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期聖徒教會指示領袖有關同性婚姻

提供者 正式聲明

  • 2014年1月10日

總會會長團及十二使徒定額組敦促各地會眾的領袖,重讀並教導教會成員於「家庭:致全世界文告」中的教義,表示:「無論社會有何分歧的意見或趨勢,神期望我們堅持並遵守祂的誡命。」

文章精選內容

  • 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是神所制定,是神為祂子女所訂的計畫及整體社會福祉的核心所在。
  • 領袖受到敦促去重讀並教導教會成員於「家庭:致全世界文告」中的教義。
  • 教會鼓勵表現文明風度,但力主人們有權利表達和提倡關於婚姻與家庭的宗教信念。

「民法的異動不會──也確實無法──改變神所設立的道德律法。」—正式聲明

緊接近日諸多關於同性婚姻的司法行為,總會會長團和十二使徒定額組今日向全美各地會眾的領袖發送以下指示和方針。要求領袖在適當場合中和成員分享此項信息。

2013年12月20日,猶他州鹽湖城的聯邦地方法官發布命令,使猶他州內的同性婚姻合法化,衝擊具有百年歷史的州法,以及該州憲法修正案對於婚姻僅限於一男一女之間的定義。美國最高法院已經暫停此判決,以待上訴法院審議此議題。在地方法院作出判決和最高法院裁定暫停院令的期間,猶他州內已有多對締結同性婚姻。在一些其他的州與國家中,已經透過司法程序和立法於民事上承認同性婚姻的關係。

當我們在這個時代面對此項及其他議題時,我們鼓勵大家要牢記天父對於創造地球,以及讓祂的兒女誕生到世上獲得經驗的目的。「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創世記1:27–28)。「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2:24)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是神所制定,是神為祂子女所訂的計畫及整體社會福祉的核心所在。由慈愛的母親和父親所帶領的堅強家庭,是培育子女、貫注信心,並傳達給後代道德力量和價值觀的基本組織;此種家庭傳達的價值對文明社會至關重要,並且是永恆救恩的關鍵。

民法的異動不會──也確實無法──改變神所設立的道德律法。無論社會有何分歧的意見或趨勢,神期望我們堅持並遵守祂的誡命。祂的貞潔律法明白表示:性關係只有在合法結為夫妻的一男一女之間方為正確。我們敦促你們去重讀並教導教會成員於「家庭:致全世界文告」中的教義。

正如推動同性婚姻的人有權要求以禮相待,同性婚姻的反對者也同樣如此。本教會主張,其領袖及成員獲得憲法保障,有權表達和提倡關於婚姻與家庭的宗教信念,並且得以免於受到報復或懲罰。本教會亦有權為其成員維持道德行為的標準和良好的信譽。

我們的基本信念貫徹如一,教會職員將不會運用聖職權柄執行同性婚姻,並且本教會不允許教堂或其他財產,被使用於與同性婚姻有關的儀式、招待會或其他活動。然而,我們歡迎所有訪客前來教堂和教會場所,只是在造訪時要尊重我們的行為標準。

雖然這些議題會繼續發展演變,但我們可以肯定,那些因為法律或法院判決的授權而締結同性婚姻者,不應遭受無禮的對待。耶穌基督的福音教導我們要彼此相愛,並以仁慈和禮節對待所有的人—縱使我們意見相左亦然。

身為教會成員,我們有責任教導耶穌基督的福音,闡明聽從神的誡命會帶來極大祝福,忽視神的誡命將招致的不可避免的後果。我們邀請你們祈求,祈求各地的人民面對福音真理時會軟化他們的心;那些蒙召的決策者面對社會未來至關重要的議題時,會獲賜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