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佛瑞·賀倫於1940年12月3日出生,父母是法蘭克·賀倫和愛麗絲·貝特利·賀倫。他於1963年與派翠西亞·泰利結婚,他們育有馬太、瑪麗·愛麗絲和大衛;這幾位子女分別與佩姬、李和金妮結婚,他們有13名美好的孫子女和兩名曾孫。
賀倫會長是猶他州聖喬治人,曾就讀狄克西中學和狄克西學院。在求學期間,他曾擔任學生領袖和校隊的運動選手。他於楊百翰大學取得英語學士及宗教教育碩士學位,繼而於耶魯大學獲得美國研究的碩士及博士學位。
蒙召喚到十二使徒定額組時,賀倫長老正擔任七十員第一定額組成員;他於1989年4月1日蒙召喚到該七十員定額組。從1980年到1989年被召喚為總會持有權柄人員之前,傑佛瑞·賀倫擔任猶他州普柔浮楊百翰大學的第九任校長。他曾擔任教會教育委員會主任委員以及楊百翰大學宗教教育學院院長。
賀倫會長蒙召喚為教會全職服務之前,積極獻身於教育事業。他曾擔任美國獨立院校校長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Presidents of Independent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會長、全國獨立院校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dependent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理事,及全國院校體育協會(National Collegiate Athletic Association’s)校長委員會委員。他致力於促進基督徒與猶太教徒之間的了解,因此榮獲聖約之子會(B’Nai B’rith)反誹謗聯盟(Anti-Defamation League)頒發自由火炬獎(Torch of Liberty)。
賀倫長老曾參與一些民間及企業相關機構的管理委員會,且獲頒美國男童軍最高榮譽的「傑出童軍鷹級獎章」。他寫過八本書,其中一本由他與妻子派翠西亞共同執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