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009年
樂趣與幸福
10月 2002


樂趣與幸福

我們透過生活中所做的小事,就能感受到幸福。當我們遵守慈愛之神的誡命時,我們就更幸福了。

大約四個月前,我奉派到哥倫比亞波哥大服務,並且搬到那裡住。有一天,我正在找新支會的教堂時,把車停在一座公園的旁邊問路。

我看見許多家庭愉快地享受著陽光和煦的早晨。我在那裡 站了一會兒,看著孩童們在公園裡興高采烈地玩耍。他們的面容散發出一種特別的光芒,他們的臉頰因為陽光的照耀和一起奔跑玩耍而暈紅。他們彼此間都非常友好。

我看得出來他們真的玩得很開心。當我更仔細地觀察他們時,我知道這些天真無邪的孩童不僅玩的開心,還真的很幸福。

接著,在我開車前往教堂途中,我的思緒回到了我在教會受洗的那段日子。一個老朋友來找我,問我這教會有什麼特別的。我回答說:「我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的回應是:「沒有真正的幸福,只有快樂的時光。」

我知道我的好友並不了解樂趣與幸福之間的差別。他所謂的「快樂時光」,就是他在享樂的時候 。他並不了解,幸福不只是樂趣而已。樂趣是短暫的,但幸福是長久的。」

這世上有許多人並不了解樂趣與幸福之間的差別。許多人試圖從樂趣中找到幸福,但這兩者的意義卻大相逕庭。

我在字典裡查出它們個別的意義:樂趣是玩耍、愉快、高興、歡樂、享受、消遣、嬉戲的行為、喜好遊玩、往往是喧鬧的活動和逗弄。幸福則是滿足、喜悅、歡欣和滿意。

我在成為教友後得到的教導是,樂趣與幸福之間確實有很大的差別。我受洗之前,就學習到主為祂所有的兒女制定了一項救恩計畫(見尼腓二書2:9)。藉由這項計畫,以及我們在世上所完成的事,我們就能回到天父面前,和祂生活在一起,永遠過著幸福的生活。

樂趣和幸福都是好事,只是幸福更值得追求。幸福可以包含樂趣在內,但光有樂趣,並無法保證真正的幸福。

我們在路加福音第15章讀到浪子的比喻。在這則比喻當中,小兒子請求父親把他應繼承的那份遺產給他。父親分了家產,這位年輕人就到外面的世界追求他所認為的真正的幸福。他開始享樂,只要身上有錢,身邊就不乏一些自稱是他朋友的人。當他和這群所謂的朋友尋歡作樂,把錢揮霍光後,這些人就再也不理他,落得他身無分文。他後來受了許多煎熬,非常失望。他開始替人養豬謀生。他因為非常飢餓,甚至拿豬所吃的豆莢來充飢。他想起父親的僕人有足夠的東西吃,還能剩下,而他卻沒有任何東西能吃。

他決定回到父親身邊,討個工作,當個受僱於父親的僕人。他回家後痛改前非。他的父親是個正義的人,對這個兒子特別款待。他終於了解,真正的幸福就在與家人相處的單純生活當中。

凡尋求完全幸福的人都能在教會中所教導的耶穌基督的福音裡找到。我們從基督的教義裡學到,我們可以成為這偉大幸福計畫的一環,這計畫是祂為我們這群兒女所準備的。我們只要遵守祂的誡命,就會蒙受祝福,了解何謂真正的幸福。我們體會到,幸福的關鍵在於做一些能提升我們、增加我們信心和見證的小事,也就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所做的小事,例如:

當我們每天早晚祈禱,感受到主垂聽我們,一直願意祝福、寬恕和幫助我們時,我們就是幸福的。當我們在生活中感受到聖靈向我們低語時,當我們必須作出人生中重大決定時能感受到聖靈,我們就是幸福的。當我們在經過充滿壓力和疲勞的一天工作後,回到家中,迎向家人的懷抱,聽到他們對我們表達的感謝與愛時,我們就是幸福的。能和子女交談、享受天倫之樂、一起開家人家庭晚會,我們就是幸福的。簡單地說,我們透過生活中所做的小事,就能感受到幸福。當我們遵守那位眷顧我們的慈愛之神的誡命時,我們就更幸福了。

真正的幸福來自遵守神的誡命。尼腓二書2:25教導我們:「亞當墜落了,纔能有世人;成了世人,他們纔能有快樂。」換言之,他們才會有幸福。

我已目睹了需許多教友們的生活有這樣的幸福。幾星期前,我奉派到哥倫比亞卡利主領支聯會教友大會。我在那裡遇到一位非常特別的年輕弟兄。他的例子清楚地詮釋幸福的真正意義。

他的名字叫法比恩,全家都是教友。他從小就學習到這個幸福的計畫。1984年,三歲的法比恩和他的家人住在一條繁忙大街旁的一棟房子裡。這條大街是許多市公車必經的路線。

有一天,小法比恩看見房子的門打開,便穿越大街,結果被公車撞倒。感謝天父的慈悲,法比恩活了下來。他的父母帶他到三家不同的醫院,但這些醫院都無束手無策。他們繼續求助,即使找到適當的醫療援助時,也對他的復原也並不樂觀。動過多次手術後,醫師們告知家屬,他的腳和腿傷勢過重,為了保命,必須截去右腿。

後來,小法比恩開始過著缺一條腿的不同生活。他慢慢學會控制自已身體的平衡和靠著柺杖走路。他去上學,得到老師和朋友的扶持。有些人會取笑他,但他很快學會不去在乎別人對他所開的玩笑。

他很想參加各種體能活動,也經常經常參加賽事。雖然要贏很難,他卻一直都很勇敢,而且隨時都作好準備。

法比恩目前在自己的支聯會男青年組織當中擔任副會長。他參加神學研究所課程,並且活躍於學生會組織中。他打籃球,踢足球,和神學研究所班上的朋友一起打兵乓球。他也騎腳踏車,做年輕人能做的每一件事。他還在一個照顧貧困兒童的基金會裡義務教英文 。

法比恩願意盡全力為他的同胞和神服務。他面帶笑容,總是幫助有需要的人,真的是一個快樂的年輕人。法比恩的無窮力量來自他對神的信心和信賴。他是家鄉同胞的好榜樣。

他的快樂來自於努力每天過配稱的生活,並遵守神的誡命。他使我想起摩賽亞書2:41的經文:「並且,我極希望你們細想那些遵守神的誡命的人們的蒙福和快樂的境況。因為他們在一切屬世或屬靈的事情中,都蒙受著祝福,如果他們堅定信心到底,他們必被接到天上,那裡他們可以在一種無窮幸福的境況中與神同住。記住,啊,記住這些事是真實的;因為主神已這樣說了。」

如果我們服從神的誡命,就能永遠過著幸福的生活。主在阿爾瑪書41:10說道:「邪惡從來不會是幸福。」

我以神的僕人和祂教會教友的身分邀請各位聽從祂的勸誡,奉行祂的誡命,服從祂活著先知的話語,以得到真正的幸福。

我知道,影響我們幸福的重大關鍵之一,就是去聆聽在這個教會裡教導我們的活著先知們的勸誡。

我見證神活著,耶穌是基督、我們的救主和救贖主。祂為我們每個人犧牲了寶貴的生命。我知道斯密約瑟是神的先知。我的內心完全知道這一切。我知道摩門經是神的話,可以引領我們走上幸福之路。

我知道興格萊戈登會長是神今日的先知,他用愛心與耐心來教導我們如何在今生和來生獲得幸福。

我的弟兄姊妹們,這些事是我對真理見證的一部份,與你們分享,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