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七十員

總會會長團召喚區域七十員為教會領袖,擔任「特別1證人」,並在各自受指派的區域協助十二使徒「建立教會,管理……一切事務」,以及「傳講和主理福音」(教義和聖約107:25,34,38)。他們在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權鑰和指示下行事。

區域七十員蒙召喚和按手選派在特定的地理區域服務,但也可能視需要獲指派到其他區域服務。他們的召喚無需全部時間服務,服務期通常為五年。他們的職責包括與當地教會領袖開會並商議,以協助他們履行職責。每個區域七十員亦屬於一個七十員定額組,目前有十二個七十員定額組,隨著教會的發展,可能會增加更多個七十員定額組(見教義和聖約107:93-96)。

雖然所有的七十員都持有同等的權柄,但有些七十員獲指定為總會持有權柄人員,有些則獲指定為區域七十員。

七十員第三定額組

七十員第三定額組包括非洲中部區域、非洲南部區域和非洲西部區域的區域七十員。

非洲中部區域
非洲南部區域
非洲西部區域

七十員第四定額組

七十員第四定額組包括亞洲區域和亞洲北部區域的區域七十員。

亞洲區域
亞洲北部區域

七十員第五定額組

七十員第五定額組包括巴西區域的區域七十員。

巴西區域

七十員第六定額組

七十員第六定額組包括加勒比海區域、中美洲區域和墨西哥區域的區域七十員。

加勒比海區域
中美洲區域
墨西哥區域

七十員第七定額組

七十員第七定額組包括歐洲中部區域、歐亞區域、歐洲北部區域和中東/北非區域的區域七十員。

歐亞區域
歐洲中部區域
歐洲北部區域
中東/北非區域

七十員第八定額組

七十員第八定額組包括太平洋區域和菲律賓區域的區域七十員。

太平洋區域
菲律賓區域

七十員第九定額組

七十員第九定額組包括南美西北部區域和南美南部區域的區域七十員。

南美西北部區域
南美南部區域

七十員第十定額組

七十員第十定額組包括北美中部區域、北美東北部區域和北美東南部區域的區域七十員。

北美中部區域
北美東北部區域
北美東南部區域

七十員第十一定額組

七十員第十一定額組包括北美西南部區域和北美西部區域的區域七十員。

北美西南部區域
北美西部區域

七十員第十二定額組

七十員第十二定額組包括猶他州區域的區域七十員。

猶他州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