用一種我們和孩子都不會喜歡的方式來管教。管教孩子的一部分是要教導他們工作。興格萊戈登會長說:「最重要的價值觀之一,⋯⋯是誠實工作的美德。光有知識,不去工作,則毫無益處。知識加上工作就成了天才。」16

由於撒但的陷阱無處不在且日益增加,教養孩子是越來越困難了。因此父母必須竭盡所能地努力,並從教會服務和活動所能提供的協助中獲益。如果身為父母者行為不檢,偏離正道,即使只是暫時,也可能因此使得自己的一些孩子覺得可以照樣去做。

在這方面,還有一點必須再提一下。我要懇請那些與父母疏離的孩子,要關懷自己的父母,即使他們表現得不如理想亦然。喜歡挑剔父母的孩子或許可以想一下摩羅乃所說的這項明智忠告:「不要因為我的缺點而譴責我,不要因為我父親的缺點而譴責他,也不要譴責那些在他之前記寫的人們;卻要感謝神,祂向你們顯明了我們的缺點,使你們得以學習得比我們更聰明。」17

1823年,摩羅乃造訪年輕的斯密約瑟先知時,引用了以下這段與以來加的使命有關的經文:「他要把對祖先們所作的應許,種植在子孫們的心中,而且子孫們的心要轉向他們的袓先。」18我希望每一個孩子最後都會把心轉向自己的父親和自己的母親。

我年輕時認識一對美好的夫婦,他們有個叛逆的兒子和家裡每個人都很疏遠。但到了他們晚年,這兒子回來了,且成了他們所有孩子中最最關心他們、最會照料他們的一個。我們年歲漸長後,來自帷幕另一邊父母和祖父母的關懷力量也會日益增強。他們到我們夢裡來相晤是一個甜美的經驗。

盡責且忠信的父母若因為某個孩子叛逆或偏離父母的教導與關愛,就因此受到論斷,是一件非常不公平、非常冷酷的事。任何夫妻若能擁有一些能帶來安慰與滿足的兒孫,即堪稱幸運。我們應該體諒那些因為孩子不服從而掙扎受苦的正義配稱父母。我有個朋友常說:「如果你的孩子從來沒有給你帶來任何問題,就拭目以待吧!」沒有人能懷著十足的把握地說,他們的孩子在特定的情況下會做出什麼事。我明智的岳母每次見到別的孩子行為不規矩,總會說:「我絕不會說,要是我的孩子就不會做那樣的事了,因為很可能就在我說這話的時候,他們正在外面做著一模一樣的舉動!」當父母因孩子的不服從、任性而憂傷時,我們務必心懷同情,「不要丟出第一塊石頭」。19

有位教會教友在一封匿名信中提到她最小的弟弟長久以來使她的雙親非常痛心。她的弟弟吸食毒品,全然反抗一切的管束與懲戒,不但愛說謊,且態度傲慢。與那位浪子不同的是,這個偏離正道的兒子並沒有自行回家,反遭到警方的逮捕,被迫面對自己行為的後果。有兩年之久,比爾的雙親一直支持著他的治療計畫,最後終於使他脫離毒品的影響而康復了。比爾的姊姊最後總結說:「在我看來,我的雙親實在了不起。他們雖不同意,甚至厭惡比爾對自己和對他們家庭生活所做的事,但他們對比爾的愛卻從未動搖過。他們為孩子奉獻出自己,用一切必要的方式支持比爾渡過艱難的時期,幫助他站得更穩。他們藉著關愛一位走入歧途的人,實踐了基督福音中那更為深奧、更為細膩,且更為廣闊的原則。」20

如果我們的孩子服從並敬重我們所教導的主的道,我們千萬不要因此妄自尊大,反倒要謙卑地心存感謝。至於那些一向正義勤奮,且虔敬地教導兒女,卻因兒女不服從而傷心的父母,我們要說,那好牧人正在看顧著他們。神知道也了解你們深沉的憂傷。你們還有希望。請從耶利米所說的這些話接受安慰:「你所做之工必有賞賜」,而且你的兒女會「從敵國歸回」。21我這樣見證和祈禱是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耶利米書31:15-16。

  2. 教約68:25。

  3. 教約68:28。

  4. 教約68:28。

  5. 洪德豪惠,「父母對孩子的關心」,1984年1月,聖徒之聲,第97頁。

  6. 撒母耳記下18:33。

  7. 路加福音15:32。

  8. 參閱「當孩子誤入歧途時」,1999年3月,利阿賀拿,第32頁。

  9. 阿爾瑪書34:32。

  10. 教約138:58-59。

  11. 見路加福音15:11-32。

  12. Alonzo A. Hinckley,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19, 161.

  13. 教約64:10。

  14. 見卡爾曼約翰長老,「當孩子誤入歧途時」,1999年3月,利阿賀拿,第32頁。

  15. The Teachings of Howard W. Hunter, ed. Clyde J. Williams (1997), 32.

  16. Teachings of Gordon B. Hinckley (1997), 704.

  17. 摩門書9:31。

  18. 斯密約瑟的寫作(二)1:39。

  19. 李海樂,Decisions for Successful Living (1973), 58.

  20. “With Love---from the Prodigal’s Sister,“ Ensign, June 1991, 19.

  21. 耶利米書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