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總主教團主領教會中的亞倫聖職。由於大部分的亞倫聖職持有人是男青年,總主教團的成員要與總會男青年會長團合作,輔助教會的男青年履行其聖職職責。
總會會長團召喚總主教,並選出兩個人擔任諮理。總主教團所有的三位成員都持有主教的頭銜。多年來,總主教團的成員都是終生服務;在今日,總主教團則服務較短期限。
教會的第一位主教於1831年在教會成立一年後被召喚。主教的主要責任是管理教會的財務和財產、照顧貧困者,並在有需要的時候儲藏多餘的物資。總主教團現在要為整個教會執行類似的職責。此外,當地的主教要照顧困苦窮乏之人,並主領其會眾中的亞倫聖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