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技術的角色與責任

最後更新:2023年2月4日

1.政策之來源及參考資料

1.1「教堂技術的角色和責任」在本文件中的定義,已由教堂技術委員會、資訊與通訊政策委員會、教堂設施部門和總主教團審閱及核准。有關此政策的問題,應直接詢問教會總部的資訊與通訊服務部門的教堂技術協調小組

1.2亦見指導手冊第一冊:支聯會會長及主教,13.2、13.3、17.1,和指導手冊第二冊:管理教會,17.2、18.3、21.1、21.2。

1.3亦見教堂技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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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範圍

2.1全球:除非另行聲明,這份文件條所明定的「教堂技術的角色和責任」適用於全球的所有教堂。在本文件中的定義適用於全球。

2.2召喚:凡提及支會和支聯會的召喚之處,其相同角色和責任亦適用於分會和區會的同等召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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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義及縮寫

3.1區域資訊與通訊服務(區域ICS):在美加以外地區為教會人力提供技術支援的教會員工。

3.2教會電腦:在支聯會會長團的指導下,任何用教會經費購買、安裝並遵照教會標準管理的電腦。教會電腦可包括文書電腦,以及用於福音相關用途的電腦。

3.3設施管理小組(FM小組):由設施經理(FM)帶領的一群教會員工,負責管理跨支聯會的數個教堂。其主要與支聯會會長及實物設施代表合作,以維護教會的建築物和財產。

3.4全球服務中心(GSC):教堂技術的支援團隊,協助有特定教會召喚的人處理他們無法自行處理、也不由設施經理負責的相關事項。

3.5資訊與通訊服務部門(ICS):負責為全球的教會提供技術服務的教會部門。

3.6教堂技術委員會:教會總部的委員會,代表所有對教堂技術有影響力的教會主要部門。

3.7教堂設施部門(MFD):負責為全球的教會提供設施的教會部門。

3.8教堂技術協調小組:負責協調與教堂技術有關的通訊聯絡、訓練和政策的資訊與通訊服務員工。

3.9實物設施代表(PFR):受指派與設施經理及支聯會技術專員協調建築物需求的高級諮議會成員。

3.10支聯會技術專員(STS):支聯會召喚的一位或多位文書,為聖職領袖、教師、官方的家譜中心和傳道部辦公室提供教堂產品、服務內容及政策的技術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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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聯會技術專員(STS)

4.1了解教堂科技產品、服務內容及政策的現況

4.2為聖職領袖、教師、家譜中心和傳道部辦公室提供教堂產品、服務內容及政策的技術支援。

4.3管理教堂的網際網路

4.3.1確定已核准的教堂防火牆安裝定位

4.3.2確保電腦和裝置沒有繞過防火牆

4.3.3為網際網路連線問題排解疑難

4.4負責架設、測試、拆卸和存放音訊、影像和轉播的設備

4.5安裝和支援教會電腦印表機影印機,包括:

4.5.1架設硬體

4.5.2確定已安裝必要的教會軟體並且運作正常

4.5.3在教會的電腦無法適當地運作時協助文書和領袖。

4.5.4在處置教堂電腦之前清除硬碟中的資料

4.6透過實物設施代表,與設施經理協調,以確保教堂已經核准並運用科技設備

4.7透過實物設施代表,向設施經理建議網路服務供應商(ISP)的選擇,以及你渴望的有線及無線存取位置

4.8訓練文書、聖職領袖、教師和其他人(依指示)有關教堂技術。建議每季舉行一次訓練會議。訓練主題建議如下:

4.8.1經由衛星、網際網路或網路轉播軟體進行教會轉播

4.8.2了解教堂技術政策

4.8.3學習如何在課程和其他訓練中播放數位媒體

4.8.4使用個人視訊會議系統(PVC)

4.8.5註冊後期聖徒帳號

4.8.6推廣一般教會成員使用的教會網站和取得的軟體

4.9保存一份以當地預算購買的教堂科技產品和服務內容的清單,包括保固日期及軟體授權資料

4.10請求全球服務中心協助時的主要聯絡人

4.11透過家譜中心支援(家譜中心的電腦、電腦螢幕、印表機和其他設備是由家譜部門〔FamilySearch〕提供並且有自己的支援服務。)

4.12尋找對支聯會的技術訓練或其他技術需求有幫助的額外的資源

4.13除非因其他召喚上的需要,否則不能存取財務或教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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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聯會文書

5.1訓練文書及聖職領袖有關教會應用程式,如MLS和LDS.org上的應用程式

5.2訓練文書和聖職領袖如何適當地運用教籍資料

5.3確定蒙召擔任支聯會技術專員的人正確地記錄在MLS裡(支聯會助理文書──技術專員)。這麼做能讓教堂技術協調小組直接與支聯會技術專員溝通。

5.4督導支聯會助理文書,包括支聯會技術專員的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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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支聯會會長

6.1督導支聯會內正確地使用科技

6.2了解並執行教堂技術政策

6.3召喚一位或多位支聯會技術專員

6.4決定誰能有權限使用教堂技術設備和空間

6.5核准預算來購買已核准但不是由設施管理小組支付的教會商品

6.5.1網路轉播個人視訊會議系統(PVC)的視聽設備

6.5.2碳粉和紙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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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支會文書

7.1在文書電腦上備份資料檔案

7.2每週在文書電腦上檢視防火牆規定

7.3確定MLS更新到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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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實物設施代表(PFR)

8.1與支聯會技術專員合作,向設施管理小組協調技術方面的問題和需求

8.2設施管理小組的支聯會主要聯絡人

8.3與設施管理小組溝通有關維修或者汰換的申請

8.4和設施經理合作,處理可能會影響一棟建築物的結構、功能或美觀的問題

8.5經過支聯會會長和設施經理同意,支聯會技術專員和設施經理可以直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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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設施經理(FM)

9.1與支聯會會長、支聯會技術專員,及/或實物設施代表合作,以確定教堂已核准並使用科技設備

9.2符合教堂設施部門的標準平面圖:

9.2.1核准並協調教堂所有實體的修改,包括可能影響一棟建築物的結構、功能或美觀的修改

9.2.2購得及分發以教堂設施部門的經費支付的科技設備

9.2.3接受及分發家譜部門為官方的家譜中心購買的科技設備

9.2.4了解教堂科技產品和政策的現況

9.3在新建築物建造期間,或之後由設施管理小組提供的電腦和其他的科技設備:

9.3.1保存一份產品存貨清單

9.3.2依預算許可,協調及支付產品維修或更換的費用

9.3.3產品不再需要的時候,處置產品皆符合教會的指導方針和當地的法律

9.4選取並支付網路服務供應商

9.4.1符合費用和服務的標準

9.4.2針對使用哪家供應商,聽取支聯會的意見

9.4.3跟資訊與通訊服務部門合作,以確保優惠價格、協助預備措施,並整合帳單

9.5受理支聯會所提出有關渴望有線及無線存取位置的要求

9.6美國和加拿大以外的地方徵詢區域資訊與通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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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區域會長團

10.1考量各單位的需求、人員是否準備好使用科技、是否有成員能提供專業的技術支援及科技在符合重要需求上的成效等因素,以決定要在教堂內使用哪些已核准的科技

10.2考量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狀況,這通常會影響是否能取得和接受價格合理的科技產品,也影響使其發揮效用的周邊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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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區域ICS(美加以外地區)

11.1諮詢支聯會技術專員有關教堂技術

11.2諮詢設施經理有關教堂的網際網路架設

11.3了解教堂技術產品和政策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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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全球服務中心(GSC)

12.1支聯會技術專員可以聯絡全球服務中心,針對他們無法自行解決,且非設施管理小組負責的教堂技術項目尋求幫助

12.2如果全球服務中心決定某件事情的問題應該由設施經理責任,他們會要求支聯會技術專員透過實物設施代表與設施管理小組聯絡

12.3如果全球服務中心不支援支聯會技術專員所說的語言,支聯會技術專員可要求翻譯員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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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教堂技術協調小組

13.1聽取支聯會技術專員的回饋意見

13.2協調並提供教堂技術通訊訓練政策和回饋意見給:

13.2.1支聯會技術專員

13.2.2設施經理

13.2.3區域資訊與通訊服務經理

13.2.4全球服務中心

13.2.5教堂科技產品經理

13.2.6傳道、家譜及教會教育等教會部門

13.3管理教堂技術網站:mhtech.lds.org

13.4藉著既定的審核程序草擬、更新和指導教堂技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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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相關文章

14.1教堂技術政策

14.2教堂技術的其他文件和訓練都可以在mhtech.lds.org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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