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2009
出黑暗入奇妙光明
2002年4月


出黑暗入奇妙光明

救主贖罪的象徵提醒我們,我們無須蹣跚地在黑暗中行走。我們可以一直有祂的光與我們同在。

舊約中的一位偉大先知以賽亞曾經預言:「末後的日子,耶和華殿的山必堅立,……萬民都要流歸這山。」1談到這裡所說的萬民時,泰來約翰會長曾這樣說:「他們會來,並且說,我們對於你們的宗教原則一無所知,但我們看得出來,你們是一群誠實的人,行事公平而正義。」2

自「黑暗中顯現出來」

隨著這次鹽湖城主辦2002年的冬季奧運和殘障奧運會,我們看到許多預言中的某些部分已逐漸開始應驗。來自世界各國的人士及其許多領袖都前來此地。他們看到我們與我們社區的友人和其他不同信仰的鄰人在一起服務。他們看到我們眼中的光,感受到我們熱情的握手。世界各地有三十五億的人看到了「耶和華殿的山」,3以及它燈火輝煌的尖塔。各國都聆聽到我們大會堂唱詩班的優美歌聲。數十萬的人出席了在此處上映,名為「世界之光:生命頌:人子的精神,神的榮耀」之舞台劇的現場演出,其中的宣言涵蓋了我們對耶穌基督的信仰。藉著這些表演和許多其他方式,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繼續「自模糊和黑暗中顯現出來」4了,為此我深感謙卑和感激。

在整個奧運會期間,我們可以看到許多與光有關的景觀與活動,例如奧運會的火炬;光明之子;以及奧運會主題「點亮心中的火燄」(Light the Fire Within)5。或許最令人難忘的光是參賽選手眼中閃爍的光芒。但最令我們感動的,並不是競賽本身或這活動的壯觀,而是這些事物所象徵的更深一層真理──即我們每一個人內在的光的泉源。

今天早上我要為提出以下問題的人演講:「那個我所見到、感覺到的光是什麼?它從哪裡來?我要如何才能讓我與我所摯愛的人永遠擁有那光呢?」

基督之光與聖靈的恩賜

我們每個人都帶著一道光來到世上,那光就是基督之光。救主說:「我是照亮每一個到世上來的人的真光」。6

「這光是在一切事物中的光,賜給一切事物生命的光。」7

這「不斷地邀請和誘使人為善」8的光,「已賜給了每一個人,使他們能辨別善惡」。9

藉著運用基督的光來分辨和選擇正義,我們就能被引導至更大的光那裡,即:聖靈的恩賜。我見證,經由福音及神的神聖聖職的復興,耶穌基督在此後期時代的門徒蒙有權柄來賜予聖靈的恩賜。此乃藉由持有聖職權柄之人的按手所賜予的,而接受此項恩賜的人則已遵行信心、悔改等原則,並已接受赦罪的浸沒洗禮教儀。

聖靈是神格中的第三位成員,是一個靈體的人。10祂是保惠師、神的靈、應許的神聖之靈。祂為耶穌基督及其事工,以及祂僕人在世上的事工作見證。祂的作用一如淨化劑,能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成為聖潔。11祂安慰我們,讓我們的靈魂得享平安。有聖靈經常為伴的權利是我們在塵世中所能接受到的最偉大恩賜之一,因為透過祂的光的提示,和祂的淨化力量,可引導我們回到神的面前。12

黑暗與光明

我們從小就學習如何藉由開燈來驅走黑暗。有時候,父母晚上不在家時,我們會打開屋子裡的每一盞燈!我們所了解的這項物理定律,同樣也是一條屬靈的律法:光與黑暗無法同時並存於同一空間。

光會驅走黑暗。光一出現,黑暗就被征服且必退去。更重要的是,黑暗無法戰勝光,除非光變得暗淡或離去。只要聖靈的靈性光輝出現,撒但的黑暗就會離去。

我所摯愛的教會中的年輕男女們,我們都參與了一場光明與黑暗力量間的戰爭。要不是有耶穌基督和祂的福音之光,我們註定都會被黑暗消滅。但救主說:「我到世上來,乃是光」。13「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14

主是我們的光,實在地,也是我們的拯救。15就像在尼腓三書中環繞著小孩的神聖之火一樣,16只要你們生活配稱,祂的光也會在你們和撒但的黑暗之間形成一道防護的盾牌。你們需要那道光。我們都需要那道光。要仔細研讀經文及鞏固青年手冊,聽從你們父母和領袖的教導。然後,藉著服從明智的忠告,學習為自己獲得福音的防護之光。

你們或許會想:「我要怎麼做到這點呢?」方法只有一個:你們必須每天去學習信賴耶穌基督和遵行祂的誡命來製造這道光。

製造光

在剛過的這個冬天裡,我有機會更認識我的肺。我很清楚知道我們無法儲存氧氣。無論我們再怎麼努力,也無法將我們需要呼吸的空氣存留下來。就在這一分一秒、一呼一吸之間,我們獲賜生命並不斷被更新。靈性的光也是如此。我們必須定期更新我們內在的光。若要使撒但的黑暗遠離我們,我們就必須在每一天、每一個思想上,藉著每日正義的行為來製造這光。

我還是個小男孩的時候,常在晚上練完籃球後騎著腳踏車回家。我在腳踏車的輪胎上接上一梨狀的小型發電器。只要一踩踏板,輪胎就會轉動一個小小的轉軸產生電力,發出一道令人欣喜的光芒。那是一個既簡單又有效的機械裝置,但是卻要靠我踩動踏板才能發揮作用。我很快發現,我若停止踩動我的腳踏車,光就會隨之熄滅。我也發現,我若「切望從事」17,努力踩動踏板,那道光就會變得更亮,而在我前頭的黑暗也會被驅散。

要發出靈性之光就要每天踩動靈性的踏板,要祈禱、研讀經文、禁食和服務──並遵行福音和服從誡命。「遵守祂誡命的人必承受真理和光」,18主說:「凡接受光並繼續在神裡面的人接受到更多的光;並且那光成長得越來越明亮直到完美的日子」。19我的弟兄姊妹,當我們站在父神和耶穌基督之前時,就是那完美的日子來臨之際。

人們有時會問:「我為什麼必須參加聖餐聚會?」或「我為什麼必須遵守智慧語,繳付什一奉獻?我為什麼不能一隻腳踏著巴比倫?」容我告訴你們為什麼。因為靈性的踏板要用兩隻腳來踩。你們若不能完全遵行福音──「盡心,盡能,盡意,盡力」20地遵行福音──就無法產生足夠的靈性之光來驅走黑暗。

在這個世界,黑暗從來不曾遠離過。事實上,黑暗總是就潛伏在角落,想伺機而入。「你若行得不好」,主說,「罪就伏在門前」。21

這點就像任何物理定律一樣是可預期的:我們若因沒有遵守誡命,或因沒有領受聖餐、祈禱或研讀經文,而讓靈性之光閃爍或逐漸暗淡,撒但的黑暗就一定會趁虛而入。「由於……不服從,……那邪惡者來到,……拿走光和真理」。22

我們在經文中讀到,有些人「無光,在黑暗中摸索」,並且「東倒西歪,像醉酒的人一樣」。23我們蹣跚前行時,可能會因習於周遭的昏暗,而忘記在光中行走是何等的光明輝煌。

光明之路

有一條道路可以脫離「黑暗的霧」,24抵達那條通往今生幸福和來世永生的路上。主曾告訴以賽亞說:「我要引瞎子行不認識的道,領他們走不知道的路;在他們面前使黑暗變為光明」。25

先知尼腓描述這道路時說:「因此,我心愛的弟兄們,我知道如果你們用真心誠意跟從子,在神前不偽善、不欺騙,卻專心一志,悔改你們的罪,對父證明你們樂於藉著洗禮承受基督的名……然後你們必接受聖靈;是的,然後要受火與聖靈的洗禮」。26

我們在洗禮時所立下,並在領受聖餐時予以更新的聖約──要承受基督的名,常常紀念祂,遵守祂的誡命──包括了我們必常有祂的靈與我們同在的應許,使我們一直都有祂的光陪伴我們。27救主贖罪的象徵提醒我們,我們無須蹣跚地在黑暗中行走。我們可以一直有祂的光與我們同在。

「讓你們的光照耀」

我在紐約的長島長大,深知光對在黑暗大海中航行之人的重要。燈塔若是壞了,是多麼危險!燈塔的燈若是故障,後果會多麼慘重!

我們擁有聖靈恩賜的人都必須忠於聖靈的提示,才能成為他人的光。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主說,「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28

我們永遠都不知道有哪些人可能正仰賴著我們。並且,正如救主所說的,我們「不知道,他們還是會回頭悔改,一心一意來就我,而我也會醫好他們的;你們要做那帶給他們救恩的工具」。29

祂的光的特別見證人

我的弟兄姊妹們,如今處於這光與黑暗的最後大決戰之際,我很感激能有機會「受苦難,好像基督耶穌的〔門徒〕」。30我要和保羅一同說:「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31我要特別作我的見證,耶穌基督是「世界的光和生命;是一種永無盡期,決不能使之暗淡的光」。32

祂是伯利恆之光;由祂塵世的母親馬利亞,和祂身為全能之神的父親所生。

祂是光,施洗約翰以浸沒的方式為祂施洗,聖靈曾顯現,彷彿鴿子般降在祂的身上。

祂是光,是父所喜悅的。

祂是光,是古代教會的元首,此組織有十二使徒、先知和七十員。

祂是光,祂在客西馬尼園和髑髏地成就了贖罪,祂承擔世人的罪,使全人類獲得永恆的救恩。

祂是空墳之光;復活的主帶著榮耀的骨肉身體,打破了死亡的枷鎖,永恆地戰勝了墳墓。

祂是在祂門徒眼前冉冉上升到天上的光;祂應許將以同樣的方式再度來臨。

祂是那與祂的父一同顯現,經由斯密約瑟先知,復興了祂在塵世傳道時所建立的同一教會的光。

祂是那賜予先知、其副會長及十二使徒啟示,在今日帶領和引導本教會的光。

祂是我的光、我的救贖主、我的救主──也是你們的。

我知道神活著。我知道祂已召喚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33我祈求祂復興福音的光能繼續散播至全世界,使所有的人都有機會聽到、選擇,並使祂的教會能「從黑暗荒野中出來,發出光輝如月亮般燦爛;如太陽般光明」,好使祂的「榮耀充滿大地」。34

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以賽亞書2:2。

  2. John Taylor, Deseret News: Semi-Weekly, 27 Jan. 1880, 1.

  3. 彌迦書4:1。

  4. 教約1:30。

  5. TM Salt Lake Olympic Committee.

  6. 教約93:2。

  7. 教約88:12-13。

  8. 摩羅乃書7:13。

  9. 摩羅乃書7:16。

  10. 見信條第一條;教約130:22。

  11. See Bible Dictionary, “Holy Ghost,” 704.

  12. 見約翰福音14:16-18,26-27。

  13. 約翰福音12:46。

  14. 約翰福音8:12。

  15. 見詩篇27:1。

  16. 見尼腓三書17:24。

  17. 教約58:27。

  18. 教約93:28。

  19. 教約50:24。

  20. 教約4:2。

  21. 創世記4:7。

  22. 教約93:39。

  23. 約伯記12:25。

  24. 尼腓一書12:17。

  25. 以賽亞書42:16。

  26. 尼腓二書31:13。

  27. 見教約20:37,77,79。

  28. 馬太福音5:15-16。

  29. 尼腓三書18:32。

  30. 提摩太後書2:3。

  31. 羅馬書13:12。

  32. 摩賽亞書16:9。

  33. 彼得前書2:9。

  34. 教約109:7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