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家人關於聖約和遵守承諾的重要

提供者 琳達‧瑞福斯姊妹,總會慈助會會長團

  • 2016年1月20日

「要一直牢記並尊崇你與主訂立的聖約,……你會受到聖靈啟發,基督般的行為會成為你本性的一部分。」──忠於信仰

文章精選內容

  • 洗禮、 聖職和聖殿聖約不僅是「重要的活動」。

年輕的時候,我曾看過一本兒童圖書,講述一隻大象決心要遵守自己的承諾,這本書幫助我了解到這件很重要的事:無論遇到什麼挑戰,都要遵守自己的承諾。

前猶他州知名教育家兼楊百翰學院(現今楊百翰大學)首任校長卡爾‧梅瑟曾分享道:「有人問我所說的『本著個人信譽』是什麼意思。讓我告訴大家。如果將我關進監牢裡──不管牢牆建得再高、再厚、挖得再深──我都有可能找出脫身之道;但是如果讓我站在地上,在我的四週用粉筆畫一個圈,然後要我本著個人信譽保證絕不逾越。你們覺得我會跨出那個圈外嗎?不,絕對不會的 !我寧可先死。」

摩爾門經包含了許多遵守承諾、誓約和聖約的例子。先知尼腓告訴我們,拉班的僕人卓倫「向我們承諾〔和〕發了誓今後願和我們一起後,我們對他的恐懼就消除了」(尼腓一書4:35,37)。

卓倫信守自己的諾言,和李海的家庭一同到曠野去,橫渡大海,和他們度過餘生。艾蒙的人民遵守他們的誓言,把作戰武器「深深埋在土裡,……〔好〕……證明他們絕不會再用武器來流人血;……向神證明並與神立約」(見阿爾瑪書24:12-19)。

即使是摩羅乃隊長時代的邪惡拉曼人也決心要忠於自己的諾言。摩羅乃向他們提出饒他們不死的條件,說如果他們發誓不再來攻擊尼腓人,他們就可以交出武器換取他們的自由,但他們拒絕了他。拉曼人的首領柴雷罕納作證道:「我們決不向你們立一個我們明知自己和子孫都要違背的誓約」(阿爾瑪書44:8)。

摩羅乃把武器還給他們、再作戰並殺死更多拉曼人後,「下令再度停止人們之中的死亡工作。他拿了拉曼人的作戰武器;拉曼人與他訂立和約後,就獲准離開,進入曠野」(阿爾瑪書44:20)。

我們現今的世界裡,充滿了無法兌現的承諾和誓約,這些承諾和誓約在婚姻、商業與其他的關係中往往被視為不重要及(或)不必要。總會慈助會會長團、女青年及初級會會長團對兒童從小能被教導訂立和遵守承諾、誓言和聖約的重要性,抱有很大的希望,也期望他們從小能被教導這些事。

慈助會的宗旨之一是幫助婦女增加對耶穌基督和祂的贖罪的信心,和藉由教儀和聖約鞏固家人與家庭,好使她們能準備好獲得永生的祝福。

兒童可能會問:「聖約是什麼?」「我們為何要訂立聖約?」「會有哪些祝福?」 

忠於信仰說明:「聖約是神與一個人或一群人之間的神聖約定。神訂出了特定的條件,祂承諾當我們遵守這些條件時就會祝福我們。……聖職的所有救恩教儀都附帶著聖約。……〔我們〕在受洗時就訂立了聖約,每當〔我們〕領受聖餐時,就是在更新〔那些〕聖約。……如果你已接受麥基洗德聖職,就是立下了聖職的誓約及聖約。聖殿恩道門和印證教儀也包括了神聖的 聖約」(忠於信仰:福音參考資料,第139-140頁)。

我們希望也祈求我們不會把我們在洗禮時和聖職誓約中所作的承諾和訂立的聖約,以及我們在主的聖殿所訂立的聖約僅僅視為重要的人生「事件」,而是我們和親愛的天父和救主訂立的神聖、持久而永恆的聖約和承諾;這些聖約和承諾會讓我們有資格獲得祂們保留給我們的全部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