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耶穌基督的福音

第4課:以經文和活著先知的話語來教導

原則簡介

履行你身為領袖的職責的一個重要方法,是透過教導。對於擔任教師的領袖來說,耶穌基督是最高的典範。祂吩咐我們要「彼此教導國度的教義」(教義和聖約88:77)。「國度的教義」這句話是指,在經文和活著先知的話語中所揭示的福音真理。身為領袖,你可以藉由經常按照經文和活著先知的話語去教導,來幫助鞏固他人的靈性。

一同學習

  • 阿爾瑪曾教導,神的話會引導人去做正確的事,且對人心有「有力的影響」。閱讀阿爾瑪書31:5。討論和分享你對這節經文的看法,並思考神的話如何改變經文中的人物。彼此分享自己何時曾因一節經文或總會大會的一個演講,而想變得更好。
  • 身為領袖,你們有哪些機會去分享和教導班員神的話,以幫助她們在靈性上成長?

奉行我們所學習的事

在接下來的這個星期,從新約或摩爾門經中找出說明救主如何教導教義的一節經文,或更多的經文。在下次的班級會長團會議中,討論你在研讀時所發現的事。與你的成人領袖合作,以決定你在何時何處可以教導班員教義。