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2009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
2002年10月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

和平應當是我們追求的首要目標。

造訪聖地是我們家庭最難忘的一次活動。對我們來說,造訪該地是一生的轉捩點。但聖地現在是多事之地,對那些想去造訪以充實靈性的人而言,也是一個禁地。實在地,世界各地都被先前無法預知的恐怖行動所震撼,也令許多祈求和平但害怕面對這類恐怖敵人的人深感困惑。

和平與紛爭

我們所處的這個險境在經文中早有預言。我們這個時代被預見為「國外土地上有烽火、暴風雨、和煙霧;

「⋯⋯各地有戰爭,戰爭的風聲和地震⋯⋯。

「⋯⋯地面上有了極大的敗壞;⋯和種種的憎行。」1

這段預言呼應了更早以前一段記載這地球上第二代人類生活2的經文:「在那時代撒但在人們當中有很大的權勢,並猖狂於人們的心中;從此發生了戰爭和流血;用自己的手反對自己的兄弟,⋯⋯追求權力⋯⋯。」3從該隱和亞伯,4以掃和雅各,5以及被賣到埃及的約瑟6的時代起,敵對之火就已在家庭成員之間延燒開來。

手足和鄰人之間的仇恨現在已經把神聖之城變成哀傷之地。一想到這些地方如今的困境,我就記起一句古諺:「褻慢人煽惑通城;智慧人止息眾怒。」7

教義性的說明

經文闡明人際仇恨的起因和解決之道:「自然人是神的敵人,從亞當墜落起就如此,將來也如此,永遠也將如此,除非他服從聖靈的誘導,脫離自然人,藉著主基督的贖罪而成為聖徒。」8

唯有讓高尚的自制取代好爭鬥的本性,和平才能昌盛。歸向耶穌基督,那位「和平的君」,9才是求取地上平安歸與世人之道。10祂應許我們:「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11

耶穌教導人民如何彼此相待。祂提到兩大誡命:第一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12第二是你要「愛人如己。」13

後來,祂又說:「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14

祂教導了一條金科玉律:「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15各主要宗教幾乎都提到了這項原則,孔子和亞里斯多德等人也都教導過這項原則;16福音畢竟不是從伯利恆那位聖嬰出生以後才開始的。福音是永恆的,在太初時就已傳給了亞當和夏娃。許多文化中都保存了這福音的一些部分,甚至連異教神話也大受以前各福音期部分真理的影響。

這條金科玉律不論在哪裡出現,或用什麼方式表達,都涵蓋了神國的道德律法。這律法禁止人干預另一人的權力,對國家、社團和個人都有同等的約束力。這律法用愛心和寬容來取代「以眼還眼,以牙還牙」17的報復行為。我們若是緊抓著後者那種老舊無用的報復方式不放,那我們就會變成瞎眼無齒的人了。18

你們要人如何待你們,你們就要如何待人,這個道理很容易懂,而且闡明了神每位兒女的珍貴本質。19經文要父母教育子女不要「互相打鬧,事奉那罪的主人魔鬼」,而要「教導他們彼此相愛,彼此服務」。20

耶穌教導了和諧的重要和解決私人爭執的方法。祂說:「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21

夫子教導我們「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就當饒恕他,好叫你們在天上的父也饒恕你們的過犯。

「你們若不饒恕人,你們在天上的父也不饒恕你們的過犯。」22

耶穌說,審判日一定會到,所有的人都要就自己的一生和待人處事之道提出報告。23

公民義務

愛神與愛鄰人是一體兩面的誡命。不愛鄰人就無法真正地愛神;不愛神也不能真正地愛鄰人。世人的確是手足同胞,因為神的確是我們的父。雖然如此,經文中仍舊不乏紛爭和作戰之事。經文強烈譴責侵略性的戰爭,但是支持人民保衛家庭和自由的義務。24由於「我們信我們從屬於國王,總統,統治者和司法長官,要服從,敬重和維護法律」,25本教會在許多國家的教友都入伍服役。「我們相信政府是為人的利益由神而設置的;為了社會的利益和安全,在制定法律和其執行上,神要求人們在與政府的關係上,對他們的行為負責。」26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本教會教友被迫在敵對的陣營裡作戰,總會會長團正式宣告,「國家為了其政治利益,並推動其對內及對外的政策,有責任管理其公民或屬民。⋯⋯至於教會本身,對這些政策無須負責,⋯⋯只能鼓勵其教友們,⋯⋯對其國家⋯⋯完全忠誠。」27

和平在望

世間的敵意由來已久,讓許多人覺得和平遙不可及。我的看法不同,我認為和平是可及的。我們可以學習去愛世界各地的人類同胞。不論是猶太人、回教徒、同為基督徒、印度教徒、佛教徒或其他人,我們都可以住在一起,在不放棄自己宗教信仰的情況下,彼此欣賞,互相尊重。我們的共通之處遠超過我們之間的差異。和平應當是我們追求的首要目標。舊約的先知懷有希望,我們也當如此。詩篇作者說:「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是我們的力量,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28又說「祂止息刀兵,直到地極」。29

先祖亞伯拉罕特別被稱為「神的朋友」。30和平是亞伯拉罕最重視的事情之一。他努力成為「和平之王子」。31他的榜樣對我們目前追求和平的努力可以大有影響。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以撒,雖然不是出於同一位母親,但卻為了共同的目標而化解彼此的差異。他們在父親過世後,一起埋葬了他們已經高升的父親的遺骸。32他們的後裔可要好好效法他們的榜樣。

亞伯拉罕的後裔具有神聖的天賦潛力。耶和華宣告以實瑪利將成為一個大國,33而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子孫也將造福世上各國。34

因此,亞伯拉罕的後代──即被託以偉大應許去影響世世代代的人──便處於擔任和平使者的關鍵地位。他們蒙全能者揀選,可以將他們雄厚的潛力用於爭取和平。

要解決目前的政治問題需要非常的耐心和許多協商。若慎重的追求,便能加速提升此一過程。

以賽亞的預言為我們今日帶來希望。以賽亞在談到以色列的聚集和斯密約瑟先知復興教會等事件時,寫道:「當那日,主必二次伸手救回自己百姓中所剩餘的,⋯⋯

「祂必向列國豎立大旗,招回以色列被趕散的人,又從地的四方聚集分散的猶大人。」35

只要各國領袖和國民都遵行耶穌基督的教導,這些充滿希望的預言就可能實現,我們的時代才會是和平繁榮空前絕後的一個世代。過去的野蠻行為將消蹤滅跡,戰爭和它所帶來的恐怖將淪為傷感的回憶,各國將彼此支持他們的目標。使人和睦的人將引進仲裁的藝術,給需要的人安慰,給恐懼的人希望。未來的世代將讚頌這樣的愛國者,我們的永恆之神也將給這些人榮耀的審判。

世界的希望在於那位和平的君,即我們的創造主、救主、耶和華和審判者。祂提供我們良好的生活、豐盛的生命和永生。凡遵行祂的訓誡,跟隨祂和平之道的人都能過著和平的,甚至繁榮的生活。36我要如此向全世界宣告。

教會教友

那麼,主對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教友有什麼期望呢?就教會來說,我們必須「駁斥戰爭,主張和平」。37就個人來說,我們應當「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性的事」。38我們都應當作使人和睦的人。不論是作人配偶、家人或鄰人,都應當和平相處,奉行那條金科玉律。我們有猶大子孫的寫作,並在現在與以法蓮子孫的寫作聯合。39我們應當運用這些經文,擴大我們愛的圈子,去擁抱整個人類家庭。我們應當將神的愛和復興教會中所啟示的教義帶給鄰人和朋友。我們應當盡全力和機會去為他們服務。我們應當堅持高尚的原則,並且捍衛正義。我們應當繼續從大地各端聚集分散的以色列子民,提供能使家庭印證直到永遠的教儀和聖約。我們要將這些祝福帶給世界各國的人民。

我們過這樣的生活,主就必賜福我們。祂的應許如下:「你不要害怕,因為我與你同在;不要驚惶,因為我是你的神。我必堅固你,我必幫助你;我必用我公義的右手扶持你。」40

我們的使命正是祂神聖的目的。我們的使命正是全人類永恆的榮耀。使人和睦的人,將被稱為神的兒女。我這樣見證,奉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註:

  1. 摩門書8:29-31;亦見提摩太後書 3:1-7,12-13;教約45:25-27。

  2. 回溯至亞當和夏娃的兒子塞特的時代。

  3. 摩西書 6:15。

  4. 見創世記4:8-10。

  5. 見創世記27:41。

  6. 見創世記37:28。

  7. 箴言29:8。

  8. 摩賽亞書 3:19。

  9. 以賽亞書9:6。

  10. 見路加福音2:14。

  11. 馬太福音5:9;亦見尼腓三書12:9;約譯,馬太福音5:11。

  12. 馬太福音22:37。

  13. 馬太福音22:39;亦見路加福音10:27;教約59:5-6。

  14. 馬太福音 5:44。

  15. 馬太福音7:12;亦見路加福音6:31;尼腓三書14:12。

  16. See B. H. Roberts, New Witnesses for God (1911), 3:492-93

  17. 馬太福音5:38;亦見出埃及記21:24-27;利未記24:20。

  18. See Joseph Stein, Fiddler on the Roof (1964), 142.

  19. 見馬太福音25:40;教約18:10。

  20. 摩賽亞書4:14-15。

  21. 馬太福音5:22-24;亦見尼腓三書12:22-24;約譯,馬太福音5:24-26。

  22. 馬可福音11:25-26;亦見約譯,馬可福音11:27-28。

  23. 見馬太福音12:36;羅馬書14:10-12;約翰一書4:16-21;阿爾瑪書41:3;尼腓三書27:16-22。

  24. 見阿爾瑪書43:45-47;46:11-12,19-20;48:11-16。

  25. 見信條第12條。

  26. 教約134:1。

  27. James R. Clark, Messages of the First Presidency (1942), 6:155-156.

  28. 詩篇46:1。

  29. 詩篇46:9。

  30. 見歷代志下20:7;以賽亞書41:8;聖經雅各書2:23。很久以前,我們的創造主和亞伯拉罕立了一個「直到千代」的約(申命記7:9;亦見歷代志上16:15;詩篇105:8)。這約將在末世時代應驗(見尼腓一書15:13,18;教約124:58;132:30)。

  31. 亞伯拉罕書1:2。

  32. 見創世記25:9。亞伯拉罕原名亞伯蘭,意思是「超升的父」(see Bible Dictionary, “Abraham,“ 601)。

  33. 見創世記21:13,18。

  34. 見創世記17:19;21:12;22:18;28:13-14;35:9-12;出埃及記32:13;申命記9:5;亞伯拉罕書2:11;約譯,創世記17:25。

  35. 以賽亞書11:11-12;亦見羅馬書15:12。

  36. 見歷代志下20:20;馬太福音6:24-33;約翰福音10:10;尼腓一書2:20;4:14;尼腓二書1:9,20;4:4;雅龍書第9節;摩賽亞書1:7;2:22,31;阿爾瑪書 9:13;36:1,30;37:13;38:1;48:25;50:20;希拉曼書3:20;教約64:34。

  37. 教約98:16。

  38. 羅馬書14:19。

  39. 見以西結書37:16-19;尼腓二書3:12。

  40. 以賽亞書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